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7年 1月 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 1月 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 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 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 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 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A.1月 7日B.1月 5日C.6月 6日D.5月 31日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7年 1月 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 1月 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 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 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 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 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A.1月 7日
B.1月 5日
C.6月 6日
D.5月 31日

参考解析

解析: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
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考题: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发起人已经办理了出资财产的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可以认定在实际交付之前该发起人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

下列有关千惠公司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以属于妻子的房产一处出资,后因此发生争议,则该出资无效,甲须补缴出资B.乙以其受贿所得10万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C.丙为一家学校,用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则该出资无效D.丁以其享有的专利权出资,在公司设立中即交付公司,但一直未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后在公司成立后发生争议期间办理了转移手续,但其他股东主张其应从办理手续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而丁认为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即应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下列正确的选项是?A: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B: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C: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D: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

甲、乙、丙均系某公司职工,1997年公司增资时规定职工每人均可认购职工股1 万股。甲认为认购风险大且缺乏资金,决定放弃认购。乙、丙得知后经与甲协商,约定由乙、丙各出资5万元,以甲的名义认购,股权收益等相关权利均由乙、丙享有。之后的1998年至2011年,乙丙每年均领取红利。2012年,乙、丙要求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但甲反悔。乙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东身份。现就该公司股东资格认定正确的是: A.乙、丙是实际出资人,公司应当变更股东名册 B.乙、丙多年实际享有股权,公司应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C.若乙丙起诉,应当以甲为被告,以公司为第三人 D.若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可以变更股东名册为乙丙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A.1月5日B.1月7日C.5月31日D.6月6日

A、 B、 C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0万元。其中, A以货币出资 8万元; B以机器设备出资,作价 12万元,但未依法评估; C以房屋出资,评估作价 10万元,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已交付。关于三人的出资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规定B.若经评估机构评估,B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的实际价值仅为8万元,则法院应当认定B未履行出资义务C.C以房屋出资,未办理登记手续,但在人民法院规定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可以认定其履行了出资义务D.即使办理了权属变更,C也不得主张享有未办理登记手续前的股东权利

(2013年)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甲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C.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D.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可以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A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B.人民法院应当以A公司实际使用该房产所取得的利益为标准,认定甲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C.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D.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主张自权属变更之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E.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之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是( )。A.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C.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D.出资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可以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丙为名义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乙不得要求公司变更股东B、乙有权要求丙将公司分配所得的利润转交给自己C、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丙向不知情的银行借款时,以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设定质押的,该质押有效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下列正确的选项是:()A、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B、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C、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D、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A、1月7日B、1月5日C、6月6日D、5月31日

A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B、人民法院应当以A公司实际使用该房产所取得的利益为标准,认定甲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C、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D、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可以主张自2012年5月10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发起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发起人在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判断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2013年真题]A对B错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A1月7日B1月5日C6月6日D5月31日

单选题甲、乙等6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代持股协议,约定由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丙为名义股东,丙自身不持有A有限责任公司股权;A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经营情况上佳,乙为了防止不必要的争议和风险,与丙达成合意终止双方的代持股协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A乙出示其与丙订立的代持股协议后,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B乙出示丙同意终止代持股协议的书面证明后,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C取得丙和A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同意后,乙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D经A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乙可以请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多选题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丙为名义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乙不得要求公司变更股东B乙有权要求丙将公司分配所得的利润转交给自己C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丙向不知情的银行借款时,以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设定质押的,该质押有效

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出资,已交付未登记,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登记未交付,丙一直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丁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丁立即将该10万元转走。下列为正确的选项是(  )。A甲应当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乙也自实际交付时享有股东权益B公司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对丙丁的股东权益进行限制C经公司催告依然不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丁的股东资格D经公司催告依然不缴纳,公司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解除丙的股东资格

问答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货币进行出资,戊用房屋进行出资。戊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将该房屋转移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一直未实际交付房屋。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均等享有表决权。之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其中甲、乙、丙同意,丁和戊不同意。甲提出,戊未实际交付房屋,不享有表决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均等享有表决权是否符合规定?(2)甲提出戊不享有表决权的异议是否符合规定?(3)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

多选题中国甲企业和外国乙企业签订合同欲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由甲企业以房屋出资。已知该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了登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企业履行了出资义务B甲企业未履行出资义务C甲企业不享有股东权益D乙企业因甲企业迟延办理登记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判断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于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A对B错

多选题某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为9000万元,甲公司出资460万元,为其第五大股东。后来,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约定将其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抵交欠款,期货公司其他股东未持异议。抵债协议签订后的次日,乙公司以股东身份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户,并要求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3月真题]A期货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向证监会提交变更股权申请B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乙公司限期转让股权C乙公司持有的股权有表决权、但没有分红权D乙公司持有的股权有分红权、但没有表决权

判断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A对B错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A1月7日B1月5日C6月6日D5月31日

多选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乙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丙以自己的一栋办公楼进行出资,该办公楼已经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主张确认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丙主张确认乙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丙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主张自实际交付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均可以主张丙未履行出资义务E人民法院应当责令丙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房屋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