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制度。A、备案登记制度B、溯源制度C、自行检验制度D、报告制度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制度。
- A、备案登记制度
- B、溯源制度
- C、自行检验制度
- D、报告制度
相关考题:
运用法理学理论和知识分析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问题:(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2)运用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理论和知识,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从行为模式角度分析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的种类。(4)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哪一种类?
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19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30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对于这一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商务部行使的是行政立法权,它的立法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B、“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属于法律规则的假定部分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D、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所确定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
酒类供应商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