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此外,甲公司以其5台机器设备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双方于2018年4月1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中约定:如甲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这5台机器设备直接归乙银行所有。2018年4月10日,甲公司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其中一台机器设备以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售给丙公司。丙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并拟于2018年4月20日提货。2018年4月16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器设备以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机器设备,并拟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将货款支付给甲公司。2018年4月20日,丙公司依约前来提货时,发现机器设备已被丁公司提走,遂以自己是机器设备的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丁公司返还,被丁公司拒绝。2019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经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其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5台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称:抵押合同中约定了“如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这5台机器设备直接归乙银行所有”,抵押合同无效。陈某抗辩称:(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李某抗辩称: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无须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先后顺序作出特别约定。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买卖机器设备的合同是否有效?丙公司是否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7)丁公司是否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8)乙银行能否对丁公司手中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2015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此外,甲公司以其5台机器设备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双方于2018年4月1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中约定:如甲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这5台机器设备直接归乙银行所有。
2018年4月10日,甲公司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其中一台机器设备以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售给丙公司。丙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并拟于2018年4月20日提货。
2018年4月16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器设备以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机器设备,并拟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将货款支付给甲公司。
2018年4月20日,丙公司依约前来提货时,发现机器设备已被丁公司提走,遂以自己是机器设备的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丁公司返还,被丁公司拒绝。
2019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经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其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5台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称:抵押合同中约定了“如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这5台机器设备直接归乙银行所有”,抵押合同无效。
陈某抗辩称:(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称: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无须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先后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买卖机器设备的合同是否有效?丙公司是否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7)丁公司是否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8)乙银行能否对丁公司手中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1)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是,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保证合同成立。
(3)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即便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4)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乙银行应当先就债务人甲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5)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①合同有效。根据规定,虽然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有效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丙公司未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根据规定,由于甲公司未向丙公司交付该设备,丙公司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7)丁公司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尽管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丁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与是否支付价款没有关系)。【彩蛋】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8)乙银行不能对丁公司手中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人(乙银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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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拟于2007年10月成立一家由其独家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下列关于其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万元,分两次缴纳其出资额B.不设股东会,由甲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C.甲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甲有限责任公司以40%的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均以实物和劳务形式出资

2﹒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3﹒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D.甲担任执行董事,并且同时兼任监事

李某与王某组建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李某与王某各认缴出资15万元。在李某和王某各出资10万元后,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对“有限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A.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B.李某和王某各以实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C.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成立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李某和王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自然人甲拟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为3万元B.甲可以采取首次出资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C.甲在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甲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超市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岗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超市和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A.甲公司B.乙企业C.丙公司D.超市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称丙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产生纠纷,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一不胜任工作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自己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施劳务派遣的单位,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超市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甲公司的法律责任。李某的用人单位是( )。A.甲公司B.乙企业C.丙公司D.超市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甲公司的法律责任。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2012年)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王某投资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以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甲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B.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王某自行行使股东会职权,有关决定由王某签字后书面置备于公司C.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D.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王某签字认可存档

(2015年)李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律制度不予禁止的是( )。A.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B.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C.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D.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2014年1月13日,甲公司、王某、李某各自出资50万元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18年3月1日,郝某成功取得甲公司60%股权,成为甲公司最大股东。A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为研发新产品向吴某借款100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2018年5月1日,A公司合作伙伴丁某向A公司借款10万元,一直未偿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如A公司出现破产原因,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对A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有(  )。A.A公司B.甲公司C.郝某D.吴某E.丁某

2014年1月13日,甲公司、王某、李某各自出资50万元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18年3月1日,郝某成功取得甲公司60%股权,成为甲公司最大股东。A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为研发新产品向吴某借款100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2018年5月1日,A公司合作伙伴丁某向A公司借款10万元,一直未偿还。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如A公司出现破产事由,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对A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有( )。A.A公司B.甲公司C.郝某D.吴某E.丁某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元,甲公司对乙企业负有200万元的合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仅以100万元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B、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C、如果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由全体股东清偿D、如果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单选题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随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李某的用人单位是()。A甲公司B乙企业C丙公司D超市

多选题甲公司、乙公司、王某、李某、陈某等五方达成协议,拟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各种出资方式中,不合法的有( )A甲公司以其公司商誉作价40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作价200万元出资C王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D李某以其持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某公司股权出资E陈某以100万元人民币出资

单选题李某为甲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不予禁止的是()。A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B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C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D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问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形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经其他股东催促,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转出100万元出资是什么行为?张某应向甲公司承担什么民事责任?(2)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享有相应的般东权利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一些登记项目,下列变更需要在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的是()。A财务经理由张某变更为李某B将销售部分立为A公司C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180万元D公司名称由“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乙有限责任公司”

问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张某转出100万元出资是什么行为?张某应向甲公司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问答题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D甲担任执行董事,并且同时兼任监事

单选题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2年真题]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单选题王某投资设立了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以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甲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B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王某自行行使股东会职权,有关决定由王某签字后书面置备于公司C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D王某决定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王某签字认可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