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市江东电机厂为一家中型国有企业。1994年9月,该厂兼并了本市四家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江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东公司”)。1996年4月,江东公司兼并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N市东风电器厂(简称“东风厂”)。随后江东公司与东风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机械局签订了兼并协议。江东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进驻东风厂后发现,该厂资产440万元,负债500万元(含拖欠工商银行的贷款400万元),但其生产的电动工具供不应求。江东公司遂撤回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兼并登记申请。同年7月,经市机械局同意,江东公司与东风厂达成如下协议:①江东公司投入资金120万元,东风厂以电动工具车间整体协议作价80万元(实价应为90万元),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②东风厂的其余部分,由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红云开关厂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流动资金和经营均由承包方承担。1996年11月,经市机械局同意,红云开关厂以东风厂的名义,将东风厂的一部分厂房和设备压价出售给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新声电扇厂。1997年7月,工商银行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东风厂追索债务的民事诉讼。同月,东风厂报请市机械局批准,向N市L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会计报表显示,该厂现有资产200万元,负债600万元。公司与东风厂在合资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过程中有何不当行为?
N市江东电机厂为一家中型国有企业。1994年9月,该厂兼并了本市四家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江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东公司”)。1996年4月,江东公司兼并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N市东风电器厂(简称“东风厂”)。随后江东公司与东风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机械局签订了兼并协议。江东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进驻东风厂后发现,该厂资产440万元,负债500万元(含拖欠工商银行的贷款400万元),但其生产的电动工具供不应求。江东公司遂撤回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兼并登记申请。同年7月,经市机械局同意,江东公司与东风厂达成如下协议:①江东公司投入资金120万元,东风厂以电动工具车间整体协议作价80万元(实价应为90万元),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②东风厂的其余部分,由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红云开关厂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流动资金和经营均由承包方承担。1996年11月,经市机械局同意,红云开关厂以东风厂的名义,将东风厂的一部分厂房和设备压价出售给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新声电扇厂。1997年7月,工商银行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东风厂追索债务的民事诉讼。同月,东风厂报请市机械局批准,向N市L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会计报表显示,该厂现有资产200万元,负债600万元。 公司与东风厂在合资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过程中有何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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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机器厂被庆丰钢铁公司兼并,成立了庆丰钢铁股份公司,红光机器厂在兼并前欠缴社会保险费340万元。实行兼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庆丰公司清偿红光机械厂的欠费时,庆丰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不知道红光厂欠费的事,红光厂的欠费与庆丰公司无关。请问庆丰公司是否应该偿还红光厂的欠费?
巨龙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中不可以申报的是:()A.中国银行的债权:巨龙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500万元,尚未到还款期B.麒麟公司的债权:麒麟公司作为巨龙公司的保证人担保巨龙公司对万科集团的债务履行,巨龙公司未履行债务,麒麟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尚未承担,万科集团已申报债权C.东风公司:巨龙公司与东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东风公司认为巨龙公司在合作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造成自己损失100万元,东风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 提起仲裁,尚未裁定D.张力:张力与巨龙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巨龙公司提供后勤服务,巨龙公司欠张力劳务费
某市汽配厂和电器厂是该市公交运输公司下属的两个独立核算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004年,市公交运输公司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市交通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与上述两家企业分立,脱离隶属关系。2005年,市交通局下达文件,在未征得汽配厂和电器厂同意的情况下,同意市公交运输公司的申请,并将上述两家公司一起合并人该市另外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煤炭运输总公司。对于交通局的行为,以下哪些主体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A:汽配厂和电器厂B:煤炭运输总公司C:汽配厂和电器厂的法定代表人D:煤炭运输总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
国有企业改革时,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的是( )。A.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B.国有企业改组或者改造为公司制企业C.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兼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D.在国有企业兼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A、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及组建企业集团的B、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C、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D、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N市江东电机厂为一家中型国有企业。1994年9月,该厂兼并了本市四家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江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东公司”)。1996年4月,江东公司兼并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N市东风电器厂(简称“东风厂”)。随后江东公司与东风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机械局签订了兼并协议。江东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进驻东风厂后发现,该厂资产440万元,负债500万元(含拖欠工商银行的贷款400万元),但其生产的电动工具供不应求。江东公司遂撤回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兼并登记申请。同年7月,经市机械局同意,江东公司与东风厂达成如下协议:①江东公司投入资金120万元,东风厂以电动工具车间整体协议作价80万元(实价应为90万元),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②东风厂的其余部分,由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红云开关厂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流动资金和经营均由承包方承担。1996年11月,经市机械局同意,红云开关厂以东风厂的名义,将东风厂的一部分厂房和设备压价出售给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新声电扇厂。1997年7月,工商银行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东风厂追索债务的民事诉讼。同月,东风厂报请市机械局批准,向N市L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会计报表显示,该厂现有资产200万元,负债600万元。江东公司与市机械局兼并协议在1996年7月以后是否仍然有效?理由是什么?
