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94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团伙罪”。()
我国《刑法》第294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团伙罪”。()
相关考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实施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又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且系同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应当()。 A、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并从重处罚B、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并从重处罚。C、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D、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2)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下列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相关理解中,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 )。A.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犯罪集团的一种类型B.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有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C.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应当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本款规定的罪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2)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3)乙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在其指挥和策划下,其手下抢劫了一家珠宝店,并砍伤了一名执勤保安(轻伤),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中的罪名有(1)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2)();(3)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入境发展组织成员罪;(4)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5)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A、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B、故意伤害罪C、组织、参加黑社会罪D、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以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B、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C、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
单选题《刑法》第()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A二百六十四条B二百九十四条C二百八十四条D二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