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四十一) 【给定资料】 1.据《中国青年报》2009年3月23日报道:2月1日瑞典电视台TV-4《冷酷的事实》播放的“活拔绒”电视节目有这样的画面:一个人顺手抓起一只鹅,从其脖子处开始往下拔毛,拔下的羽绒在阳光中飞舞,鹅的凄惨叫声令人心里直犯怵……突然,镜头切换至消费者身上暖烘烘的羽绒服,家里暖和舒适的羽绒被、睡袋等寝具用品。节目称,90%的受访供应商承认生产或销售活拔绒产品,并推测羽绒制品中“50%~80%的羽绒来自活拔”。该节目公布了34家“承认”生产或销售活拔绒的企业名单,有16家是中国企业。这家电视台还预告,将播出关于中国活拔绒的节目。 这期节目在当地掀起阵阵波澜,一些消费者则因活拔绒存在虐待动物的可能,开始抵制羽绒制品;瑞典部分商场售出的羽绒制品被要求退货;全球最大的家具家居用品商宜家公司对外宣布,近期从宜家全球连锁店中购买了羽绒制品的顾客均可退货;众多国际采购商和经营商都纷纷表示,要重新考虑未来的采购计划。 瑞典市场不期而遇的“寒流”让正在当地进行商务考察的四川广汉大群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吕朝霞一头雾水:以前钟爱“中国制造”的欧洲消费者怎么“变了脸”?与此同时,上海东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紧急向中国羽绒工业协会报告说,瑞典TV-4关于“活拔绒”的报道已经产生连锁反应,行业内部分企业发往欧盟的羽绒制品被通知退货。 2.中国占国际羽绒市场70%的份额,其他30%为法国、匈牙利、波兰等国家。根据海关统计,2008年中国1322家羽绒企业对欧洲出口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共合7.2亿美元,占中国羽绒行业出口金额的37%。2008年中国羽绒企业出口瑞典产品价值2200万美元,包含所有羽毛及羽绒制品。在国际金融危机和近年来暖冬的不利因素影响下,中国羽绒行业近况不佳:原毛、寝具与服装出口量分别下降4.3%、6.6%和9.2%。美国曾是中国羽绒及制品最大的进口国,而近来的进口额下降22%,仅羽绒服就减少进口464万件。中国国内的羽绒原料价格也跌至历史最低点,不及往年的1/3,羽绒企业库存陡增。 3.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姚小蔓接到报告后表示:“再也不能让我们的行业受到新损害。”瑞典电视台报道涉及的16家羽绒企业中有13家是中国羽绒工业协会会员单位。协会秘书处挨家逐户打电话:“你们企业生产不生产活拔绒产品?”对方回答说:“不。”“销售不销售活拔绒?”“不。”“有没有向瑞典等国出售过活拔绒及其制品?”“没有。”紧接着,“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挂在了中国羽绒信息网。2月6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致函瑞典电视台,并向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寻求帮助。在给瑞典电视台的信中,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写道:“对于《冷酷的事实》的播放初衷我们充分理解,但我们有必要向你们及广大消费者阐明事实的真相”。据调查结果显示,被报道的中国羽绒工业协会13家会员单位近年均未向瑞典等国出口活拔绒及其制品。此外,由于活拔绒价格较普通绒高,如果不是客户要求,中国企业是不会主动销售活拔绒及其制品的。 可是两天之后,瑞典这家电视台还是播出了关于中国活拔绒的节目。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就此报道致函中国羽绒工业协会。2月9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内主要媒体以及瑞典TV-4驻北京记者参加。次日,瑞典这家电视台播放了对中国羽绒行业真实情况的报道。 4.羽绒是“弃之为废,聚之为宝”。作为羽绒制品的填充料——羽绒原料,主要是指水禽中鸭和鹅身上的羽毛,是食品工业的副产品。中国鸭绒产量占羽绒总产量的90%,鹅绒产量只占10%。主要因为中国人喜欢吃鸭,且鸭的生长周期短,产量大,一般40天左右就可以屠宰,鸭绒价格相对鹅绒低廉,因此不存在活拔。在个别适合活拔的鹅种中(不是所有种类的鹅都适合活拔),仅有1%~3%的鹅有可能存在活拔的现象。活拔绒的价格大约是普通鹅绒的1.5倍,主要制作销往日本市场的高档羽绒寝具。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高级工程师王敦洲12岁开始从事羽绒行业,至今已有65年时间,亲自参与起草、制作羽绒及其制品的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王敦洲在3月12日举行的全国行业大会上说:“‘活拔绒’不是中国首创,但中国羽绒企业因此次‘活拔绒’报道深受其害。” 目前,南斯拉夫、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家活拔绒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活拔绒水洗耗水量与洗涤助剂均减少一半左右,所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活拔绒”其实在经济上是不合适的。以六安地区的皖西白鹅品种为例,一只鹅可活拔绒两三次,拔一次绒有11~13元的收入,最后宰杀大约能卖18元钱,前后拔绒与屠宰的经济收入40元左右。但没有进行过活拔取绒的鹅,宰杀后其绒羽丝长、蓬松度高,品质好,价格高,一只鹅的经济收入在30多元。