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在使用主体、案件范围和适用程序上有哪些特殊要求?

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在使用主体、案件范围和适用程序上有哪些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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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某国有企业总经理李某经人介绍,结识某旅行社副经理刘某。后李某因经济问题被停职,在检察机关立案期间,李某在刘某帮助下以观光为名出境。李某、刘某共同构成叛逃错误。A.对B.错

根据《检察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检察官?( ‘)A.赵某,某大学中文系毕业,曾在某公安局工作,后因嫖娼被开除,现已满4年B.孙某,某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曾在法院工作2年,后下海经商C.钱某,其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钱某具有美国国籍,但是毕业于中国某大学法律系D.李某,毕业于某高等专科院校法律系,在一家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年满5年

以下人员不是职务犯罪主体的是?() A.张某,某县政府县长B.李某,某国有企业总经理C.赵某,国家机关委派到某高校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D。王某,某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后新聘任的技术人员

根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2010年12月31日,下列情形符合AFP资格认证工作经验时间要求的是( )。A.张某1997年大专毕业,在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做离婚和遗产筹划,2001年初开始一直从事行政管理工作B.王某2008年本科毕业,一直在银行从事文秘工作C.李某2009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一直在保险公司从事客户寿险的规划工作D.赵某2010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一直在证券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于某与李某乃邻居,因李某长期辅导于某之子英语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于某便将家传之宝一珍珠赠与李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十分精致。李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数日后反悔想要此珍珠,于某表示珍珠其妻子保管,恰其妻回娘家,等妻子回来后将珍珠送于李某。后于某妻子回家不同意,不愿赠与珍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于某应交付珍珠B、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C、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尚未成立,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D、李某与于某之问赠与匣子合同已经履行,但于某有权撤销赠与

李某家人得了大病,无钱支付昂贵的医疗费,李某去网上求助属于违法行为。()

会计人员李某即将退休,单位通过严格考核录用了一名财会专业本科毕业生王某接替李某工作。 ( )

(本题22分)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20 1 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问题:1.检察机关对李某贪污行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2.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在使用主体、案件范围和适用程序上有哪些特殊要求?3.检察机关对李某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4.法院处理李某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2018年1月,公司总经理王某将自己同学刚刚大学毕业的侄女赵某(符合一般会计人员任职条件),招聘入该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工作。2018年12月,王某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李某符合任职条件),全面主持该公司财务部工作,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2018年1月甲公司王某任命同学的侄女赵某担任该公司出纳工作符合规定B.2018年1月甲公司王某让同学的侄女赵某兼管会计档案工作符合规定C.该公司违背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D.2018年12月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符合规定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是( )。A.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1年6个月的张某B.中专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6个月的刘某C.研究生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1年的李某D.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的王某

(2019年)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是( )。A.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1年6个月的张某B.中专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6个月的刘某C.研究生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1年的李某D.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的王某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有( )。A.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5年的助理会计师田某B.大学毕业,从事会计工作8年的周某C.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2年半的吕某D.大学毕业,无会计工作经验的会计师王某

在某建筑公司工地工作的李某,工作时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手臂伤残。针对该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建筑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建筑公司仍不得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B.李某所受损失应向导致事故发生的工友索要赔偿C.建筑公司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D.建筑公司在对李某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李某未满17周岁,即应聘于甲施工单位,甲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李某从事的工作是( )。A. 高处工作B. 矿山、井下作业C. 夜班劳动D. 低温、冷水作业

工人李某在A厂上班,接触含苯天乃水1年,后因种种原因离开A厂,但没有进行离岗时体检。1个月后到B厂从事电脑打字工作,期间李某突然流鼻血、皮肤出现出血点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他得的是职业病吗?应由哪个厂负责?

某单位抄表员李某因病于2010年7月请假,2011年3月重新从事抄表工作,无需考试方能恢复工作。

判断下列哪位具备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资格()A、李某,22岁,本科应届大学毕业生B、王某,28岁,临床医学硕士,2007年7月毕业C、赵某,35岁,中专生,助理执业医师,从事临床工作11年D、丁某,25岁,本科学历,从事临床工作3年

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法院处理李某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是什么?

下列哪种人员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 )A、李某毕业于某政法大学,现年25岁,已从事法律工作三年B、陈某为法学博士,但曾因嫖娼被判处拘役六个月C、赵某系某高校讲师,讲授民法学,但个子只有一米六D、张某系转业军人,自学法律,达到本科水平,在检察院工作了两年

李某于2001年7月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下列有关他担任法官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B、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C、若李某曾因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则不能担任法官D、李某要想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单选题判断下列哪位具备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资格()A李某,22岁,本科应届大学毕业生B王某,28岁,临床医学硕士,2007年7月毕业C赵某,35岁,中专生,助理执业医师,从事临床工作11年D丁某,25岁,本科学历,从事临床工作3年

多选题李某于2001年7月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下列有关他担任法官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B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C若李某曾因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则不能担任法官D李某要想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单选题教师李某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李某服刑期满可以从事教师职业B李某可在民办幼儿园从事教师职业C李某5年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D李某终身不能从事教师职业

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2015年1月,公司总经理张某以加强对公司财务部管理为由,将自己同学刚刚大学毕业的侄女李某(符合一般会计人员任职条件),招聘入该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工作。2017年2月,张总经理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全面主持该公司财务部工作,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2015年1月甲公司张总经理任命同学的侄女李某担任该公司出纳工作符合规定B2015年1月甲公司张总经理让同学的侄女李某兼管会计档案工作符合规定C该公司违背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D2017年2月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符合规定

单选题李某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职工,因患病而住院,医疗期满后,李某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企业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但是李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下面用人单位的做法中,不正确的是()。A企业即时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额外支付了1个月的工资B企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C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向李某支付了经济补偿D企业未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其后向李某支付了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多选题张某、吴某、王某、李某四人同时申请一期货公司董事长一职,下列分别是四人的简要情况,则能够获得申请资格的是( )。A张某是大专学历,从事期货业务16年B吴某是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从事律师工作8年C王某是专科学历,在某银行工作了4年D李某是经济学博士学历,刚刚毕业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