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6日,李某在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时被其所在地的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扣同种包装的非法生产卷烟20条。经调查认定,李某于2011年1月6日以30元/条购进该包装的非法生产卷烟100条,以50元/条已销售80条。A县烟草专卖局认定李某的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确属违法和为,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李某停止销售,没收李某违法所得1600元,处以销售总额5000元30%的罚款1500元,并依法没收李某销售的非法生产卷烟20条。请指出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处罚的不当之处并加以改正。

2011年3月6日,李某在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时被其所在地的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扣同种包装的非法生产卷烟20条。经调查认定,李某于2011年1月6日以30元/条购进该包装的非法生产卷烟100条,以50元/条已销售80条。A县烟草专卖局认定李某的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确属违法和为,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李某停止销售,没收李某违法所得1600元,处以销售总额5000元30%的罚款1500元,并依法没收李某销售的非法生产卷烟20条。请指出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处罚的不当之处并加以改正。


相关考题:

2012年3月21日,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线人举报,称本市S公司近日将从外地购进一批假烟运输至本市销售。稽查支队经过调查,发现S公司在本市郊区黄村路12号有一个独立库房,近日进出人员较多。支队支派稽查人员小韩、小尹在该仓库对面楼房的三楼设立监控点,拟在假烟运抵后采取收网行动。3月24日14时20分左右,小韩发现一辆厢式小货车进入仓库院内,遂通知一组稽查人员联合公安干警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非法生产的C品牌卷烟15万支。与此同时,二组稽查人员在S公司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76条,依法制作了现场勘探笔录,并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稽查人员依法对S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了询问,在询问中,考虑到李某长期从事涉烟违法活动,反稽查能力较强,于是挑出该批卷烟的来源进行发问,使李某措手不及,并抓住其在辩解中出现的矛盾,使其承认了违法事实。S公司对面商店的职员汪某曾听S公司职员康某说过李某销售假烟,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稽查人员还在李某的办公室查获记载非法生产卷烟购销数量的账册一本,并对账册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比,掌握了S公司从事涉烟非法经营活动的详细账目。请根据证据的不同来源,对本案取得的下列证据进行分类:现场勘验笔录、汪某的证言、先行登记保存的76条Y品牌卷烟、为Y品牌卷烟拍摄的照片。

2009年9月20日,A县烟草专卖局与该县公安、工商部门在对当地卷烟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零售户张某仓库有大量的高档假冒卷烟,价值约为16万元,且张某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零售户李某于今年9月10日一次销售了真品国产卷烟62条;在另一卷烟零售户赵某的经营场所内发现了12条非法生产的卷烟并准备销售,卷烟价值1000元。请回答联合执法检查权限衔接的内容。

鲁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鲁某见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有利可图,就低价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30条,案值1万余元,放在店中销售。2010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非法生产的卷烟5条。A县烟草专卖局拟对鲁某处以50%的罚款,销毁违法卷烟。鲁某认为处罚过重,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A县烟草专卖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不履行复议决定,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鲁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鲁某见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有利可图,就低价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30条,案值1万余元,放在店中销售。2010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非法生产的卷烟5条。A县烟草专卖局拟对鲁某处以50%的罚款,销毁违法卷烟。鲁某认为处罚过重,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A县烟草专卖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县烟草专卖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对吗?

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销售卷烟时应制订好销售计划,并参加()会。A、生产设备采购B、生产经营合作C、卷烟销售协商D、工商产销衔接

2012年3月21日,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线人举报,称本市S公司近日将从外地购进一批假烟运输至本市销售。稽查支队经过调查,发现S公司在本市郊区黄村路12号有一个独立库房,近日进出人员较多。支队支派稽查人员小韩、小尹在该仓库对面楼房的三楼设立监控点,拟在假烟运抵后采取收网行动。3月24日14时20分左右,小韩发现一辆厢式小货车进入仓库院内,遂通知一组稽查人员联合公安干警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非法生产的C品牌卷烟15万支。与此同时,二组稽查人员在S公司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76条,依法制作了现场勘探笔录,并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稽查人员依法对S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了询问,在询问中,考虑到李某长期从事涉烟违法活动,反稽查能力较强,于是挑出该批卷烟的来源进行发问,使李某措手不及,并抓住其在辩解中出现的矛盾,使其承认了违法事实。S公司对面商店的职员汪某曾听S公司职员康某说过李某销售假烟,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稽查人员还在李某的办公室查获记载非法生产卷烟购销数量的账册一本,并对账册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比,掌握了S公司从事涉烟非法经营活动的详细账目。本案中,稽查人员主要采用了哪三种涉烟情报搜集的方法?