若不小心把鹅的皮肤拔破、损伤或感染病菌的话,还要给鹅注射抗生素与喂食精饲料,除去这些附加成本,活拔绒是得不偿失的。 瑞典电视台TV-4最先报道的是匈牙利的“活拔羽绒”,并公布了16家生产“活拔羽绒”的中国企业名单。据欧洲羽绒协会和国际羽绒羽毛检测实验室提供的资料,瑞典电视TV-4关于“活拔羽绒”的节目中存在错误。2月3日,匈牙利驻瑞典大使做客这家电视台KallaFakta节目时,对此报道作出了解释和回应。王敦洲高工反复观看节目画面后表示,这完全是一种炒作,不光拔绒的姿势与技艺不对,而且哪有把鹅拔光成“铁公鸡”的做法? 安徽鸿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羽绒销售部经理何荆桥、安徽三祥羽毛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应武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活拔绒现象在当地早已不存在了。作为羽绒企业,他们不清楚瑞典电视台播放“活拔绒”节目的目的是什么。电视节目中公布的另一个企业——浙江三弘集团已就“活拔绒”的报道向瑞典电视台提交了律师函,希望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清白。 中国羽绒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羽绒原料价格一落千丈的低谷期,瑞典电视台的“活拔绒”报道产生了“滚雪球”效应。欧洲羽绒及羽毛协会主席Heddderich女士透露,瑞典电视台TV-4播放“活拔绒”节目后,协会就接到了180多封信件,大家关心的问题包括:一是寝具用品用什么作填充材料,二是屠宰工业副产品有什么特点,三是他们饲养家禽为了什么。 5.据介绍,欧洲关于家养鹅的法律自1999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该法律对家养鹅(包括家养雁属、家养野生鸿雁属及其杂交种)的生物特性、饲养人和监督办法、鹅舍、鹅舍建筑和其他、屠宰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会或者可能会给鹅带来痛苦的饲养方式或者饲养计划”,“不允许从活禽身上拔取羽绒、羽毛”。 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向农业部、林业局咨询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后被告知,我国有一整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但保护家禽方面的尚未出台。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尊重欧洲等国家或地区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需求,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才不至于失掉市场。” 6.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羽毛羽绒制品分会秘书长李玉香说,这种国际贸易中的突发事件应引起企业关注,瑞典这家电视台去年报道“活拔羊绒”,今年报道“活拔鹅绒”,每年都有不同的主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秘书长说,瑞典电视台TV-4去年报道“活拔羊绒”节目,就导致整个欧洲市场羊绒销量下降30%左右。 表面上看是动物保护主义的举措,但有一个动向颇为引人注目。据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商处提供的消息,瑞典电视台2月8日播放中国羽绒企业“活拔绒”的报道后,欧洲兽医联合会要求欧盟委员会作出决定,要求进口自欧盟以外的动物产品,须遵循与欧盟相同的规则,比如基本的动物保护规则等。其中瑞典的一名兽医称,这一提议得到批准的话就意味着欧盟将谢绝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动物类产品。 据悉,欧盟委员会不久前在会议中讨论如何将动物保护纳入贸易规则中的问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这一旦成为现实,欧盟市场就有权拒绝来自中国羽绒企业的羽绒及其制品,并不是危言耸听。”日本市场也在关注“活拔绒”事件的进展,至于是否会树起类似的“旗帜”现在无法断定。这可以看做是一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河北雪驰集团有限公司的薛万涛建议,国内行业协会与企业要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欧洲消费者,还原事实真相,有利于中国企业产品出口国际市场。江苏开元畜产嘉友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倪荷英深有感触。去年,该公司出口美国一款服装是狗毛衣领。每批货物出港前都必须具备防疫、商检部门出具的来源于非疫区、不是非人道宰杀的报告,一道道环节下来把企业折腾得精疲力竭。其中有一批服装为了等这两个报告,足足在港口“趴”了一周才出海。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显性与隐性的成本。“国际动物保护主义可以上升成为一道贸易保护壁垒。”倪经理说,企业后来用化纤的仿真毛代替狗毛衣领。但对方要求必须提供一个小标志告知消费者。别看一个小标志几分钱成本,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本身利润空间狭小,不希望再增加什么成本。