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物和种类物区分的表述,错误的是(  )A.特定物为“独一无二”的物B.种类物可经当事人选择确定为特定物C.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为特定物D.特定物灭失,权利人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关于特定物和种类物区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特定物为“独一无二”的物
B.种类物可经当事人选择确定为特定物
C.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为特定物
D.特定物灭失,权利人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参考解析

解析:特定物并非仅是“独一无二”的物,如果权利人将种类物指定化,即便不是“独一无二”的物,也属于特定物。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关系的客体只能是特定物。特定物灭失,义务人无法交付,权利人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相关考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动产发生的纠纷适用专属管辖B.倩权的客体往往是特定物: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C.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D.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法律意义何在?

种类物就是可替代物,特定物就是不可替代物。

货币是()A、特定物B、种类物C、禁止流通物D、不动产

军用武器属于()A、特定物B、种类物C、流通物D、限制流通物

债权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A、种类物之债B、选择之债

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免除债的意思表示( )。A.可以撤回 B.不可撤回C.特定物之债不得撤回,种类物之债可撤回D.种类物之债不得撤回,特定物之债可以撤回

关于特定物之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就已存在B.对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一经选定,可转化为特定物之债C.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灭失,债务人仍不能免除支付标的物的义务D.特定物之债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

民事执行中,()不能作为执行客体。A、特定物B、种类物C、行为D、人身

仓储合同的()为特定物或物定化了的种类物。

根据债的标的物性质划分,可将债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按照债的标的物性质划分,债可分为种类物之债和特定物之债。

将债区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其法律意义主要在于债的标的物在履行前灭失的法律责任不同。()

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有独立特征,不能以他物代替的物是()。A、不动产B、动产C、种类物D、特定物

判断题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A对B错

判断题根据债的标的物性质划分,可将债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A对B错

判断题种类物就是可替代物,特定物就是不可替代物。A对B错

填空题仓储合同的()为特定物或物定化了的种类物。

判断题按照债的标的物性质划分,债可分为种类物之债和特定物之债。A对B错

问答题简述区分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意义。

问答题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法律意义何在?

判断题将债区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其法律意义主要在于债的标的物在履行前灭失的法律责任不同。()A对B错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定物与种类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金钱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种类物B种类物的转让通常以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C特定物的转让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D特定物在交付对方前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损失

单选题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