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资格的各项表述中错误的是( )。A、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B、如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C、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受害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资格的各项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
B、如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C、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受害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如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C、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受害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即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因此选项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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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B.分公司、子公司都不具有法人资格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D.分公司、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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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A、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B、分公司、子公司都不具有法人资格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D、分公司、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单选题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二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填空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