“现在一些订单都是毫厘必争”。 7.3月23日搜狐博客载文说,“尽管‘活拔绒’事件带有明显的炒作嫌疑,从而凸显出国际动物保护主义可能上升成为一道贸易保护壁垒的现实,但是无风不起浪,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我国羽绒企业中尚存在‘活拔绒’现象,中国羽绒信息网发出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就是一个侧面的证明。”“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秘书处那种经不起推敲的所谓调查结论,自然不能服众,更别说得到瑞典电视台的认可。我们要做的不是矢口否认,而是据实陈情,据理力争,尽可能减小负面影响和损失。”“‘活拔绒’事件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不可避免地带有刻意炒作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色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它的本源是动物保护主义,这是发达国家普遍认同的社会良知和道德。”“我们决不能仅仅将其看做是贸易上的自我保护策略,而应将其视为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贸易政策并予以尊重。”“活拔鹅绒等于虐待动物,通过虐待动物的方式获取更大利润的企业是不道德的,自然应被消费者抵制、被采购拒绝、被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追究,从而为其不道德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8.3月24日《海峡都市报》载文认为,“他们是在拿‘活拔绒’事件大做文章,企图以此将中国羽绒企业挤出欧洲市场。可以说,就算没有‘活拔绒’事件,欧洲一些国家也会想出其他招数,以达到他们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如今,一流企业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卖技术、四流企业做产品,我们要与世界接轨,就要懂得国际游戏规则,实行严格的行业标准和管理,不让欧洲一些以文明自居的人找茬,被他们贴上‘虐待动物’‘缺乏动物福利’等标签。”“做国际贸易,最终都要获得进口国民众的情感认同。在这方面,不能因小失大,我们企业需要多从人文角度去开拓市场,重视产品传播的人文理念。” 9.《武汉晚报》3月24日载文指出,“如此经济气候下,恐怕‘活拔绒’还不会是仅此一例,其他领域其他产品都面临着同样的潜在危险。”“中国产品,连中国自己的老百姓都无法持信任态度。何止不保护动物?食品行业的信任度几乎降到冰点,药品化妆品事故频发,老百姓吃穿用都会对中国产品打问号,又怎么可能得到国际上的认同?经济气候好的时候,问题都被掩盖,一旦竞争刺刀见红,深层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而我们自己的问题是,中国的行业协会和管理部门于内对企业监管不力,于外应战时被动应付,如此尴尬,恐怕会在金融危机的逼仄之下不断重演。”“面对‘活拔绒’的疼痛,愤怒是无益的,自怨也是无益的,在我们的经济触角已伸向世界各地时,如何保护这些远征的产品才是当务之急。新闻里提到,有中国羽绒行业的监管人打电话给企业,你们用了‘活拔绒’吗?对方答‘没有’,而这居然成为行业与国际声音争辩的证据——这恐怕才是我们的最深之伤。”“也许,与世界许多国家的发展轨迹类似,中国企业在成长的初级阶段会出现‘原罪’,比如‘活拔绒’,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自欺欺人的理由。因为在经济舞台上与人同台竞技,别人可不会管你是否先来后到。” 10.3月24日,东北网评载文指出,首先,“活拔绒”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因为我们要面对竞争,无需大惊小怪;其次,“活拔绒”材料倒逼国内企业自省,“活拔绒”事件之所以能授人以柄,国内企业对利润的狂热追求急需自省。对企业来讲,追求利润是硬道理,但硬追求利润则没有道理。从中国羽绒信息网紧急挂出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通知到中国农业技术网介绍“活拔鹅绒应注意的问题”的技术文章,说明国内企业涉嫌部分程度上对动物的不人道行为。因此,理性生产是当前企业需要深刻自省的问题,海外羽绒企业出现的危机可能衍变到其他行业,当务之急,国内所有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到国外经营的困难和海外市场的险恶,强化危机意识,增强危机公关能力。外国人还要做什么,我们难以预测。当前中国企业能做的除了从容面对、冷静应答外,最重要的还是理性生产。印第安人有句谚语:“如果我们走得太快,停一停,让灵魂跟上来”,中国企业在“活拔绒”事件中尤其要做的,可能恰恰是让灵魂追上现实的步伐。 11.3月26日,环球博客载文认为“活拔绒”事件首先是“动物保护”,其次才是“贸易保护”,文章指出,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国际上普遍承认动物们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认为“活拔绒”不仅见证了我国企业在生产中对动物福利保护措施的缺失,也解读了接轨国际动物保护理念的滞后,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过分强调了对野生动物的“资源性”利用,而在动物福利保护方面存在着法律责任不严格、缺乏可操作性的严重缺陷。