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相关考题:
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有哪些异同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都只能是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B.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固有制度C.当先履行方已经履行完毕其义务后发现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情形时,先履行方已无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能,但能诉诸预期违约制度D.不安抗辩权制度中,中止履行的先履行方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预期违约中,当事人并无解除合同的权利
下列不属于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是 ( )。A.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B.当事人的履行没有先后顺序C.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D.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行使的措施是( )。A.行使先诉抗辩权B.行使先履行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属于延期抗辩权B.在有法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主张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C.存在于双务合同中D.因行使不安抗辩权导致合同履行迟延,后履行方不承担责任
发生下列()情形的,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A、争议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将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的B、争议一方符合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情形的C、对方行使了先履行抗辩权的D、争议一方符合行使不安抗辩权情形的E、符合法定的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的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某些情形时可以中止合同。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是()。A、对方当事人降低注册资金B、对方当事人银行贷款数额激增C、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D、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关于合同法上的抗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公司邀请一歌手演唱,约定先付1000元歌手才登台演出。这1000元还未付出时,该歌手突生重病,且预计难以在约定的日期登台演出。此时,该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B、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D、当事人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就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E、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不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无需征得对方同意
多选题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 )。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判断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对待给付并未提供担保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