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D意外险专项奖励凡成功拓展政府主导的()项目渠道且年保费规模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渠道拓展人员3000元A、“星火计划”B、“蓝海工程”C、“日新月异”D、“全民行动”

GCD意外险专项奖励凡成功拓展政府主导的()项目渠道且年保费规模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渠道拓展人员3000元

  • A、“星火计划”
  • B、“蓝海工程”
  • C、“日新月异”
  • D、“全民行动”

相关考题:

以稳定保费产出、提升产能为目的,对既有渠道开展沟通、服务、培训等活动的全过程是()。A、渠道维护B、渠道拓展C、渠道管理D、渠道开发

政府投资补助可以()。A:提高项目财务生存能力B:拓展资金来源渠道C:提升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规模、质量和效率D:有效带动和扩大银行信贷融资规模E:发挥财政性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星火计划”中GCD业务专项奖——每周之星奖,每周通过GCD系统实现保费收入()以上可奖励个人1颗星A、500元B、800元C、1000元D、1500元

GCD成功拓展商机数量,季度成功拓展商机数量不少于2个。

GCD展业津贴主要奖励的险种类型是团非车业务。

GCD人才库“引进退出”机制()A、每月新增商机数量少于1个,或每季少于3个B、每月新增商机数量少于3个,或者每季度少于9个C、每月通过GCD系统成功拓展保费规模低于1万,或每季低于3万D、每月通过GCD系统成功拓展保费规模低于3万,或每季度低于10万

GCD财产险专项激励的计奖保费是()A、新增团体客户保费B、续保保费新增部分C、不含已享受特殊费用支持的业务D、所有保费均可计入

销售人员获得团非车展业津贴的条件()A、个人季度GCD保费收入≥5万元B、整体非车业务保费收入占比≥10%C、个人季度GCD保费收入≥10万元D、整体非车业务保费收入占比≥18%

拓展泛渠道,成功拓展一户有效泛渠道,获取100-150分/个的行为积分。

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中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国家融资的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除外。

油田公司设立的奖励项目包括业绩奖励和专项奖励,请叙述这两部分奖励都由哪些项目构成?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A、30%B、40%C、50%D、60%

GCD展业津贴的奖励标准()A、奖励非车险实收保费的0.5%B、2万以内的奖励非车实收保费的1%,2万以上的奖励非车实收保费的0.5%C、2万以内的奖励非车实收保费的0.5%,2万以上的奖励非车实收保费的1%D、奖励非车险实收保费的1%

GCD成功拓展商机数量是指()A、销售人员在GCD系统中建立的续保客户B、销售人员在GCD系统中建立的客户个数C、销售人员在GCD系统中建立的商机个数D、销售人员通过GCD系统成功拓展的商机个数

GCD业务专项奖励针对的是()A、全渠道销售人员B、直管、重客销售人员C、GCD人才库销售人员D、以上都是

GCD有效人力是指2015年()均有GCD保费收入的人员数量A、每日B、每月C、每季D、每年

“星火计划”中GCD业务专项奖——幸福指数奖,凡GCD业务,均额外奖励实收保费的()做为展业津贴A、0.5%B、0.8%C、1%D、1.2%

GCD活动量重要指标主要包含()A、工作日系统登陆率B、新建客户数量C、新建商机数量D、成功拓展商机数量

拓展泛渠道,成功拓展一户有效泛渠道,获取()行为积分。A、100分/个B、150分/个C、100-150分/个D、150-200分/个

如新项目的信息由项目管理处第一负责人提供,且系该负责人关系资源并运作成功,则按规定予以项目奖励的()给予奖励A、0.2%B、0.4%C、0.6%D、0.8%

2013年度总行将在()等方面给予专项营销单独的优惠政策。A、信贷规模配备B、专项营销费用和奖励工资C、FTP定价D、经济资本计量

2018年费用预算政策中长期险首年标准保费费用奖励按照长期险首年标准保费的1.5%给予费用奖励。

单选题以稳定保费产出、提升产能为目的,对既有渠道开展沟通、服务、培训等活动的全过程是()。A渠道维护B渠道拓展C渠道管理D渠道开发

多选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  )等。A项目补助B贷款贴息C出口退税D保费补贴E绩效奖励

问答题油田公司设立的奖励项目包括业绩奖励和专项奖励,请叙述这两部分奖励都由哪些项目构成?

多选题2013年度总行将在()等方面给予专项营销单独的优惠政策。A信贷规模配备B专项营销费用和奖励工资CFTP定价D经济资本计量

单选题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列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50%B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30%C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用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D单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当以单项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E单只专项债券只可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不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