甚至只对猎捕野生动物等相关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及相关的惩罚措施,而对取熊胆等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却找不到相关的处罚依据,至于保护家禽等方面的法规,更是空白。这也使生产企业无法可依,放任自流。文章指出,我们的生产企业直到今天也未能与国际接轨,对曝光“活拔绒”似乎还很委屈,更有网友对相关报道责难以至于叱骂。恰恰说明,中国公众以及商家动物福利保护意识仍然匮乏,而善待生命,尊重与人类一样有感知、有痛苦、有恐惧、有情感需求的动物们的权利,更未能成为生活方式和文明生产的程序设定。 12.3月27日,红网载文指出,“在金融危机下,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更是人为地设置贸易壁垒,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公平贸易,保护我国企业利益显得尤为重要。”“出口企业要遵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尊重进口国的生活习惯和感情,认真研究进口国的相关法规。”“西方国家之所以对‘活拔绒’事件深信不疑,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国人的动物保护意识不强,只有当国人动物保护意识增强了,滥杀、捕食野生动物以及虐待动物的事情不再听闻,即使有‘活拔绒’事件的报道,人家也不一定相信!‘活拔绒’事件之所以在欧洲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巨大影响,除了他们对动物保护高度重视外,还与我们宣传力度不够有关。” 今后我们的制品企业在不断提高质量的同时,有必要将产品的制作工艺向消费者公布,让消费者了解我们的产品,以避免陷入尴尬的境地。 13.4月3日《中国国门时报》载文指出,近年来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除欧美这些发达国家外,亚洲的新、马、日等也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开展动物福利工作、改善出口动物的福利状况、适应国际社会的通行规则是克服贸易壁垒的主要途径。我们只有尊重世界各国家或地区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需求,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才不至于失掉市场。一方面,中国应提高全民的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的意识,逐步地、有重点地开展动物福利工作,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动物福利差距,构造和谐的人和动物环境;另一方面,也要阻止某些国家不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滥用动物福利进行贸易保护,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正常秩序。“活拔绒”报道对羽绒企业带来的痛苦是暂时的,但对于贸易高度国际化的中国来说,其作用是长远的,它告诫企业,谁违反“游戏规则”,谁就可能被淘汰出局。 【问题】 就给定资料中提到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一事,写一篇议论文谈谈你的看法。1000~1200字。
问答题
(四十一) 【给定资料】 1.据《中国青年报》2009年3月23日报道:2月1日瑞典电视台TV-4《冷酷的事实》播放的“活拔绒”电视节目有这样的画面:一个人顺手抓起一只鹅,从其脖子处开始往下拔毛,拔下的羽绒在阳光中飞舞,鹅的凄惨叫声令人心里直犯怵……突然,镜头切换至消费者身上暖烘烘的羽绒服,家里暖和舒适的羽绒被、睡袋等寝具用品。节目称,90%的受访供应商承认生产或销售活拔绒产品,并推测羽绒制品中“50%~80%的羽绒来自活拔”。该节目公布了34家“承认”生产或销售活拔绒的企业名单,有16家是中国企业。这家电视台还预告,将播出关于中国活拔绒的节目。 这期节目在当地掀起阵阵波澜,一些消费者则因活拔绒存在虐待动物的可能,开始抵制羽绒制品;瑞典部分商场售出的羽绒制品被要求退货;全球最大的家具家居用品商宜家公司对外宣布,近期从宜家全球连锁店中购买了羽绒制品的顾客均可退货;众多国际采购商和经营商都纷纷表示,要重新考虑未来的采购计划。 瑞典市场不期而遇的“寒流”让正在当地进行商务考察的四川广汉大群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吕朝霞一头雾水:以前钟爱“中国制造”的欧洲消费者怎么“变了脸”?与此同时,上海东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紧急向中国羽绒工业协会报告说,瑞典TV-4关于“活拔绒”的报道已经产生连锁反应,行业内部分企业发往欧盟的羽绒制品被通知退货。 2.中国占国际羽绒市场70%的份额,其他30%为法国、匈牙利、波兰等国家。根据海关统计,2008年中国1322家羽绒企业对欧洲出口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共合7.2亿美元,占中国羽绒行业出口金额的37%。2008年中国羽绒企业出口瑞典产品价值2200万美元,包含所有羽毛及羽绒制品。在国际金融危机和近年来暖冬的不利因素影响下,中国羽绒行业近况不佳:原毛、寝具与服装出口量分别下降4.3%、6.6%和9.2%。