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作业过程。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作业过程。


相关考题: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按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从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用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A、非机动车B、载货汽车C、载客汽车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是指使用()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作业过程。A、普通车辆B、普通客车C、专用车辆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在装卸、运输放射性物品时严禁吸烟。

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家()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按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从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A、鼓励B、不允许C、允许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应当使用专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

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不得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A、经营B、管理C、非经营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未随车携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单位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A、《结业证》B、《毕业证》C、《道路运输证》

对于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除满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对其要求的条件以外,自有车辆数可以少于5辆。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应当遵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在满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同时,非经营性放射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的自有车辆数不得少于5辆。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只要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许可,任何企业和单位都可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拒绝装卸不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运输规定的放射性物品。A、有权B、无权C、可以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作业过程。A、道路B、公路C、省道

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订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对解决许可条件,加强对承运人的监督管理,规范运输行为,保障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尤为必要

在满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同时,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的自有车辆数可以少于5辆。

从事放射性物品()的,应当遵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A、经营性道路运输B、道路运输活动C、非经营性道路运输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承运放射性物品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资质。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用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非机动车。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按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A、经营性B、非经营性C、一次性

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非放射性物品的,()将放射性物品与非放射性物品混装。A、应该B、可以C、不得

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制定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B、《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条例》C、《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