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请问:(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请问: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请问: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解析
解析:(1)商店与A之间的民事行为属于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理由是:商店营业员对照相机价格发生重大误解,并在此情况下实施销售行为,使商店利益遭受损失。依我国法律规定,对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并由此产生返还财产(退货)的法律后果。
(2)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可以成立。理由是:商店对其与A之间基于重大误解而为的买卖行为享有撤销权。商店对B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理由是:B从A处通过买卖而取得了照相机的所有权,该所有权不因商店与A之间的买卖行为被撤销而受影响。
(2)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可以成立。理由是:商店对其与A之间基于重大误解而为的买卖行为享有撤销权。商店对B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理由是:B从A处通过买卖而取得了照相机的所有权,该所有权不因商店与A之间的买卖行为被撤销而受影响。
相关考题: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其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二人退货或补足差价。(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旅游时,张某不慎将其最爱的高档照相机丢失,被王某拾得。王某本身是一家二手电器商店的店主,就将该相机带回店内,后卖给了李某。后来张某得知王某拾得其相机,此时张某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A.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直接找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B.张某只能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C.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向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但必须支付李某购买相机的费用D.张某在支付给李某费用后取回了自己的相机,然后可以向王某追偿该费用
甲将单反相机出租给乙,租期已到,经甲催要乙迟迟不归还相机,甲由于急于用钱将相机卖给丙,同时通知乙相机已卖,需还于丙,且告知丙须由丙向乙催要,丙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已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甲依然拥有相机的所有权C、甲已经完成相机的交付D、由于乙非法占有相机,甲无法向丙完成交付
某手表专卖店购进一批进口高级手表,每只定价为19990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19990元标为9990元。某日,顾客甲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20000元的手表在这里只卖9990元,遂一下买了两只。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只少收了10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甲,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甲称,自己买回两只手表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只手表已以12600元卖给了同事乙,还要看乙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甲所指找到乙,乙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甲、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试分析:(1)商店与甲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2)商店对甲、乙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甲要购买德国照相机。1999年10月2日,甲在乙店的柜台中发现一架照相机,柜台的标签产地一栏注明“德国制造”,甲向乙店售货员询问产地时,丙明确告知该照相机是“德国制造”,甲遂购买。1999年10月7日,甲在修理该照相机时请照相机时请照相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该相机系美国制造。2000年10月10,甲持该检测中心的检测证明要求乙店退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A.乙店必须办理退货,因为该店的行为构成欺诈B.乙店有权不退货C.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换货D.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折价处理
小华(13)是摄影爱好者,在省里举办的少年儿童摄影大赛上得了一等奖。爸爸奖励他4000元钱买架高级照相机。小华独自一人到商场,看中了一架3800元的照相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售货员()。A、不能把照相机卖给小华B、可以卖给小华照相机C、必须请示商店领导
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处理?
某商场新进一款手机,价格定为188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1888元写为888元。孙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款手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776元购买了两部。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格标签所致。由于孙某用信用卡结算,商店查出是孙某少付了手机货款,于是找到孙某,提出要孙某补交2000元或退回手机,商店退还1776元。孙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返还2000元或退还两部手机。请根据以上事实和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李某新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于是将自己的旧相机卖给了舍友高某,因新相机还未到手,李某与高某约定,相机卖给高某后仍然由李某使用半个月,案例中李某交付相机的方式是()。A、指示交付B、占有改定C、简易交付D、现实交付
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是在2000年12月提起的诉讼,情况会怎样?为什么?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试分析: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2003年元旦,某甲到某商厦购买相机,恰好遇到商场新进一批日本理光相机,其中一款的标价是600元,某甲觉得十分便宜,当即买了一部。当天下午,该商厦突然发现此款相机的价格应为6000元,被误标为600元。于是商厦找到某甲说明情况,愿意退还某甲600元,请求其归还相机。某甲谎称相机已丢失,于是商厦起诉到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此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B、此合同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C、此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D、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李某必须归还相机E、此合同属于有效合同,李某不必归还相机
甲要购买德国制造的照相机,2003年10月2日,甲在乙店的柜台中发现一架照相机,柜台的标签上产地一栏注明的是"德国制造",甲向乙店售货员丙询问产地时,丙明确告知该照相机的产地是"德国制造",甲遂购买。2003年10月7月,甲在修理该相机时请照相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该相机系美国制造,2004年10月10日,甲持检测中心的检测证明要求乙店退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A、乙店必须办理退货,因为乙店的行为构成欺诈B、乙店有权不退货C、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换货D、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折价处理
2004年5月,毛一文到某市百货商场买照相机,该商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将一架尼康相机价格4500元标成450元。毛一文看到这架相机后,觉得非常便宜性能优良,于是就买走了。事隔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了错误,就派人找到毛一文,要求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而毛一文却认为你标错了价是你的错,我买东西又不是没付钱,货已经卖出去了,哪有再补钱的道理,拒不补足价款,也不退货。于是该百货商场到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买卖相机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B、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C、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单选题小华(13)是摄影爱好者,在省里举办的少年儿童摄影大赛上得了一等奖。爸爸奖励他4000元钱买架高级照相机。小华独自一人到商场,看中了一架3800元的照相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售货员()。A不能把照相机卖给小华B可以卖给小华照相机C必须请示商店领导
问答题某手机商店新购进一批手机,每部定价2999 元。售货自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9元标为1999元。顾客甲入店,发现在别处卖 3000元的手机在这里只卖1999元,因此甲一下就买了两部。事后,售货员才发现每部少收了l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甲,要求退货。甲称,自己买回两部手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不能反悔;再说,其中一部手机己以2950元卖给了乙。商店按甲所指找到乙,要求乙退回手机,乙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 问:(1)商店与甲之间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如何? (2)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甲退货,其主张能甭获得支持?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甲补足差价,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撤销商店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3)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院要求乙退回手机,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
问答题甲商场出信一批皮包,单价为3880元,商场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3880元写成了388元。唐某来逛商场觉得价格便宜,决定买一个。商场售货员孔某第一天上班,对商品不熟悉,就将该包以388元卖给了唐某。后商场发现了此事,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唐某拒绝,引起纠纷。甲商场是否有权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为什么?
问答题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有哪些民事行为可以由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问答题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1999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起诉。这一买卖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问答题某商场新进一款手机,价格定为188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1888元写为888元。孙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款手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776元购买了两部。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格标签所致。由于孙某用信用卡结算,商店查出是孙某少付了手机货款,于是找到孙某,提出要孙某补交2000元或退回手机,商店退还1776元。孙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返还2000元或退还两部手机。请根据以上事实和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分析回答下列问题。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甲商场出信一批皮包,单价为3880元,商场在制作价格标签时,误将3880元写成了388元。唐某来逛商场觉得价格便宜,决定买一个。商场售货员孔某第一天上班,对商品不熟悉,就将该包以388元卖给了唐某。后商场发现了此事,要求唐某退货或补足价款。唐某拒绝,引起纠纷。唐某与甲商场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多选题旅游时,张某不慎将其最爱的高档照相机丢失,被王某拾得。王某本身是一家二手电器商店的店主,就将该相机带回店内,后卖给了李某。后来张某得知王某拾得其相机,此时张某应( )。A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直接找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B张某只能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C自知道李某占有相机之日起两年内,张某可以向李某要回自己的相机,但必须支付李某购买相机的费用D张某在支付给李某费用后取回了自己的相机,然后可以向王某追偿该费用
问答题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试分析: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判断题今天我去商店想买照相机,但都太贵了。★他买了照相机。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