N市江东电机厂为一家中型国有企业。1994年9月,该厂兼并了本市四家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江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东公司”)。1996年4月,江东公司兼并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N市东风电器厂(简称“东风厂”)。随后江东公司与东风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机械局签订了兼并协议。江东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进驻东风厂后发现,该厂资产440万元,负债500万元(含拖欠工商银行的贷款400万元),但其生产的电动工具供不应求。江东公司遂撤回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兼并登记申请。同年7月,经市机械局同意,江东公司与东风厂达成如下协议:①江东公司投入资金120万元,东风厂以电动工具车间整体协议作价80万元(实价应为90万元),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②东风厂的其余部分,由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红云开关厂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流动资金和经营均由承包方承担。1996年11月,经市机械局同意,红云开关厂以东风厂的名义,将东风厂的一部分厂房和设备压价出售给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新声电扇厂。1997年7月,工商银行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东风厂追索债务的民事诉讼。同月,东风厂报请市机械局批准,向N市L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会计报表显示,该厂现有资产200万元,负债600万元。东风厂破产时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与江东公司有何关联?
N市江东电机厂为一家中型国有企业。1994年9月,该厂兼并了本市四家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江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东公司”)。1996年4月,江东公司兼并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N市东风电器厂(简称“东风厂”)。随后江东公司与东风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机械局签订了兼并协议。江东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进驻东风厂后发现,该厂资产440万元,负债500万元(含拖欠工商银行的贷款400万元),但其生产的电动工具供不应求。江东公司遂撤回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兼并登记申请。同年7月,经市机械局同意,江东公司与东风厂达成如下协议:①江东公司投入资金120万元,东风厂以电动工具车间整体协议作价80万元(实价应为90万元),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②东风厂的其余部分,由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红云开关厂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流动资金和经营均由承包方承担。1996年11月,经市机械局同意,红云开关厂以东风厂的名义,将东风厂的一部分厂房和设备压价出售给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新声电扇厂。1997年7月,工商银行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东风厂追索债务的民事诉讼。同月,东风厂报请市机械局批准,向N市L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会计报表显示,该厂现有资产200万元,负债600万元。红云开关厂在承包期间有何不当行为?其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N市江东电机厂为一家中型国有企业。1994年9月,该厂兼并了本市四家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江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东公司”)。1996年4月,江东公司兼并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N市东风电器厂(简称“东风厂”)。随后江东公司与东风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机械局签订了兼并协议。江东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进驻东风厂后发现,该厂资产440万元,负债500万元(含拖欠工商银行的贷款400万元),但其生产的电动工具供不应求。江东公司遂撤回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兼并登记申请。同年7月,经市机械局同意,江东公司与东风厂达成如下协议:①江东公司投入资金120万元,东风厂以电动工具车间整体协议作价80万元(实价应为90万元),成立“江风电器有限公司”;②东风厂的其余部分,由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红云开关厂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流动资金和经营均由承包方承担。1996年11月,经市机械局同意,红云开关厂以东风厂的名义,将东风厂的一部分厂房和设备压价出售给江东公司下属非法人企业新声电扇厂。1997年7月,工商银行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东风厂追索债务的民事诉讼。同月,东风厂报请市机械局批准,向N市L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会计报表显示,该厂现有资产200万元,负债600万元。工商银行在本案中有权提出哪些请求?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如果在市机械加工公司起诉市机电公司后,市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才合并,应该如何处理?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如果法院受理了市机械加工公司的起诉,在本案中存在哪几个诉?属于哪一种类的诉?其诉的标的是什么?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市机械加工公司向乙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依法受理后,市电子机电公司又向甲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甲区法院对于市电子机电公司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
2006年2月1日,甲公司开出一张面额为100万元、收款人为乙厂的商业汇票,汇票为见票即付。第二天,甲公司、乙厂持该汇票到市投资公司提示付款。投资公司将100万元汇人乙厂驻市办事处账号,同年2月3日,乙厂汇给甲公司725320元,3月1日又汇给其1万元,余款挪作他用。投资公司催款后,甲公司无款归还。市投资公司在收不回贴现款的情况下,向市公安局报案。市公安局立案后追回部分款项,认为该案虽有诈骗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现投资公司向法院起诉。本案的性质及主管机关如何确定?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一审人民法院宣判后,市电子机电公司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出在市机械加工公司为其加工机电设备的过程中,曾借用价值30万元的原材料,应在其应支付的设备款中予以扣除。市电子机电公司提出的这一请求能否形成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国有企业改革时,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的是()。A、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B、国有企业改组或者改造为公司制企业C、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兼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D、在国有企业兼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就将股权以1元价值转让给了丁。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下列哪项不应该是白云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A、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B、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D、请求东风公司召开股东会解决股权转让
问答题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如果在市机械加工公司起诉市机电公司后,市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才合并,应该如何处理?
单选题东风汽车公司的厂徽和商标被称之为()。A双燕舞、东风B单燕舞、东风C双龙舞、东风D单龙舞、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