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陈某,25岁,家住A市B区。陈某在A市C区的一条道路上实施抢夺,被当地群众当场抓获并扭送到A市C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A市C区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并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6个月的拘役。判决宣告后,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陈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抗诉期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B: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C: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可以到A市B区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D: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可以到A市C区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共用题干

陈某,25岁,家住A市B区。陈某在A市C区的一条道路上实施抢夺,被当地群众当场抓获并扭送到A市C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A市C区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后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并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6个月的拘役。判决宣告后,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陈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抗诉期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B: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
C: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可以到A市B区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D: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可以到A市C区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里面不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刑诉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A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B选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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