美国曾是中国羽绒及制品最大的进口国,而近来的进口额下降22%,仅羽绒服就减少进口464万件。中国国内的羽绒原料价格也跌至历史最低点,不及往年的1/3,羽绒企业库存陡增。 3.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姚小蔓接到报告后表示:“再也不能让我们的行业受到新损害。”瑞典电视台报道涉及的16家羽绒企业中有13家是中国羽绒工业协会会员单位。协会秘书处挨家逐户打电话:“你们企业生产不生产活拔绒产品?”对方回答说:“不。”“销售不销售活拔绒?”“不。”“有没有向瑞典等国出售过活拔绒及其制品?”“没有。”紧接着,“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挂在了中国羽绒信息网。2月6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致函瑞典电视台,并向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寻求帮助。在给瑞典电视台的信中,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写道:“对于《冷酷的事实》的播放初衷我们充分理解,但我们有必要向你们及广大消费者阐明事实的真相”。据调查结果显示,被报道的中国羽绒工业协会13家会员单位近年均未向瑞典等国出口活拔绒及其制品。此外,由于活拔绒价格较普通绒高,如果不是客户要求,中国企业是不会主动销售活拔绒及其制品的。 可是两天之后,瑞典这家电视台还是播出了关于中国活拔绒的节目。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就此报道致函中国羽绒工业协会。2月9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内主要媒体以及瑞典TV-4驻北京记者参加。次日,瑞典这家电视台播放了对中国羽绒行业真实情况的报道。 4.羽绒是“弃之为废,聚之为宝”。作为羽绒制品的填充料——羽绒原料,主要是指水禽中鸭和鹅身上的羽毛,是食品工业的副产品。中国鸭绒产量占羽绒总产量的90%,鹅绒产量只占10%。主要因为中国人喜欢吃鸭,且鸭的生长周期短,产量大,一般40天左右就可以屠宰,鸭绒价格相对鹅绒低廉,因此不存在活拔。在个别适合活拔的鹅种中(不是所有种类的鹅都适合活拔),仅有1%~3%的鹅有可能存在活拔的现象。活拔绒的价格大约是普通鹅绒的1.5倍,主要制作销往日本市场的高档羽绒寝具。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高级工程师王敦洲12岁开始从事羽绒行业,至今已有65年时间,亲自参与起草、制作羽绒及其制品的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王敦洲在3月12日举行的全国行业大会上说:“‘活拔绒’不是中国首创,但中国羽绒企业因此次‘活拔绒’报道深受其害。” 目前,南斯拉夫、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家活拔绒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活拔绒水洗耗水量与洗涤助剂均减少一半左右,所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活拔绒”其实在经济上是不合适的。以六安地区的皖西白鹅品种为例,一只鹅可活拔绒两三次,拔一次绒有11~13元的收入,最后宰杀大约能卖18元钱,前后拔绒与屠宰的经济收入40元左右。但没有进行过活拔取绒的鹅,宰杀后其绒羽丝长、蓬松度高,品质好,价格高,一只鹅的经济收入在30多元。若不小心把鹅的皮肤拔破、损伤或感染病菌的话,还要给鹅注射抗生素与喂食精饲料,除去这些附加成本,活拔绒是得不偿失的。 瑞典电视台TV-4最先报道的是匈牙利的“活拔羽绒”,并公布了16家生产“活拔羽绒”的中国企业名单。据欧洲羽绒协会和国际羽绒羽毛检测实验室提供的资料,瑞典电视TV-4关于“活拔羽绒”的节目中存在错误。2月3日,匈牙利驻瑞典大使做客这家电视台KallaFakta节目时,对此报道作出了解释和回应。王敦洲高工反复观看节目画面后表示,这完全是一种炒作,不光拔绒的姿势与技艺不对,而且哪有把鹅拔光成“铁公鸡”的做法? 安徽鸿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羽绒销售部经理何荆桥、安徽三祥羽毛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应武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活拔绒现象在当地早已不存在了。作为羽绒企业,他们不清楚瑞典电视台播放“活拔绒”节目的目的是什么。电视节目中公布的另一个企业——浙江三弘集团已就“活拔绒”的报道向瑞典电视台提交了律师函,希望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清白。 中国羽绒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羽绒原料价格一落千丈的低谷期,瑞典电视台的“活拔绒”报道产生了“滚雪球”效应。欧洲羽绒及羽毛协会主席Heddderich女士透露,瑞典电视台TV-4播放“活拔绒”节目后,协会就接到了180多封信件,大家关心的问题包括:一是寝具用品用什么作填充材料,二是屠宰工业副产品有什么特点,三是他们饲养家禽为了什么。 5.据介绍,欧洲关于家养鹅的法律自1999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该法律对家养鹅(包括家养雁属、家养野生鸿雁属及其杂交种)的生物特性、饲养人和监督办法、鹅舍、鹅舍建筑和其他、屠宰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会或者可能会给鹅带来痛苦的饲养方式或者饲养计划”,“不允许从活禽身上拔取羽绒、羽毛”。 