2010年2月8日,A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市场检查时,在零售户李某的经营场所及卷烟存放地查获非法南京(红)卷烟55条。因李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进货证明,执法人员先行登记保存作调查处理。后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南京(红)卷烟为假冒伪劣卷烟。经过立案调查证实:该批卷烟是李某从B市低价购买回来销售时被烟草执法人员查获的,并有进货单据及证人张某证实。2月15日,A市烟草专卖局将案件调查终结,并于当日经局领导批准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2月20日,A市烟草专卖局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为由对李某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销售,处以违法销售总额5335元20%的罚款,即罚款1067元,并将非法销售的55条假冒伪劣红梅卷烟公开销毁。2月21日李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罚款500元交给了专卖科案审人员。3月20日,A市烟草专卖局见李某未交纳剩余567元罚款,专卖科长并派中队长黄某带队去督促李某交纳罚款。黄某等五人到店后叫李某交纳罚款,见李某没有交纳罚款的意思,便叫专卖人员李某、张某到其收银台强拿了567元,说是充抵罚款。A市烟草专卖局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时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之处?为什么?请说明理由。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销售金额如何计算?货值金额如何计算?

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查获本县持证零售户李某正在销售的真品国产卷烟100条,经调查该真品卷烟系李某从本县零售户王某处购进,购进金额5000元。同时,查明卷烟零售户张某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间,花4000元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200条,分三次销售给赵某,第一次80条,销售额4500元;第二次70条,销售额3500元;第三次50条,销售额2000元。执法人员对以上两起案件分别立案调查,办案过程中,张某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协助甲县烟草专卖局破获了假烟网络案件一起,经认定张某在本案中有立功表现。对李某的行为,依法应当如何处罚?按照最高罚款幅度计算罚款金额。

2010年9月19日,甲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持证零售户汪某的商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卷烟38条(当地零售价为60元/条)。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店内,执法人员查获了汪某的销售账本,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询问。汪某陈述截至案发时总共销售了非法生产的卷烟45条。汪某的表弟赵某向执法人员说“我表哥只销售了一次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为24条”。汪某雇佣的店员李某在接受询问时说“汪某的商店每月平均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50余条,已连续销售了近三个月”。次日,执法人员对查获的账本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汪某三个月来累计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147条。于是,执法人员再次对汪某进行了询问,汪某承认此前为了逃避处罚而说了假话,其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的确为147条。执法人员将对汪某的两份询问笔录比较分析后,结合查获的账本,决定采信第二份询问笔录,并综合询问笔录、账本等证据,认定赵某提供的证言为虚假证言,决定不予采信。对汪某的陈述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2010年4月3日,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三中队在县场例行检查时,于该县某村丁某商店内查获苏烟(软金沙)条。从包装、印刷等情况分析,初步判定这批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遂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丁未签字;执法人员现场拍摄了照片;询问了当事人丁和本村村民李某,制作了《询问笔录》,经询问证实,当事人丁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场提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该批卷烟是丁某为本村居民李某代卖,丁某不承认为假冒卷烟,丁某、李某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二人均为能正确表达意志的成年人。A县烟草专卖局于5月25日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于5月30日提起诉讼,理由为认定假冒卷烟行为无效。为确保证据更加充分翔实,6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将卷烟送省烟草质量监测站进行鉴定。经鉴定全部为假冒卷烟,系非法生产的卷烟,并出具检测报告一份。证据审查应遵循的原则除了特性法则还有哪些?

鲁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鲁某见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有利可图,就低价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30条,案值1万余元,放在店中销售。2010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非法生产的卷烟5条。A县烟草专卖局拟对鲁某处以50%的罚款,销毁违法卷烟。鲁某认为处罚过重,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A县烟草专卖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2010年4月3日,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三中队在县场例行检查时,于该县某村丁某商店内查获苏烟(软金沙)条。从包装、印刷等情况分析,初步判定这批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遂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丁未签字;执法人员现场拍摄了照片;询问了当事人丁和本村村民李某,制作了《询问笔录》,经询问证实,当事人丁某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场提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该批卷烟是丁某为本村居民李某代卖,丁某不承认为假冒卷烟,丁某、李某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二人均为能正确表达意志的成年人。A县烟草专卖局于5月25日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于5月30日提起诉讼,理由为认定假冒卷烟行为无效。为确保证据更加充分翔实,6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将卷烟送省烟草质量监测站进行鉴定。经鉴定全部为假冒卷烟,系非法生产的卷烟,并出具检测报告一份。本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说明理由。

