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唐家祖传制作一种宫延风味的烤鸡,味道鲜美、独特,很受人们欢迎。唐甲作为第四代传人,从其父辈那里掌握了该种烤鸡的制作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1992年3月,阳谷县宫延风味烤鸡厂成立,拟聘一名技师,经与唐甲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约定:唐甲为烤鸡厂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和检查产品质量,提供自采的药材和宣传资料;烤鸡厂对唐甲按特级技术师待遇,月工资3000元,并免费供给吃、住。协议签订后,双方都如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1993年5月,唐甲作为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一种宫延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的专利申请。烤鸡厂得知后认为,唐甲是利用烤鸡厂提供的物质条件,发展、完善了“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应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烤鸡厂。唐甲则辩解道:“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自家的祖传秘方,自己来烤鸡厂之前已经掌握,在烤鸡厂工作期间,烤鸡厂并没有提供发展完善这种制作方法的任何物质条件,是自己在实践中根据经验将原料配方和剂量配比略作了一些改动,完全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不同意烤鸡厂的说法。为此,双方发一争执。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职务发明还是百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认享有?
问答题
唐家祖传制作一种宫延风味的烤鸡,味道鲜美、独特,很受人们欢迎。唐甲作为第四代传人,从其父辈那里掌握了该种烤鸡的制作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1992年3月,阳谷县宫延风味烤鸡厂成立,拟聘一名技师,经与唐甲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约定:唐甲为烤鸡厂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和检查产品质量,提供自采的药材和宣传资料;烤鸡厂对唐甲按特级技术师待遇,月工资3000元,并免费供给吃、住。协议签订后,双方都如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1993年5月,唐甲作为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一种宫延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的专利申请。烤鸡厂得知后认为,唐甲是利用烤鸡厂提供的物质条件,发展、完善了“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应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烤鸡厂。唐甲则辩解道:“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自家的祖传秘方,自己来烤鸡厂之前已经掌握,在烤鸡厂工作期间,烤鸡厂并没有提供发展完善这种制作方法的任何物质条件,是自己在实践中根据经验将原料配方和剂量配比略作了一些改动,完全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不同意烤鸡厂的说法。为此,双方发一争执。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职务发明还是百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认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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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问题:(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唐家祖传制作一种宫延风味的烤鸡,味道鲜美、独特,很受人们欢迎。唐甲作为第四代传人,从其父辈那里掌握了该种烤鸡的制作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1992年3月,阳谷县宫延风味烤鸡厂成立,拟聘一名技师,经与唐甲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约定:唐甲为烤鸡厂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和检查产品质量,提供自采的药材和宣传资料;烤鸡厂对唐甲按特级技术师待遇,月工资3000元,并免费供给吃、住。协议签订后,双方都如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1993年5月,唐甲作为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一种宫延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的专利申请。烤鸡厂得知后认为,唐甲是利用烤鸡厂提供的物质条件,发展、完善了“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应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烤鸡厂。唐甲则辩解道:“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自家的祖传秘方,自己来烤鸡厂之前已经掌握,在烤鸡厂工作期间,烤鸡厂并没有提供发展完善这种制作方法的任何物质条件,是自己在实践中根据经验将原料配方和剂量配比略作了一些改动,完全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不同意烤鸡厂的说法。为此,双方发一争执。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职务发明还是百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认享有?
教学《山居秋暝》时,为了引导学生掌握动静结合的写作手法,教师列举使用该手法的其他诗词来说明。下列诗词不能作为例子使用的是()。A、唐李白的《独坐敬亭山》B、唐常建的《题破山寺后禅院》C、唐孟郊《游子吟》D、唐韦应物《滁州西涧》
唐家祖传制作一种宫廷风味的烤鸡,味道鲜美、独特,很受人们欢迎。唐甲作为第四代传人,从其父辈那里掌握了该种烤鸡的制作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1992年3月,阳谷县宫廷风味烤鸡厂成立,拟聘一名技师,经与唐甲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约定:唐甲为烤鸡厂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和检查产品质量,提供自采的药材和宣传资料;烤鸡厂对唐甲按特级技术师待遇,月工资3000元,并免费供给吃、住。协议签订后,双方都如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1993年5月,唐甲作为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的专利申请。烤鸡厂得知后认为,唐甲是利用烤鸡厂提供的物质条件,发展、完善了“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应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烤鸡厂。唐甲则辩解道:“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自家的祖传秘方,自己来烤鸡厂之前已经掌握,在烤鸡厂工作期间,烤鸡厂并没有提供发展完善这种制作方法的任何物质条件,是自己在实践中根据经验将原料配方和剂量配比略作了一些改动,完全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不同意烤鸡厂的说法。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谁享有?
单选题教学《山居秋暝》时,为了引导学生掌握动静结合的写作手法,教师列举使用该手法的其他诗词来说明。下列诗词不能作为例子使用的是()。A唐李白的《独坐敬亭山》B唐常建的《题破山寺后禅院》C唐孟郊《游子吟》D唐韦应物《滁州西涧》
单选题佛教、伊斯兰教传人中国的时间分别是()。A汉、宋朝B唐、元朝C汉、唐朝D唐、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