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向农业部、林业局咨询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后被告知,我国有一整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但保护家禽方面的尚未出台。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尊重欧洲等国家或地区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需求,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才不至于失掉市场。” 6.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羽毛羽绒制品分会秘书长李玉香说,这种国际贸易中的突发事件应引起企业关注,瑞典这家电视台去年报道“活拔羊绒”,今年报道“活拔鹅绒”,每年都有不同的主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秘书长说,瑞典电视台TV-4去年报道“活拔羊绒”节目,就导致整个欧洲市场羊绒销量下降30%左右。 表面上看是动物保护主义的举措,但有一个动向颇为引人注目。据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商处提供的消息,瑞典电视台2月8日播放中国羽绒企业“活拔绒”的报道后,欧洲兽医联合会要求欧盟委员会作出决定,要求进口自欧盟以外的动物产品,须遵循与欧盟相同的规则,比如基本的动物保护规则等。其中瑞典的一名兽医称,这一提议得到批准的话就意味着欧盟将谢绝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动物类产品。 据悉,欧盟委员会不久前在会议中讨论如何将动物保护纳入贸易规则中的问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这一旦成为现实,欧盟市场就有权拒绝来自中国羽绒企业的羽绒及其制品,并不是危言耸听。”日本市场也在关注“活拔绒”事件的进展,至于是否会树起类似的“旗帜”现在无法断定。这可以看做是一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河北雪驰集团有限公司的薛万涛建议,国内行业协会与企业要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欧洲消费者,还原事实真相,有利于中国企业产品出口国际市场。江苏开元畜产嘉友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倪荷英深有感触。去年,该公司出口美国一款服装是狗毛衣领。每批货物出港前都必须具备防疫、商检部门出具的来源于非疫区、不是非人道宰杀的报告,一道道环节下来把企业折腾得精疲力竭。其中有一批服装为了等这两个报告,足足在港口“趴”了一周才出海。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显性与隐性的成本。“国际动物保护主义可以上升成为一道贸易保护壁垒。”倪经理说,企业后来用化纤的仿真毛代替狗毛衣领。但对方要求必须提供一个小标志告知消费者。别看一个小标志几分钱成本,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本身利润空间狭小,不希望再增加什么成本。“现在一些订单都是毫厘必争”。 7.3月23日搜狐博客载文说,“尽管‘活拔绒’事件带有明显的炒作嫌疑,从而凸显出国际动物保护主义可能上升成为一道贸易保护壁垒的现实,但是无风不起浪,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我国羽绒企业中尚存在‘活拔绒’现象,中国羽绒信息网发出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就是一个侧面的证明。”“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秘书处那种经不起推敲的所谓调查结论,自然不能服众,更别说得到瑞典电视台的认可。我们要做的不是矢口否认,而是据实陈情,据理力争,尽可能减小负面影响和损失。”“‘活拔绒’事件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不可避免地带有刻意炒作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色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它的本源是动物保护主义,这是发达国家普遍认同的社会良知和道德。”“我们决不能仅仅将其看做是贸易上的自我保护策略,而应将其视为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贸易政策并予以尊重。”“活拔鹅绒等于虐待动物,通过虐待动物的方式获取更大利润的企业是不道德的,自然应被消费者抵制、被采购拒绝、被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追究,从而为其不道德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8.3月24日《海峡都市报》载文认为,“他们是在拿‘活拔绒’事件大做文章,企图以此将中国羽绒企业挤出欧洲市场。