2010年9月19日,甲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持证零售户汪某的商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卷烟38条(当地零售价为60元/条)。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店内,执法人员查获了汪某的销售账本,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询问。汪某陈述截至案发时总共销售了非法生产的卷烟45条。汪某的表弟赵某向执法人员说“我表哥只销售了一次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为24条”。汪某雇佣的店员李某在接受询问时说“汪某的商店每月平均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50余条,已连续销售了近三个月”。次日,执法人员对查获的账本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汪某三个月来累计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147条。于是,执法人员再次对汪某进行了询问,汪某承认此前为了逃避处罚而说了假话,其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的确为147条。执法人员将对汪某的两份询问笔录比较分析后,结合查获的账本,决定采信第二份询问笔录,并综合询问笔录、账本等证据,认定赵某提供的证言为虚假证言,决定不予采信。根据证据采信规则,在以下各组证明汪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这一事实的数个证据中,分别指出应当优先使用哪项证据,并说明理由。第一组:汪某的销售账册、现场勘验笔录、李某的证言;第二组:先行登记保存的非法生产的卷烟、为该批非法生产的卷烟拍摄的照片;第三组:赵某的证言、李某的证言。

李某(男、32岁)在A县经营一卷烟零售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张某(男、25岁)在B县经营一商店,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1年6月,李某运送卷烟1100条到B县给张某,总价值31500元。B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机关在张某接货时查获该批卷烟,当场将李某、张某抓获。经调查,张某于2010年8月曾因违法经营卷烟被B县工商机关给予了行政处罚;李某曾于2009年6月、2010年7月被A县烟草专卖局给予过行政处罚。B县烟草专卖局及时调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据,当事人健康情况良好。上述案例涉及哪几类证据的审查?审查时分别有哪些注意点?

2014年2月23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在“旺旺名烟名酒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15条和记录非法卷烟购销的账册1本,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对卷烟及账册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在专卖管理系统中查询到该店持证人孙某于2012年10月、2013年4月分别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处罚过一次。对孙某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考虑到孙某从事违法行为时间较长,于是从其生活变化、店铺变化、卷烟销量变化等方面入手,按照时间顺序对其进行询问;在孙某进入交代违法事实的状态后,执法人员遂就违法卷烟的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进行发问,彻底弄清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事实。后经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4月8日,A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孙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采取了哪些询问技巧?

2014年2月23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在“旺旺名烟名酒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15条和记录非法卷烟购销的账册1本,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对卷烟及账册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在专卖管理系统中查询到该店持证人孙某于2012年10月、2013年4月分别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处罚过一次。对孙某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考虑到孙某从事违法行为时间较长,于是从其生活变化、店铺变化、卷烟销量变化等方面入手,按照时间顺序对其进行询问;在孙某进入交代违法事实的状态后,执法人员遂就违法卷烟的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进行发问,彻底弄清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事实。后经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4月8日,A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孙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询问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2014年2月23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在“旺旺名烟名酒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15条和记录非法卷烟购销的账册1本,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对卷烟及账册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在专卖管理系统中查询到该店持证人孙某于2012年10月、2013年4月分别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处罚过一次。对孙某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考虑到孙某从事违法行为时间较长,于是从其生活变化、店铺变化、卷烟销量变化等方面入手,按照时间顺序对其进行询问;在孙某进入交代违法事实的状态后,执法人员遂就违法卷烟的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进行发问,彻底弄清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事实。后经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4月8日,A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孙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涉烟情报的来源是什么?除此之外涉烟情报的来源还有哪些?

2010年9月19日,甲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持证零售户汪某的商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卷烟38条(当地零售价为60元/条)。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店内,执法人员查获了汪某的销售账本,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询问。汪某陈述截至案发时总共销售了非法生产的卷烟45条。汪某的表弟赵某向执法人员说“我表哥只销售了一次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为24条”。汪某雇佣的店员李某在接受询问时说“汪某的商店每月平均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50余条,已连续销售了近三个月”。次日,执法人员对查获的账本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汪某三个月来累计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147条。于是,执法人员再次对汪某进行了询问,汪某承认此前为了逃避处罚而说了假话,其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的确为147条。执法人员将对汪某的两份询问笔录比较分析后,结合查获的账本,决定采信第二份询问笔录,并综合询问笔录、账本等证据,认定赵某提供的证言为虚假证言,决定不予采信。请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说明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分别使用了哪些证据审查的方法?

