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
简述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构成。
参考解析
解析:(1)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相关考题:
下列有关犯罪构成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A.犯罪构成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B.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C.犯罪构成具有针对犯人的恣意而保障社会、针对社会的恣意而保护犯人的双重保障机能D.犯罪构成为区分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法律标准E.犯罪构成是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法律依据
问答题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