可以说,就算没有‘活拔绒’事件,欧洲一些国家也会想出其他招数,以达到他们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如今,一流企业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卖技术、四流企业做产品,我们要与世界接轨,就要懂得国际游戏规则,实行严格的行业标准和管理,不让欧洲一些以文明自居的人找茬,被他们贴上‘虐待动物’‘缺乏动物福利’等标签。”“做国际贸易,最终都要获得进口国民众的情感认同。在这方面,不能因小失大,我们企业需要多从人文角度去开拓市场,重视产品传播的人文理念。” 9.《武汉晚报》3月24日载文指出,“如此经济气候下,恐怕‘活拔绒’还不会是仅此一例,其他领域其他产品都面临着同样的潜在危险。”“中国产品,连中国自己的老百姓都无法持信任态度。何止不保护动物?食品行业的信任度几乎降到冰点,药品化妆品事故频发,老百姓吃穿用都会对中国产品打问号,又怎么可能得到国际上的认同?经济气候好的时候,问题都被掩盖,一旦竞争刺刀见红,深层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而我们自己的问题是,中国的行业协会和管理部门于内对企业监管不力,于外应战时被动应付,如此尴尬,恐怕会在金融危机的逼仄之下不断重演。”“面对‘活拔绒’的疼痛,愤怒是无益的,自怨也是无益的,在我们的经济触角已伸向世界各地时,如何保护这些远征的产品才是当务之急。新闻里提到,有中国羽绒行业的监管人打电话给企业,你们用了‘活拔绒’吗?对方答‘没有’,而这居然成为行业与国际声音争辩的证据——这恐怕才是我们的最深之伤。”“也许,与世界许多国家的发展轨迹类似,中国企业在成长的初级阶段会出现‘原罪’,比如‘活拔绒’,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自欺欺人的理由。因为在经济舞台上与人同台竞技,别人可不会管你是否先来后到。” 10.3月24日,东北网评载文指出,首先,“活拔绒”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因为我们要面对竞争,无需大惊小怪;其次,“活拔绒”材料倒逼国内企业自省,“活拔绒”事件之所以能授人以柄,国内企业对利润的狂热追求急需自省。对企业来讲,追求利润是硬道理,但硬追求利润则没有道理。从中国羽绒信息网紧急挂出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通知到中国农业技术网介绍“活拔鹅绒应注意的问题”的技术文章,说明国内企业涉嫌部分程度上对动物的不人道行为。因此,理性生产是当前企业需要深刻自省的问题,海外羽绒企业出现的危机可能衍变到其他行业,当务之急,国内所有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到国外经营的困难和海外市场的险恶,强化危机意识,增强危机公关能力。外国人还要做什么,我们难以预测。当前中国企业能做的除了从容面对、冷静应答外,最重要的还是理性生产。印第安人有句谚语:“如果我们走得太快,停一停,让灵魂跟上来”,中国企业在“活拔绒”事件中尤其要做的,可能恰恰是让灵魂追上现实的步伐。 11.3月26日,环球博客载文认为“活拔绒”事件首先是“动物保护”,其次才是“贸易保护”,文章指出,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国际上普遍承认动物们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认为“活拔绒”不仅见证了我国企业在生产中对动物福利保护措施的缺失,也解读了接轨国际动物保护理念的滞后,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过分强调了对野生动物的“资源性”利用,而在动物福利保护方面存在着法律责任不严格、缺乏可操作性的严重缺陷。甚至只对猎捕野生动物等相关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及相关的惩罚措施,而对取熊胆等伤害、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却找不到相关的处罚依据,至于保护家禽等方面的法规,更是空白。这也使生产企业无法可依,放任自流。文章指出,我们的生产企业直到今天也未能与国际接轨,对曝光“活拔绒”似乎还很委屈,更有网友对相关报道责难以至于叱骂。恰恰说明,中国公众以及商家动物福利保护意识仍然匮乏,而善待生命,尊重与人类一样有感知、有痛苦、有恐惧、有情感需求的动物们的权利,更未能成为生活方式和文明生产的程序设定。 12.3月27日,红网载文指出,“在金融危机下,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更是人为地设置贸易壁垒,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公平贸易,保护我国企业利益显得尤为重要。”“出口企业要遵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尊重进口国的生活习惯和感情,认真研究进口国的相关法规。”“西方国家之所以对‘活拔绒’事件深信不疑,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国人的动物保护意识不强,只有当国人动物保护意识增强了,滥杀、捕食野生动物以及虐待动物的事情不再听闻,即使有‘活拔绒’事件的报道,人家也不一定相信!‘活拔绒’事件之所以在欧洲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巨大影响,除了他们对动物保护高度重视外,还与我们宣传力度不够有关。” 今后我们的制品企业在不断提高质量的同时,有必要将产品的制作工艺向消费者公布,让消费者了解我们的产品,以避免陷入尴尬的境地。 