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 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 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 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人改制后 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 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 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 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 什么?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2008年)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 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 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 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人改制后 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 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 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 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 什么?
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 什么?
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参考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包括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共犯人犯罪数额的认定,贪污 罪的既遂标准,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特定情形下的罪数认定,以及共犯的认定等。 本案中,徐某与顾某的行为是共同实施的,周某的行为既有和顾某、徐某二人共同实施的, 也有独立实施的,对此需要分别分析。
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表现不同, 前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表现是自然人的个体(或少数人)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 据为己有的目的。而后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则是个体犯罪意志的集合,表现为一种群体犯 罪意志,通常表现为单位的决策机构所做的决定,且具有为单位多数成员谋利的目的。简而 言之,私分国有资产,是指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国有资产分配给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人。 将国有资产私自分给单位少数成员的,应认定为共同贪污。
本题中,徐某、顾某与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商量决定将应交利润分给个人,而不是分 给单位所有成员或大多数,对此应认定为共同贪污。
关于徐顾二人的贪污数额,因为二人构成共同犯罪,所以二人应对犯罪的总额承担刑事 责任,这里的贪污总额包括应付款账户中的100万和用于行贿的1万元。
关于犯罪形态,因为具体的犯罪情形不同,故刑法对其既遂的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对 于行为犯,犯罪行为实施完毕,该罪即成立(比如侮辱罪),而对于结果犯,则存在预备、 中止、未遂等未完成形态。本案中,徐某等人意图贪污应付款账户中的100万元,但直到案 发时,徐某等人并未实际获得财物,对此应认定为未遂。但用于行贿的1万元,应认定为 既遂。
在认定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犯罪时,重点是确定行为主体是否具备单位主体身份、是否体 现单位意志、是否为了单位利益。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较为常见:“假集体真个人”;在企 业的承包经营活动中,承包个人以发包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的个人行贿。本题中,行贿行为虽然是公司领导班子决定并以单位名义实施,但这里不是为了单位或单位全体成员谋取利益,而是“打着单位旗号,谋 取个人私利”的情况,因此,应当认定为“个人行贿”。
关于周某的犯罪行为的罪数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 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 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历年的司法考试中,对于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和结果加重犯的考核比较多,考生在复习 时要注意归类整理。
【提示】因受贿而进行违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时,“从一重罪处断”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 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同时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数额较大的,以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徇私枉法罪,同时构成 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或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时又构 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枉法裁判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处罚。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而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本案不符合以单位名义集体私 分的特征,而是采取隐瞒的方式将公款予以非法占有,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2.徐某与顾某应对100万元的贪污总数额负责,而不是只对个人所得部分负责;此外, 用于行贿的1万元也应计入贪污数额。
3.徐某与顾某贪污100万元属于未遂,因为公司产权尚未过户,但贪污1万元属于 既遂。
4.给周某送的1万元属于个人行贿,因为不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周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应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实行并罚。
6.周某构成徐某与顾某犯罪的共犯,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贪污共犯的想象竞合。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包括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共犯人犯罪数额的认定,贪污 罪的既遂标准,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特定情形下的罪数认定,以及共犯的认定等。 本案中,徐某与顾某的行为是共同实施的,周某的行为既有和顾某、徐某二人共同实施的, 也有独立实施的,对此需要分别分析。
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表现不同, 前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表现是自然人的个体(或少数人)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 据为己有的目的。而后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则是个体犯罪意志的集合,表现为一种群体犯 罪意志,通常表现为单位的决策机构所做的决定,且具有为单位多数成员谋利的目的。简而 言之,私分国有资产,是指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国有资产分配给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人。 将国有资产私自分给单位少数成员的,应认定为共同贪污。
本题中,徐某、顾某与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商量决定将应交利润分给个人,而不是分 给单位所有成员或大多数,对此应认定为共同贪污。
关于徐顾二人的贪污数额,因为二人构成共同犯罪,所以二人应对犯罪的总额承担刑事 责任,这里的贪污总额包括应付款账户中的100万和用于行贿的1万元。
关于犯罪形态,因为具体的犯罪情形不同,故刑法对其既遂的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对 于行为犯,犯罪行为实施完毕,该罪即成立(比如侮辱罪),而对于结果犯,则存在预备、 中止、未遂等未完成形态。本案中,徐某等人意图贪污应付款账户中的100万元,但直到案 发时,徐某等人并未实际获得财物,对此应认定为未遂。但用于行贿的1万元,应认定为 既遂。
在认定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犯罪时,重点是确定行为主体是否具备单位主体身份、是否体 现单位意志、是否为了单位利益。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较为常见:“假集体真个人”;在企 业的承包经营活动中,承包个人以发包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的个人行贿。本题中,行贿行为虽然是公司领导班子决定并以单位名义实施,但这里不是为了单位或单位全体成员谋取利益,而是“打着单位旗号,谋 取个人私利”的情况,因此,应当认定为“个人行贿”。
关于周某的犯罪行为的罪数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 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 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历年的司法考试中,对于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和结果加重犯的考核比较多,考生在复习 时要注意归类整理。
【提示】因受贿而进行违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时,“从一重罪处断”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 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同时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数额较大的,以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徇私枉法罪,同时构成 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或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时又构 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枉法裁判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处罚。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而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本案不符合以单位名义集体私 分的特征,而是采取隐瞒的方式将公款予以非法占有,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2.徐某与顾某应对100万元的贪污总数额负责,而不是只对个人所得部分负责;此外, 用于行贿的1万元也应计入贪污数额。
3.徐某与顾某贪污100万元属于未遂,因为公司产权尚未过户,但贪污1万元属于 既遂。
4.给周某送的1万元属于个人行贿,因为不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周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应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实行并罚。
6.周某构成徐某与顾某犯罪的共犯,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贪污共犯的想象竞合。
