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共同投资成立泰兴公司,甲出资8万元,乙出资12万元。泰兴公司收到投资款的会计分录为()A.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80000 —乙 120000B.借:资本公积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80000 —乙 120000C.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80000 资本公积—乙 120000D.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120000 —乙 80000
甲和乙共同投资成立泰兴公司,甲出资8万元,乙出资12万元。泰兴公司收到投资款的会计分录为()
A.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80000 —乙 120000
B.借:资本公积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80000 —乙 120000
C.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80000 资本公积—乙 120000
D.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120000 —乙 80000
参考答案和解析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实收资本—甲 80000 —乙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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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拟共同投资10万元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乙、丙的实物出资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7万元B.甲、乙、丙的现金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C.甲、乙、丙首次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2万元D.甲、乙、丙首次出资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E.甲、乙、丙既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非专利技术出资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的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四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丁至少应出资( )。A.150万元B.650万元C.550万元D.200万元
中国甲公司与外国投资者乙公司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公司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公司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B.甲公司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公司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C.甲公司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公司至少应出资80万美元D.甲公司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公司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
甲、乙、丙、丁、戊五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丁各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戊至少应出资( )。A.50万元B.100万元C.200万元D.300万元
甲、乙股东出资设立丙投资有限公司,下列出资行为违法的是( )。 A.甲、乙首次出资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25% B.甲、乙在公司章程中约定首次出资后其余75%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缴足 C.甲、乙出资中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占全部出资的75% D.甲、乙将货币出资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注册资本60万元,甲以20万元货币出资,乙以20万元物料出资,丙以20万元房产出资。公司登记成立后,发现乙出资之物料质量低劣,价值只有几万元,根本不到20万元。对乙出资不足部分()。 A.不予追究,因为公司已成立B.应当由乙补足,甲、丙不承担责任C.应当由乙补足,公司登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D.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以现金1500万元向乙企业投资,投资后占乙企业注册资本的15%,乙企业经甲公司出资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9000万元,则对于该项投资,乙公司实收资本应登记的金额为( )万元。A.1500B.1350C.1010D.810
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4年3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注册资本为1 9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各持有丙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丙公司为甲、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厂房)出资,出资时该厂房的原价为1 200万元,累计折旧为32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乙公司以900万元的现金出资,另支付甲公司50万元现金。假定厂房的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丙公司20×4年4~12月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假定甲公司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影响。要求:编制甲公司20×4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及20×4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调整分录。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计划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某种建筑材料的生产经营。三方的出资计划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公司以土地所有权作价出资100万元;乙公司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90万元、出资人民币30万元;丙公司以人民币出资180万元。甲公司以土地所有权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甲公司以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对A公司投资)交换乙公司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对B公司投资)。甲公司换出的对A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480万元;乙公司换出的对8公司投资也是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450万元,公允价值为470万元。在交换中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币资金10万元。假定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收到补价方)账务处理如下: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交换:补价所占比重=收到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10/480=2.08%25%,属于非货币性交换。简述甲公司会计处理。
甲公司2007年年初按投资份额出资180万元对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乙公司股权比例的40%。当年乙公司亏损100万元;2007年乙公司亏损400万元;2009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万元。2009年甲公司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为()万元。A、12B、10C、8D、0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经甲、乙双方协议,丙公司的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方的出资比例为40%,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 )。A、甲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B、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D、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2006年5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定协议,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丙公司,双方各出资50万元,具体筹备事项和登记注册事宜均由乙公司执行。1月底,甲公司按协议规定将50万元汇入乙公司帐户,之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但此后,丙公司迟迟未开展经营活动。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虽然已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了丙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已经核准,但并没有按约定办理公司登记注册,甲公司又多次催促乙公司,乙公司开始以丙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丙公司营业执照仍迟迟未办,乙公司为了应付甲公司伪造了丙公司营业执照。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退还50万元投资款并赔偿损失。但乙公司认为丙公司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虽然公司尚未实际成立,但甲公司不能抽回出资。如乙公司向甲公司退还了50万元,甲公司的行为属()A、虚报注册资本B、虚假出资C、抽逃出资D、以上都不是
非上市公司甲公司在成立时,A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投入甲公司。协议约定,A公司作为出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价10000万元(该作价与其公允价值相等)。交易完成后,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2000万元,其中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5%。甲公司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投资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为()万元。A、8000B、-2000C、2000D、-22000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问答题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6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6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单选题甲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乙公司为上市公司。甲公司在成立时,A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投入甲公司,A公司作为出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价8000万元(与其公允价值相等)。交易完成后,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万元,其中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甲公司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接受A公司投资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万元。A2000B8000C6000D0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2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下列情况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C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D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单选题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5%,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一项房产出资,该房产的原价为1800万元,累计折旧为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以现金出资,各投资1750万元。假定甲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那么合并报表中对个别报表中确认的损益应该抵消的金额为( )。(不考虑投资后固定资产的折旧)A244.74万元B245.79万元C206.84万元D210万元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以价值50万元的房屋出资。后甲和丙因公司连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公司解散后,甲、乙、丙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若甲并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则( )。A甲应向公司补足出资B甲不能领取分红C甲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丙有权决定开除甲的股东身份
单选题非上市公司甲公司在成立时,A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投入甲公司。乙公司为上市公司,其约定,A公司作为出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价8000万元(该作价与其公允价值相当)。交易完成后,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2000万元,其中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甲公司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投资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为()万元。A8000B6400C400D1600
问答题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2011年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红利100万元。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万元红利的分配发生争执,此时丙尚未缴付剩余出资。经查,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100万元。因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对公司可分配的100万元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以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对A公司投资)交换乙公司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对B公司投资)。甲公司换出的对A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480万元;乙公司换出的对8公司投资也是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450万元,公允价值为470万元。在交换中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币资金10万元。假定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收到补价方)账务处理如下: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交换:补价所占比重=收到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10/480=2.08%25%,属于非货币性交换。简述甲公司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