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又称为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A不履行合同B延迟履行合同C根本性违约D非根本性违约
单选题
()又称为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
A
不履行合同
B
延迟履行合同
C
根本性违约
D
非根本性违约
参考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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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根据合同法理论,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要件包括( )。A.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且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B.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C.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D.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E.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 )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 )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 )义务的权利。A.后给付义务,先付人,后给付B.先给付义务,后付人,先给付C.先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先给付D.后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后给付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指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 )A.中止履行其义务B.解除合同C.中止履行其义务或解除合同D.中止履行其义务,若在合理期限内,对方仍不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义务的权利。A、后给付义务;先给付人;后给付B、先给付义务;后付给人;先给付C、先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先给付D、后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后给付
以下关于第三人负担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A、法律严禁合同当事人在未取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为他人设定义务B、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C、债务人的责任为代为履行责任,而非损害赔偿责任D、债务人负有使第三人为给付的义务,若第三人不为给付,债务人即未完成其义务
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关系中,()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债务人免除给付义务,债权人也免除对待义务。A、存续上的关联性B、履行上的关联性C、功能上的关联性D、终止上的关联性
单选题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关系中,()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债务人免除给付义务,债权人也免除对待义务。A存续上的关联性B履行上的关联性C功能上的关联性D终止上的关联性
单选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 )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 )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 )义务的履行。A后给付义务;先给付人;后给付B先给付义务;后给付人;先给付C先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先给付D后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后给付
多选题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是()。A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债务人为给付行为,这是合同履行的起码要求B合同的履行应是债务人全面的、适当的完成合同的债务,使债权人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给付行为与给付结果的统一C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然发生的法律效果,并且是构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D合同的履行不仅是合同的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而且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
单选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义务的权利。A后给付义务;先给付人;后给付B先给付义务;后付给人;先给付C先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先给付D后给付义务;其他债务人;后给付
多选题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以下属于不适当履行的是()。A债务人履行迟延B一般瑕疵履行C加害履行D提早履行E债权人受领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