相关考题: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硕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 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 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匡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应当有几名注册会计师?该公司注册资本至少是多少?(2)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3)甲公司聘请刘某协助工作时,能否减轻或者免除该公司的法律责任?(4)助理李某、孙某对甲公司的哪些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由于何种原因造成评估结果失实时,注册评估师王某可以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注册评估师王某是否具有回避因素?并说明理由。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王某是某市一国有公司的经理,张某是该企业的副经理。2005年,该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王某、张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到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李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王某与张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是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王某与张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形式分配给个人。当李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3万元送给李某。李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虛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该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王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对王某、张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可以附加的刑罚是( )。A.管制 B.罚金C.没收财产 D.拘役
王某是某市一国有公司的经理,张某是该企业的副经理。2005年,该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王某、张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到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李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王某与张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是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王某与张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形式分配给个人。当李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3万元送给李某。李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虛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该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王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王某与张某所承担的犯罪数额应该是( )。A.二人共同承担100万元B.二人共同承担103万元C.王某承担40万元,张某承担30万元D.二人各自承担50万元
王某是某市一国有公司的经理,张某是该企业的副经理。2005年,该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王某、张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到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李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王某与张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是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王某与张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形式分配给个人。当李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3万元送给李某。李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虛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该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王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下列对李某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贪污罪数罪处罚B.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罚C.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D.以贪污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择一重罪处罚
王某是某市一国有公司的经理,张某是该企业的副经理。2005年,该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王某、张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到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李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王某与张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是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王某与张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形式分配给个人。当李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3万元送给李某。李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虛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该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王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王某与张某等人对100万元的处置行为构成的犯罪是( )。A.贪污罪 B.徇私舞弊罪C.私分国有资产罪 D.挪用公款罪
王某是某市一国有公司的经理,张某是该企业的副经理。2005年,该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王某、张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到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李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王某与张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是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王某与张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形式分配给个人。当李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3万元送给李某。李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虛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该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王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下列关于王某与张某的犯罪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A.贪污罪既遂B.贪污罪未遂C.单位行贿罪既遂D.贪污罪既遂还是未遂要分别认定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 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 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 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 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由于何种原因造成评估结果失实时,注册评估师王某可以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应当有几名注册评估师?该公司注册资本至少是多少?2.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3.甲公司聘请刘某协助工作时,能否减轻或者免除该公司的法律责任?4.助理李某、孙某对甲公司的哪些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由于何种原因造成评估结果失实时,注册评估师王某可以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注册评估师王某是否具有回避因素?并说明理由。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 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 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 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 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应当有几名注册会计师?该公司注册资本至少是多少?(2)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3)甲公司聘请刘某协助工作时,能否减轻或者免除该公司的法律责任?(4)助理李某、孙某对甲公司的哪些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由于何种原因造成评估结果失实时,注册评估师王某可以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注册评估师王某是否具有回避因素?并说明理由。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 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 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甲公司应当有几名注册评估师?该公司注册资本至少是多少?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 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 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助理李某、孙某对甲公司的哪些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 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 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注册评估师王某是否具有回避因素?并说明理由。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 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 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甲公司聘请刘某协助工作时,能否减轻或者免除该公司的法律责任?
