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矿区范围保留期是怎样规定的?
对矿区范围保留期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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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中规定()。 A.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矿区范围内总面积的100%B.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矿区范围内矿区工业广场、废石场、矿区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区域可绿化面积的100%C.露天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矿区范围内露天采坑面积的100%D.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矿区范围内矿区工业广场、废石场、矿区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区域可绿化面积的75%以上
关于勘查与矿山建设,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B. 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査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C. 国家规划矿区的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范围、矿山企业矿区的范围依法划定后,由划定矿区范围的主管机关通知有关市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D. 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A、吊销采矿许可证B、吊销勘查许可证C、注销工商执照D、取消矿业权人资格
一国可以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国条约时作出单方声明,排除或改变条约中的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称为条约的保留,保留的法律效果是()A、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条约规定B、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不适用保留的规定C、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适用保留前的规定D、在非保留国之间,适用保留的规定与否视其接受保留与否而定
问答题TB/T2340—2000对垂直线性误差范围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