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的原因

混同的原因


相关考题:

引起债消灭的原因包括()A.履行B.混合C.抵销D.混同

关于混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的概括随即是混同B.混同可因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而发生C.作为债的消灭原因,混同是一种行为,须以意思表示为之D.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债务人,则发生混同E.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归于一人是混同发生的原因

简述混同及其原因。

引起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抵销B.提存C.混同D.意外事件

引起债消灭的原因是( )。A.清偿B.抵销C.解除D.提存E.混同

债终止的原因有:()。 A、履行B、抵消C、免除D、混同

下列关于混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混同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行为B.混同在性质上属于事件C.发生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D.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E.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相对消灭

责可以因下列()原因而消灭。A、清偿B、提存C、代理D、免除E、混同

引起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抵销B、提存C、混同D、意外事件

债消灭的原因有()。A、履行B、抵消C、提存D、混同E、免除

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 A、财产混同B、业务混同C、人员混同D、职能混同

公司人格混同最常见的是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

形成斯密二重价值理论的原因在于()A、混同了价值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B、混同了价值增殖与价值形成C、混同了物化劳动与活劳动D、混同了价值决定与价值表现E、混同了独立商品生产者与雇佣劳动者

混同的性质是()。A、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B、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C、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D、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导致合同必然终止的原因有()A、清偿B、提存C、抵销D、免除E、混同

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清偿B、提存C、混同D、抵消

具体前言,物权关系的发生原因包括()。A、混同B、生产和制造C、买卖D、赠与E、承包

单选题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A财产混同B业务混同C人员混同D职能混同

多选题形成斯密二重价值理论的原因在于()A混同了价值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B混同了价值增殖与价值形成C混同了物化劳动与活劳动D混同了价值决定与价值表现E混同了独立商品生产者与雇佣劳动者

多选题导致合同必然终止的原因有()。A清偿B提存C抵销D免除E混同

单选题赖特的形式概念是一种对立统一的概念,其主要特点是()。AA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BB功能混同于形式,过去混同于现在,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CC集中混同于分散,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DD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有机混同于秩序

多选题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清偿B提存C混同D抵消

判断题公司人格混同最常见的是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A对B错

多选题引起债的消灭的原因有()A抵销B提存C混同D意外事件

名词解释题混同的原因

填空题混同的原因有()承受和()承受。

单选题混同的性质是()。A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B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C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D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