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天顺年款
正统、天顺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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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2004年3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天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5年3月,天顾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三项决议:(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张某代替丁企业代表任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刘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王某。(2)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段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4月20日,天顺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中的20万元修缮职工宿舍。4月25日,天顺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请问:(1)股东会会议作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天顺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修缮职工宿舍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4)天顺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天顺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对常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有关注册会计师责任的问题,请代为做出正确的判断。第 47 题 天顺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李敏对常砂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昌盛公司在决定是否借款给常砂公司时,参考了这一审计意见,但借款业务发生后常砂公司便宣告破产,则天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赔偿昌盛公司的损失。 ( )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明史·英宗纪》:“自天顺三年为始,’每年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著三法司奏请会官人等,从实审录,庶不冤枉,永为实例。” 《明史·刑法志二》:“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历朝遂遵行之。”
刘天顺与王凡系夫妻,膝下一儿一女,儿子为刘二,女儿为刘兰。刘天顺早年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由儿女平分。1996年,刘天顺患肝癌后。刘二很少来照顾刘天顺,倒是刘兰一直关心他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刘天顺觉得女儿刘兰为他付出那么多,应当多分些财产。于是亲自到公证机关立下公证遗嘱,其财产均由刘兰继承。刘二得知后,从此再不回来,见到刘天顺也不理睬,见到刘兰更是怒目而视。刘天顺病危住院,刘二也未曾探望过,弥留之际,刘天顺当着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面,表示他的遗产全部由其妻王凡和刘兰平分。刘二得知此事,不屑一顾,反而领着妻子儿女到外地游玩。刘天顺死后,继承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问: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甲从天顺商店买了一瓶红星肉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住院,医疗费2000元。经查,该批罐头是由天顺商店委托鲁达运输公司运回,该运输公司未采取冷冻措施,致使罐头在运输途中有一些变质,运回后天顺商店交由兴华储存公司储存,兴华公司未采取冷冻措施,致使罐头进一步变质。本案中的甲应向谁请求赔偿?()A、天顺商场或鲁达公司B、天顺商场或兴华公司C、天顺商场或红星肉厂D、鲁达公司或兴华公司
问答题2009年1月1日,本行向天顺商贸公司发放信用贷款100万元,合同利率10%,实际利率12%,贷款期限3年,每年末收取利息,到期还本,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另:(P/A,12%,3)=2.402,(P/F,12%,3)=0.712。 要求: (1)计算天顺公司实际收到的贷款, (2)完成初始计量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