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日内向该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议决定。A、60;30B、10;60C、15;60D、60;60
某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日内向该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 A、60;30
- B、10;60
- C、15;60
- D、60;60
相关考题:
某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日内向该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议决定。()A.6030B.1060C.1530D.6060
2008年3月24日,某县烟草专卖局依法检查持证卷烟零售户曹某的日杂店时查获某品牌卷烟8条(后经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为真品卷烟),当场制作勘验笔录,对查获的卷烟依法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并出具抽样取证物品清单。3月25日曹某到该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曹某承认于2008年3月20日从一上门推销的烟贩购进上述品牌卷烟10条,购进金额800元,至发案时已售出2条,获利金额40元。某县烟草专卖局于3月26日以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当事人曹某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述申辩,该县烟草专卖局于3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曹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 一、没收违法所得40元; 二、对当事人曹某处以违法进货总额10%的罚款,罚款金额80元。后某县烟草专卖局在法定期限内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依法退还当事人曹某。某县烟草专卖局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时采取的告知方式是否正确,为什么?试简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常见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方式的适用范围。
2008年9月13日,A县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在例行市场检查时,在卷烟经营户王某经营场所查获非渠道购进的软中华卷烟3条,购进总额1800元。在依法调查终结后,该县烟草专卖局分别向当事人王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A县烟草专卖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应告知哪些内容?
2010年4月24日A县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李某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由于直接送达当事人法律文书有困难,烟草专卖局采用挂号方式邮寄给受送达人,这种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的期间包括不包括邮寄的在途时间?
2010年6月7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县**路卷烟零售户李某(持有该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中检查时,查获其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215条。经查明,该批卷烟中有100条为当事人李某从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张某处购进的真品国产卷烟,进货额10000元;该批卷烟的其余115条卷烟为经过相关检测部门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10年6月9日,A县烟草专卖局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当如何处理?
2010年9月2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国道查获了李某在运途中的500条国产卷烟,总价值约32000元,当事人李某当时不能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经省烟草质检站检测,该批卷烟为正品卷烟。9月10日,该市烟草专卖局填写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李某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无异议,无申辨。9月15日该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以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并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以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无证运输的500条国产卷烟作出全部没收的处罚。本案调查过程中办案文书齐全,符合法定程序。请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下述案例进行简要分析:主体、事实、和证据、定性、适用法律、程序、其他方面等。
案例4月2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李某依法作出处罚2000元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如果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送达当事人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李某不在送达人可不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2008年3月24日,某县烟草专卖局依法检查持证卷烟零售户曹某的日杂店时查获某品牌卷烟8条(后经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为真品卷烟),当场制作勘验笔录,对查获的卷烟依法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并出具抽样取证物品清单。3月25日曹某到该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曹某承认于2008年3月20日从一上门推销的烟贩购进上述品牌卷烟10条,购进金额800元,至发案时已售出2条,获利金额40元。某县烟草专卖局于3月26日以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当事人曹某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述申辩,该县烟草专卖局于3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曹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 一、没收违法所得40元; 二、对当事人曹某处以违法进货总额10%的罚款,罚款金额80元。后某县烟草专卖局在法定期限内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依法退还当事人曹某。实践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来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A、口头告知B、书面告知C、公告告知
当事人王某于2008年4月2日因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被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涉案卷烟为王某所有,其驾驶自有车辆非法跨省运输伪装包装的红河等卷烟,价值2万余元。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王某作出没收全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如果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送达当事人法律文书时,王某拒绝签收,送达人可不可以直接将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住所,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对当事人李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该烟草专卖局书面告知当事人“我局依据XXXXXXX,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你依法享有_______和______。如有意见请自即日起XX日内向我局提出。”李岚在该局规定的合理期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该烟草专卖局进行了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证据不成立,因此加重了对当事人李岚的处罚,改为罚款5000元。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告知的期间内行使权利提出意见,视为其()。
4月2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李某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如果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送达当事人法律文书时,李某不在,送达人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案例4月2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李某依法作出处罚2000元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由于直接送达当事人法律文书有困难,烟草专卖局采用挂号方式邮寄给受送达人,这种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的期间包括,包不包括邮寄的在途时间?
当事人王某于2008年4月2日因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被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涉案卷烟为王某所有,其驾驶自有车辆非法跨省运输伪装包装的红河等卷烟,价值2万余元。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王某作出没收全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对王某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可以在什么地点送达?请列举两处。
当事人王某于2008年4月2日因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被某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涉案卷烟为王某所有,其驾驶自有车辆非法跨省运输伪装包装的红河等卷烟,价值2万余元。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某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王某作出没收全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的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请列举四种以上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
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对当事人李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该烟草专卖局书面告知当事人“我局依据XXXXXXX,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你依法享有_______和______。如有意见请自即日起XX日内向我局提出。”李岚在该局规定的合理期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该烟草专卖局进行了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证据不成立,因此加重了对当事人李岚的处罚,改为罚款5000元。请指出案例中的烟草专卖局执法过程中的两个不当之处。
2010年4月24日A县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李某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当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当事人。如果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送达当事人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李某不在送达人可不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对当事人李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该烟草专卖局书面告知当事人“我局依据XXXXXXX,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你依法享有_______和______。如有意见请自即日起XX日内向我局提出。”李岚在该局规定的合理期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该烟草专卖局进行了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证据不成立,因此加重了对当事人李岚的处罚,改为罚款5000元。如果该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则应当采纳。
2011年2月1日,甲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季某违法经营烟草制品案。根据掌握的情况,该案涉案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当事人与县内外数十个卷烟经营者有业务住来。该案当事人季某,系丙县人,女性,23岁,初中文化,在甲县辖区内经营卷烟已有3年,领有甲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曾多次被该县烟草专卖局查处。甲县烟草专卖局准备对李某进行询问。询问前,甲县烟草专卖局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2009年9月18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对该县城区个体卷烟经营户李某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涉嫌违法经营的国产真品卷烟100条。9月28日,该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9月30日,该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了当事人李某。假设A县烟草专卖局在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时,采纳了当事人申辩意见,改变了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或处罚意见,不必再告知当事人。
烟草专卖行政复议的处理对象是烟草专卖行政争议。下列属于烟草专卖行政争议的是()A、零售户王某不服当地烟草专卖局对其作出的罚款的决定B、华威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当地烟草专卖局对其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C、章某、刘某、陈某合伙出资设立的花园饭店不服当地烟草专卖局为邻居董某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D、A县烟草专卖局不服其上级烟草专卖局做出的撤销A县烟草专卖局对零售户小张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对当事人李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该烟草专卖局书面告知当事人“我局依据XXXXXXX,拟对你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你依法享有_______和______。如有意见请自即日起XX日内向我局提出。”李岚在该局规定的合理期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该烟草专卖局进行了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证据不成立,因此加重了对当事人李岚的处罚,改为罚款5000元。如果该市烟草专卖局采纳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后改变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的,应当再次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