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2019年3月1日,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参考解析
解析: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相关考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雅新公司重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棋计划,由管理人负责执行B.有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申请的主体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出资人C.在同时存在破产、和解和重整申请的情况下,重整申请优先受理D.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按债权类别分小组进行,各表决组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E.重整计划草案依法应由雅新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人民法院备案
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会导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甲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是( )。A.甲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B.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C.甲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D.甲公司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提出了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重整计划的要点之一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30%的债务,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反对票的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由于市场原因,重整未能按计划完成,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甲公司破产。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重整?说明理由。(2)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非债务人过错的原因使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是否可以宣告甲公司破产?
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自己重整,法院裁定A公司重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A公司或者其管理人应按期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逾期不提供的,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A公司破产B、各类债权人分组讨论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D、即使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法院也有可能不批准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下列关于重整计划的说法,错误的是( )。A.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B.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或管理人负责制作C.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D.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甲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经法院裁定并予以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重整期间,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律暂停行使B:重整期间,甲企业的出资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C:甲企业转移、隐匿其财产,债权人遂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程序,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甲企业破产D:甲企业提交的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甲公司是一家由自然人股东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被申请破产,下列关于申请甲公司破产的说法正确的有( )。A、债权人可以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B、甲公司可以自己申请破产清算或与债权人和解C、税务机关可以申请对甲公司进行重整D、甲公司的职工可以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
2019年5月1日,甲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甲公司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E、若尚友公司或者管理人不能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多选题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E若尚友公司或者管理人不能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在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E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强制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甲公司破产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多选题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在重整期间,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的,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1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不定项题(三)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2.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鸿运公司拟定B文盛律师事务所拟定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E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多选题如果人民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报裁定甲公司重整,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真题]A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乙银行可以行使别除权B乙银行如果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则对重整计划不享有表决权C如果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并经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则重整计划中止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单选题2019年3月1日,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多选题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会导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甲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是( )。A甲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B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C甲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D甲公司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