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万支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A、五十B、一百C、二百D、五百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万支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 A、五十
- B、一百
- C、二百
- D、五百
相关考题: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A.张某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到6万元B.王某非法经营卷烟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C.李某非法经营卷烟十万支D.陈某非法经营卷烟三十万支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A.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B.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C.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D.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A.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非法经营罪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A.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非法经营罪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下列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选项是()。A、王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五万元以上B、张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C、李某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D、刘某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A、五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三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三万;非法经营罪D、五万;非法经营罪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B、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两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C、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D、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下列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选项是()。A、王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B、张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C、李某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D、刘某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下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经营罪情节表述错误的是()。A、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B、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C、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D、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定罪处罚。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非法经营罪(未遂)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D、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A、情节严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销售金额较大;非法经营罪C、销售金额较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D、情节严重;非法经营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B、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C、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D、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商标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B、工商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D、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时,对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追诉标准相同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A、张某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到3万元B、王某非法经营卷烟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C、李某非法经营卷烟十万支D、陈某非法经营卷烟三十万支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A、一B、二C、三D、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