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A、实体瑕疵B、实体错误C、程序瑕疵D、程序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 A、实体瑕疵
- B、实体错误
- C、程序瑕疵
- D、程序错误
相关考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A.字面解释B.限制解释C.扩充解释D.体系解释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A.41932B.41936C.41993D.41997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探望权的主体资格、子女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A.开始B.中止C.延长D.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于()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A.39448B.39508C.39814D.3987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部司法解释共有()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A.17B.18C.19D.20
内地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澳门结婚,适用内地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澳门结婚,适用()A.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C.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部司法解释共有()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A、17B、18C、19D、20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探望权的主体资格、子女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A、开始B、中止C、延长D、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于()启动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A、39448B、39508C、39814D、39873
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部司法解释共有()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A17B18C19D20
单选题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探望权的主体资格、子女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A开始B中止C延长D终止
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A字面解释B限制解释C扩充解释D体系解释
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A39448B39508C39814D39873
单选题下列关于婚姻家庭法的渊源中,位阶最高的是 ( )A《未成年人保护法》B《婚姻登记管理条例》C《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D《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