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种类物买卖合同,如果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故意将标的物转让给丙,则(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B.甲仍然不能免除交付同种标的物的义务C.乙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D.乙可以行使代位权
甲、乙签订种类物买卖合同,如果甲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故意将标的物转让给丙,则( )。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甲仍然不能免除交付同种标的物的义务
C.乙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D.乙可以行使代位权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甲仍然不能免除交付同种标的物的义务
C.乙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
D.乙可以行使代位权
参考解析
解析:【精解】甲将种类物卖给值入,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因为甲完全可以用同种类、同质量的标的物代替履行,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预期违约。故A项错误,B项正确。既然甲可以以种类物代替履行,那么就不意味着甲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和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乙也就不能主张不安抗辩权,况且乙也未必是先履行方,故C项错误。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必须是债务已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从本题表述的情况看,根本找不到行使代位权所具备的条件,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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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向乙背书转计3万元的汇票作为价款。后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在乙履行合同前,甲、乙协议解除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请求乙返还汇票B.请求乙返还3万元价款C.请求丙返还汇票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汇票上的款项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 标的物为A 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丙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 款时,由丙公司连带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丙同意提供 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 甲、乙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 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 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协议,未经丙 同意。 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B 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 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 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 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 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 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4)甲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木板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木板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一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在此期间,甲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丙以乙的付款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履行,于是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同时通知了乙、丙。乙、丁经协商达成协议,乙给丁开出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丁持该汇票向银行要求付款。因乙在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不足,银行不予支付。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的质量的履行规则(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和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是否对丁有效并说明理由(4)丁在汇票不获付款后,可以行使何种票据权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
甲、乙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甲向乙背书转让了5万元的汇票作为价款,后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乙在履行合同之前,甲、乙协商解除合同。则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请求乙返还汇票B.请求乙返还5万元的价款C.请求丙返还汇票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汇票上的款项
甲乙之间订立买卖合同,在规定的交付期到来之前,甲不慎丢失该物并被丙拾到,数日后,乙在丙处发现该物。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在该物交付之前,甲仍为标的物的所有人B.甲在规定期限到来时,如不交付标的物,则应承担违约责任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原物D.只能由甲向丙提出请求返还原物后再向乙交付,履行其合同E.乙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丙返还不当得利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
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抵押布匹转让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因为未办理登记而无效B.如果甲同意乙将布匹转让且将转让价款提前清偿债务的,则乙可以转让抵押物C.如果甲同意乙将布匹转让给丙且将转让的价金提存的,则乙可以转让抵押物D.如果丙代乙向甲清偿债务的,则乙可以转让抵押物E.如果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则合同有效
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1个月后甲将其自己的房屋过户登记给乙。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高价出卖给了丙,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乙有权解除与甲的房屋买卖合同D.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C.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D.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不再承担
甲将一处自有房屋卖给乙,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办理登记时,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登记。则( )。A.甲和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甲和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C.甲和乙、丙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 D.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
甲、乙签订私房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并在1个月后交房。但在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将该房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甲有权解除与乙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D.乙可以要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乙两人之间订立了买卖合同,在甲尚未交付标的物之前,该标的物被丙损毁,致使甲不能向乙交付该标的物,此案中()。A、乙有权要求丙赔偿损失B、合同标的意外损毁,甲可以享受免责C、丙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又与丙订立一保证合同,约定丙对乙履行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在买卖合同纠纷来经审判或者仲裁,丙就乙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对甲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B、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不履行债务,则甲即可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C、此保证合同属于共同保证D、此保证属于对将来债务的保证
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抵押布匹转让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因为未办理登记而无效B、如果甲同意乙将布匹转让且将转让价款提前清偿债务的,则乙可以转让抵押物C、如果甲同意乙将布匹转让给丙且将转让的价金提存的,则乙可以转让抵押物D、如果丙代乙向甲清偿债务的,则乙可以转让抵押物E、如果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则合同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甲以胁迫方式与乙方签订的合同B、甲、丙双方签订的将无标签服装伪造成名牌进口服装的合同C、乙租赁甲的设备,并将该设备卖给丙,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D、乙、丙双方串通签订的将乙公司国有资产无偿转让给丙个人的合同E、甲、乙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问答题甲、乙签订了-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定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木板的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批木板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木板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1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 在此期间甲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丙以乙的付款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履行。于是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同时通知了乙、丙。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 (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是否对丁有效?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定将木板运送至乙所在地,乙认为木板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木板的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批木板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木板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1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 在此期间甲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丙以乙的付款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履行。于是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同时通知了乙、丙。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 (2)甲、丁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丁后,丙对甲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是否对丁有效?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