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选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
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
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
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解析
解析:
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王大伟冒用王小伟的名义出资并进行登记,王小伟对此并不知情,属于典型的冒名股东问题。因此冒名者王大伟是公司股东,被冒名者王小伟不是公司股东,由王大伟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出资责任、发起人责任和其他股东责任,公司债权人无权要求王小伟承担相应责任。
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王大伟冒用王小伟的名义出资并进行登记,王小伟对此并不知情,属于典型的冒名股东问题。因此冒名者王大伟是公司股东,被冒名者王小伟不是公司股东,由王大伟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出资责任、发起人责任和其他股东责任,公司债权人无权要求王小伟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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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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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李小亮退休后,与其友王五、郑六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李小亮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李二亮的情况下,直接持李二亮的身份证等证件,将李二亮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李小亮B.公司股东应是李二亮C. 李小亮和李二亮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李二亮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家大超市某天被人盗窃了一批财物。警察局经过侦查,拘捕了三个犯罪嫌疑人:张三、李四和王五。后来,又经过审查,查明了以下的事实:①罪犯是带着赃物驾车逃走的②不伙同张三一起,李四是绝不会作案的③王五不会开汽车④罪犯就在这三个人中可推知:( )A.张三和李四一定是罪犯,王五不确定B.张三、李四和王五都是罪犯C.王五一定不是罪犯,张三和李四不确定D.张三一定是罪犯,李四和王五不确定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与其弟弟王小伟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由王小伟出面登记股东身份。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血功能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问题:依据本案的证据,对李四能否作出有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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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问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是()。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张三、李四、王五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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