三亚交警为震慑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规定发现、锁定闯红灯违法行为人,跟踪到家到单位,组织其全家人、单位同事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让违法者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性。对此规定,有人认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此举超越了法律对交警的执法授权,是越权行为,不应该提倡。你怎么看?
三亚交警为震慑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规定发现、锁定闯红灯违法行为人,跟踪到家到单位,组织其全家人、单位同事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让违法者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性。对此规定,有人认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此举超越了法律对交警的执法授权,是越权行为,不应该提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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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交通违法不必依赖“法外之罚”背景链接 2017年2月,山西临汾市交警“罚抄写”的执法方式引发舆论关注。为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临汾交警使出奇招: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据悉,这一做法现已被叫停,但争论并未停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认为:“只要社会效果好,都是应该鼓励的。” 综合分析 相比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更是老大难问题。机动车闯红灯,有遍布大街小巷的电子眼抓拍,处罚也比较重,大多数司机都较为忌惮;而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电子眼无法抓拍取证,由此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以致闯红灯者习以为常且心安理得,让各地交管部门非常头疼。临汾交警使出“罚抄写”的奇招,确有某种不得已的成分。 但是,若严格从“依法执法”的角度而论,这一做法又确有可质疑之处。对公权力尤其是执法者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条基本准则,也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在法律规定之外擅自设置的处罚措施,都有“于法无据”乃至“不合法”之嫌,哪怕初衷很好、效果极佳,也难免遭到民众的质疑。 由临汾交警的“罚抄写”,让人联想到“罚看远光灯”——为整治滥用远光灯行为,一些地方的交警让违法司机“亲自体验”一下远光灯的威力。同样,这一做法因为社会效果好而获得一些人的支持,也因其于法无据而遭到一些人的质疑。“罚抄写”和“罚看远光灯”说到底都是“法外之罚”,于法无据是其最大的、难以掩盖的硬伤。 法律所规定的惩罚措施其实已经够用,不需要“创新”,目前问题的症结在于执法没有形成常态化,以至于违法者被查处的概率太低,助长了很多人的侥幸心理。因此,就目前而言,“严查”比“严惩”更重要也更为有效,可以说,只要有一半的闯红灯、滥用远光灯行为能被依法惩处,那么它所形成的威慑力,就足以让绝大多数人遵纪守法。反之,如果只是零星执法,只有极少数倒霉者撞到枪口上,大部分违法者却逃脱了处罚,那么再严厉的“法外之罚”,恐怕也无法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无法打破“法不责众”的局面。 参考对策 惩罚闯红灯者抄写一百遍“红灯停,绿灯行”某种程度上是执法创新,能够加深闯红灯者对交通规则的记忆,但这种方法充满着随意性。全面依法治国,执法尤其要注重程序正义。具体怎么处罚,处罚的力度如何,都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由着执法者胡来。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完全不必依恋种种“法外之罚”,而只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最重要的是执法常态化,提高违法行为被处罚的概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司机滥用远光灯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1分。
出租车司机杨某因救护临产孕妇闯红灯受到交警处罚。有评论认为,杨某载着孕妇闯红灯,属于情理之中的违法行为,虽然违法,但是出发点是好的。该评论意见的推理方式属于()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D.辩证推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于交通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烟草专卖执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必须依照以下条件()。A、违法行为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义务B、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主观上过错造成的C、违法行为人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D、违法行为人必须是具有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驾驶员汪某收到一张来自交警的特殊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扣分和罚款,只有一句温馨提示:“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口头警告不是执法行为B、交警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C、交警执法的初衷是为了确保道路通行的顺畅高效D、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交警可以给予现场纠正或事后提醒
烟草专卖执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是()。A、违法行为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义务B、《烟草专卖法》没有规定但执法人员认为违法的也可以认定C、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主观上过错造成的D、违法行为人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交警小王执勤中发现刘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停放,其对刘某可以(),令其立即驶离。A、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书面警告B、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C、处50元罚款D、D.处200元罚款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书面警告
2018年3月,深圳警方上线了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曝光台网站,公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部分信息,引发广泛讨论。去年4月,深圳交警在一处安全岛上,正式启用“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该系统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行为,对人脸进行提取、识别,储存闯红灯人脸数据,通过实时搜索比对,查找同一个人是否多次闯红灯,并可通过数据对接,落实违法人员身份,对违法人员进行大屏显示相应信息。此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曝光侵犯了个人隐私。对此事,你是怎样的看法
近日,四川绵阳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多个路口启用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现场录像取证。同一人在同一路口闯红灯超过3次,系统会长期播放抓拍视频;超过20次,则可能在绵阳城区多个路口的系统屏幕上同时播放,全面曝光其闯红灯行为,对此项政策,你怎么看待?
近日,四川遂宁一名交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违停车辆,前挡风玻璃放了张手写的纸条,表明临时停车是为“上楼接病人”,只“耽搁10分钟”。耐心等待之后,交警发现情况属实,最终并未处罚。这一举措引起网友的广泛热议,有人认为这是交警“柔性执法”的提现,值得点赞。也有人认为“柔性执法”会不会演变成为任性执法,未免不让人担忧。对此你怎么看?
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联系,只有对违法者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违法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不构成违法,不承担惩罚性的责任。由于无过错而不构成违法,但是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性的责任。B、法律责任主要是一定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对违法者实行法律制裁的根据,在法律上应有明确具体的规定。C、对不同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不同,违法者只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D、法律责任体现了违法者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它意味着一定的国家机关要代表国家查清违法行为的性质、特点、情节;E、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是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的,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来追究法律责任,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此项权力。F、法律责任意味着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性反应和谴责。
问答题2018年3月,深圳警方上线了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曝光台网站,公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部分信息,引发广泛讨论。去年4月,深圳交警在一处安全岛上,正式启用“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该系统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行为,对人脸进行提取、识别,储存闯红灯人脸数据,通过实时搜索比对,查找同一个人是否多次闯红灯,并可通过数据对接,落实违法人员身份,对违法人员进行大屏显示相应信息。此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曝光侵犯了个人隐私。对此事,你是怎样的看法
问答题近日,四川绵阳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多个路口启用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现场录像取证。同一人在同一路口闯红灯超过3次,系统会长期播放抓拍视频;超过20次,则可能在绵阳城区多个路口的系统屏幕上同时播放,全面曝光其闯红灯行为,对此项政策,你怎么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