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国有企业与另外11家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春回大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A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500万元;B出资20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会发现,A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A补足差额;如果A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议论表决时,有8家股东赞成增资,8家股东出资总和为600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60 %;有5家股东不赞成增资,5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00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0%。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国分公司。北国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国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春回大地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A、B国有企业与另外11家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春回大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A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500万元;B出资20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会发现,A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A补足差额;如果A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议论表决时,有8家股东赞成增资,8家股东出资总和为600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60 %;有5家股东不赞成增资,5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00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0%。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国分公司。北国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国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春回大地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相关考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是( )。A.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C.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两个以上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有( )。A.国有企业B.占有国有资产的集体企业C.国有企业与外商投资设立的合资企业D.国有资产不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国有企业与乙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丙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应为( )。A.3~9人B.3~13人C.5~15人D.5~19人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是( )。A.股份有限公司B.一人有限公司C.甲国有企业与乙合营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甲国有企业、乙国有企业与丙集体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A.国有独资公司B.两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一个国有企业和一个国有事业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5个私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情况不需要采取土地出让或出租方式处置的是()。A: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B:国有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C: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D: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

下列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的是( )。A: 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B: 合伙企业C: 1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 外商独资企业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采取土地出让方式或出租方式处置的有( )。A.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 B.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 C.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 D.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 E.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

下列划拨土地中,应采取土地出让或出租方式处置的有( )。A.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B.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C.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D.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E.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

企业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下列(  )情形的,应采取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处置。A.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B.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C.国有企业组建集团D.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E.国有企业转化为私营企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是()。A、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C、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两个以上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下列企业中,()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A、香港在我国设立的公司B、美国在我国设立的公司C、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D、国有企业

采取土地出让或出租方式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划拨土地的情形包括()。A、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B、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的C、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D、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

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A、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及组建企业集团的B、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C、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D、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有()。A、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C、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两个以上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组建时,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应全部作为实收资本人账的企业类型是()A、独资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C、发起式设立的股份公司D、募集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A与B均为国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下列不属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的是()。A、国有企业以评估增值资产,出资设立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企业将评估增值资产,注入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C、国有企业依法变更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D、国有企业将评估增值资产,注入即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当遇到()等情形时,应当采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依法处置。A、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B、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C、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D、采用成熟技术进行产品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国有企业,但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除外E、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

国有企业采取分立改建公司制企业,需要对拟组建公司无关的资产进行剥离。因资产剥离而调整编制的其设立前各会计期间的申报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历史成本B、公允价值C、收入和费用的配比D、谨慎性E、客观性

单选题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A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及组建企业集团的B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C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D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多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有()。A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C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两个以上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单选题下列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的是( )。A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B合伙企业C1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外商独资企业

多选题下列企业中,()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A香港在我国设立的公司B美国在我国设立的公司C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D国有企业

多选题采取土地出让或出租方式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划拨土地的情形包括()。A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B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的C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D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

判断题A与B均为国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A对B错

问答题A、B国有企业与另外11家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春回大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A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500万元;B出资20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会发现,A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A补足差额;如果A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议论表决时,有8家股东赞成增资,8家股东出资总和为600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60 %;有5家股东不赞成增资,5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00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0%。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国分公司。北国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国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春回大地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单选题以下情况不需要采取土地出让或出租方式处置的是(  )。A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B国有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C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D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