袁某等贪污案事实一:袁某系某国有A公司的总经理,齐某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201 3年初,A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在改制评估过程中,袁某指使齐某通过改动会计报表的方式隐匿应收利润、收入等国有资产共计200万元。为了顺利通过资产评估验收,袁某经与齐某商议,向具体负责资产评估的某资产评估师李某的银行卡汇款5万元。李某收到汇款后出具了隐瞒该笔资产的应付款评估报告。袁某伙同齐某计划:在公司改制成功后,按照职务高低将200万元以公司福利的方式分发给公司领导班子。未想改制尚未完成,因人举报案发。事实二:检察机关在调查本案时,从袁某家中搜出现金存款单、借款单等合计50万元,其中袁某能说出财产来源的计16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的计34万元。事实三:齐某因畏惧主动投案后交代了其与袁某的全部犯罪情况,并供述:2012年2月齐某指使公司会计取出公款20万元,为其自己购置商品房一套,后于2012年底全款归还公司。【问题】1.事实一中,袁某与齐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2.事实一中,袁某等向李某汇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单位犯罪?3.事实一中,袁某与齐某处于何种犯罪形态?4.事实一中,李某构成何罪?是否构成袁某、齐某的共犯?5.事实二中,袁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6.综合事实一和事实三,齐某在本案中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有何量刑情节?
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评估业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4月15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0年7月8日,项目负责人为资产评估师王某。在履行评定估算程序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并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与委托人进行沟通,最终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封面、以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内容形成的目录如下: 资产评估报告由王某和公司内勤人员陈某签署,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王某将该评估报告借阅给大学教师李某,供其开展实践教学使用。 最后要对资产评估档案进行整理归集,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有如下要求,对于此类非重大项目,资产评估专业人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签署日后90日内将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归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并在归档目录中注明文档介质形式。同时以纸质和其他介质形式保存的文档,其内容应当相互匹配,不一致的以电子文档为准。 要求:上述行为及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存在问题,说明理由。
某国有独资企业实施了如下经济行为: (1)将其全资子企业A公司中与智能终端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划入另一家全资子企业B公司; (2)将资产剥离后的A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有独资企业的控股子企业C公司; (3)收购非国有企业D公司20%股权。 在进行上述经济行为中,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做法如下: (1)该国有独资企业将A公司与智能终端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划入B公司,未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该国有独资企业将资产剥离后的A公司转让给C公司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A公司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在报送备案的评估报告中描述,资产评估师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并以两种方法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估结论。 (3)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备案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评估报告完成了修改及备案后,该国有独资企业将A公司的股权按评估结论的95%作价转让给C公司。 (4)该国有独资企业拟收购D公司20%股权时,由D公司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是同一主体,该国有独资企业不作为评估委托人。 要求:上述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各项做法是否符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请说明理由。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应当有几名注册评估师?该公司注册资本至少是多少? 2.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3.甲公司聘请刘某协助工作时,能否减轻或者免除该公司的法律责任
甲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为该企业向丙外资企业转让专利权提供评估服务。甲公司指派注册评估师王某及其助理李某、孙某具体负责该评估业务。评估实施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专利专家刘某协助工作。丙外资企业获悉,注册评估师王某3年前曾在乙国有企业任职,建议乙国有企业更换注册评估师。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助理李某、孙某对甲公司的哪些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由于何种原因造成评估结果失实时,注册评估师王某可以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注册评估师王某是否具有回避因素?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