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 )。A.武汉B.武昌C.汉口D.汉阳

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 )。

A.武汉
B.武昌
C.汉口
D.汉阳

参考解析

解析: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武昌。

相关考题:

明清时期的“三法司”指A.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B.刑部、都察院、大理寺C.通政使司、大理寺、刑部D.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明朝时期,隶属于中央的“三司”是指() A.指挥使司B.按察使司C.通政使司D.布政使司

明朝时期,中央设“三司”,其中掌管地方军政的是() A.指挥使司B.布政使司C.按察使司D.通政使司

明朝将御史台改为( )。A.通政使司B.布政使司C.按察使司D.都察院

在明朝,将御史台改为了( )A.都察院B.通政使司C.布政使司D.按察使司

湖北省简称鄂,省会是南昌。A对B错

明清时期的“三法司”指()。A、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B、刑部、都察院、大理寺C、通政使司、大理寺、刑部D、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明朝时,掌管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机构分别是()。A、户部、转运使B、户部、布政司C、工部、布政司D、吏部、按察司

布政使司

元明清三代基本实行“()”。元代初年,以()为中央政府,直辖京师附近地区,如山西、河北等地,然后将其他地区分为十个行中书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简称“()”。行省之下,设置()。明朝改称“行中书省”为“()”,并将元代的军政合一改为只管民政。明代直辖北京和(),有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三布政使司。

明代地方最高监察机构为(),与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并称地方“三司”。A、御史中丞B、按察司C、巡抚D、总督

湖北省简称鄂,省会是南昌。

鄱阳湖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分别位于()A、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B、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C、湖南省、江西省、湖北省D、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

康熙六年七月十二日(1667年8月30日),康熙批准了由吏部汇奏并经御前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性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制政革意见,其中,江南省正式分为()两省,改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使安徽省三司健全,因此,康熙六年(1667)一般认为是安徽建省标志。

明朝地方三司为()。A、按察司B、布政使司C、都指挥使D、监察御史

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A、武汉B、武昌C、汉口D、汉阳

设布政使司始于()代。

单选题明代地方最高监察机构为(),与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并称地方“三司”。A御史中丞B按察司C巡抚D总督

多选题明朝地方三司为()。A按察司B布政使司C都指挥使D监察御史

单选题明朝时,掌管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机构分别是()。A户部、转运使B户部、布政司C工部、布政司D吏部、按察司

名词解释题布政使司

单选题清康熙( )年,分湖广省为左右布政使司。A一B二C三D四

填空题康熙六年七月十二日(1667年8月30日),康熙批准了由吏部汇奏并经御前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性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制政革意见,其中,江南省正式分为()两省,改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使安徽省三司健全,因此,康熙六年(1667)一般认为是安徽建省标志。

填空题安徽建省大致经历了元末明初的行政区域统一;顺治十八年(1661年)左、右布政使划片分治;康熙四年(1665年)调整左、右布政使辖区,使苏、皖两省分省分治奠定基础,确定疆界;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正式批准建省;乾隆二十五年八月己亥,正式将省会定于()。因此,一般把公元1667年8月30日作为安徽省诞生纪念日。

单选题明宣德三年(1428)以后,全国分为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其中“湖广布政使司”是指今()。A湖南、湖北B湖北、广东C湖南、广东D湖南、江西

单选题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A武汉B武昌C汉口D汉阳

单选题鄱阳湖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分别位于()A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B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C湖南省、江西省、湖北省D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