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查获本县持证零售户李某正在销售的真品国产卷烟100条,经调查该真品卷烟系李某从本县零售户王某处购进,购进金额5000元。同时,查明卷烟零售户张某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间,花4000元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200条,分三次销售给赵某,第一次80条,销售额4500元;第二次70条,销售额3500元;第三次50条,销售额2000元。执法人员对以上两起案件分别立案调查,办案过程中,张某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协助甲县烟草专卖局破获了假烟网络案件一起,经认定张某在本案中有立功表现。请计算张某的违法销售总额及违法所得。

2012年3月21日,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线人举报,称本市S公司近日将从外地购进一批假烟运输至本市销售。稽查支队经过调查,发现S公司在本市郊区黄村路12号有一个独立库房,近日进出人员较多。支队支派稽查人员小韩、小尹在该仓库对面楼房的三楼设立监控点,拟在假烟运抵后采取收网行动。3月24日14时20分左右,小韩发现一辆厢式小货车进入仓库院内,遂通知一组稽查人员联合公安干警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非法生产的C品牌卷烟15万支。与此同时,二组稽查人员在S公司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Y品牌卷烟76条,依法制作了现场勘探笔录,并为该批卷烟拍摄了照片。稽查人员依法对S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了询问,在询问中,考虑到李某长期从事涉烟违法活动,反稽查能力较强,于是挑出该批卷烟的来源进行发问,使李某措手不及,并抓住其在辩解中出现的矛盾,使其承认了违法事实。S公司对面商店的职员汪某曾听S公司职员康某说过李某销售假烟,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证言。稽查人员还在李某的办公室查获记载非法生产卷烟购销数量的账册一本,并对账册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比,掌握了S公司从事涉烟非法经营活动的详细账目。稽查人员对李某进行询问时使用了何种询问技巧?询问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刘某系甲县卷烟零售户(身份证号:320722199312253231),持有甲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1年8月1日,刘某从本县零售户李某处购入真品国产卷烟100条,购入金额5000元,在销售时被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另据调查查实,刘某在2011年1月至3月间,以4000元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100条,分三次销售出去,第一次20条,销售额2500元;第二次45条,销售额2700元;第三次35条,销售额1800元。刘某的行为构成了何种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鲁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鲁某见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有利可图,就低价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30条,案值1万余元,放在店中销售。2010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非法生产的卷烟5条。因有立功表现,A县烟草专卖局遂对鲁某处以30%的罚款,销毁违法卷烟。自由裁量权分类?A县烟草专卖局使用了哪种自由裁量权?

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查获本县持证零售户李某正在销售的真品国产卷烟100条,经调查该真品卷烟系李某从本县零售户王某处购进,购进金额5000元。同时,查明卷烟零售户张某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间,花4000元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200条,分三次销售给赵某,第一次80条,销售额4500元;第二次70条,销售额3500元;第三次50条,销售额2000元。执法人员对以上两起案件分别立案调查,办案过程中,张某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协助甲县烟草专卖局破获了假烟网络案件一起,经认定张某在本案中有立功表现。根据行政处罚的裁量方法,甲县烟草专卖局可否对张某处以最高幅度罚款?为什么?

刘某系甲县卷烟零售户(身份证号:320722199312253231),持有甲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1年8月1日,刘某从本县零售户李某处购入真品国产卷烟100条,购入金额5000元,在销售时被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另据调查查实,刘某在2011年1月至3月间,以4000元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100条,分三次销售出去,第一次20条,销售额2500元;第二次45条,销售额2700元;第三次35条,销售额1800元。甲县烟草专卖局对刘某的行为依法应当如何处罚?

2013年1月23日,甲县烟草专卖局接到消费者电话,称在当地柏杨路18号“鸿飞名烟名酒店”买到假烟。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店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在其店内查获非法生产的卷烟Y品牌卷烟15条和记录非法卷烟购销的账册1本,并制作了勘验笔录,对卷烟及账册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在专卖管理系统中查询到该店持证人李某于2011年10月、2012年5月分别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处罚过一次。对李某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考虑到李某从事违法行为时间较长,于是从其生活变化、店铺变化、卷烟销量变化等方面入手,按照时间顺序对其进行询问;在李某进入交代违法事实的状态后,执法人员遂就违法卷烟的来源、数量、销售去向等进行发问,彻底弄清了李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事实。后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鉴定结论显示: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3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本案中涉烟情报的来源是什么?除此之外涉烟情报的来源还有哪些?

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查获本县持证零售户李某正在销售的真品国产卷烟100条,经调查该真品卷烟系李某从本县零售户王某处购进,购进金额5000元。同时,查明卷烟零售户张某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间,花4000元购入非法生产的卷烟200条,分三次销售给赵某,第一次80条,销售额4500元;第二次70条,销售额3500元;第三次50条,销售额2000元。执法人员对以上两起案件分别立案调查,办案过程中,张某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协助甲县烟草专卖局破获了假烟网络案件一起,经认定张某在本案中有立功表现。李某和张某分别构成了什么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