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第94—96题。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共用题干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第94—96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第94—96题。
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参考解析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8条和《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应当”而是“可以”对黄某、吴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2条第4款规定,C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第5款规定,B项正确。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0条规定,赵某是未成年人,所以,应当听取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意见,D项正确。
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1款规定,A项错误,B项正确。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2款规定,C项正确;D项错误在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C项错误。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1、42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A项错误在于,和解不是不起诉的必备条件。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2条规定,可知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黄某向被害人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9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故检察院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吴某向被害人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因此B项正确。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06、507条规定,D项错误。
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1款规定,A项错误,B项正确。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2款规定,C项正确;D项错误在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C项错误。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1、42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A项错误在于,和解不是不起诉的必备条件。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2条规定,可知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黄某向被害人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9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故检察院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吴某向被害人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因此B项正确。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06、507条规定,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