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周某与会计师郭某离婚后,12岁的女儿小红随周某生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对郭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A、周某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B、周某对小红不履行抚养义务C、周某虐待小红D、小红愿随郭某生活
医师周某与会计师郭某离婚后,12岁的女儿小红随周某生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对郭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 A、周某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B、周某对小红不履行抚养义务
- C、周某虐待小红
- D、小红愿随郭某生活
相关考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A、孙子女、外孙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长大B、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C、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死亡或无力抚养D、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
甲男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1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两人商定于5月1日举行婚礼。4月份,乙女又多次索要财物,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钱。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关于甲男与乙女的婚姻,正确的说法是()。A、尚未成立B、已经成立C、如双方认可,则已成立D、如双方不认可,则不成立
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我国婚姻法所采用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A、分别财产制B、婚后所得共同制C、同一财产制D、管理共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