13.4月3日《中国国门时报》载文指出,近年来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除欧美这些发达国家外,亚洲的新、马、日等也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开展动物福利工作、改善出口动物的福利状况、适应国际社会的通行规则是克服贸易壁垒的主要途径。我们只有尊重世界各国家或地区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需求,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才不至于失掉市场。一方面,中国应提高全民的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的意识,逐步地、有重点地开展动物福利工作,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动物福利差距,构造和谐的人和动物环境;另一方面,也要阻止某些国家不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滥用动物福利进行贸易保护,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正常秩序。“活拔绒”报道对羽绒企业带来的痛苦是暂时的,但对于贸易高度国际化的中国来说,其作用是长远的,它告诫企业,谁违反“游戏规则”,谁就可能被淘汰出局。 【问题】 就给定资料中提到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一事,写一篇议论文谈谈你的看法。1000~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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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实施哪一个无需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A、将外国法学著作译成中文后,编成教学参考资料出版发行B、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上引用已发表的作品C、报纸刊登其他报社采写但尚未登出的时事新闻D、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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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的作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B.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C.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D.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可以不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下列行为中,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的是()。A.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B.将外国法学著作翻译成中文后,编成教学参考资料出版发行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上不可避免的引用已发表的作品D.表演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甲电视台将乙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收录下来,然后在本市电视台播放。对于甲电视台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侵犯了乙电视台的播放权B:不应由著作权法调整,因为电视节目并非作品C:侵犯了电视剧制作者的播放权D:属于合理使用作品,未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
河北红高粱影视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共同投资,联合拍摄了电视连续剧《红河》,约定该剧的无线电视播放和发行权及其收益属于红高粱影视公司所有;有线电视的版权和版权收益归中央电视台影视部。河北某电视台甲在中央电视台某频道播放《红河》时录制了全剧,并在其无线电视台上播放,同时插播了商业广告。红高粱影视公司与河北某电视台甲发生了著作权纠纷,诉至法院。1.电视剧《红河》的著作权归谁?2."红高粱影视公司对《红河》享有何种权利?"3."河北某电视台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侵犯了谁的权利?"
(2018年)甲公司为影视制片企业,制作了某电影,分别出售给B电视台和C网络影视播放平台。 (1)甲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与B电视台签订合约,B电视台以9 00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影片的播放权,电影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上映,甲公司向B电视台交付母带后,不再负有其他义务。2016年12月10日,B电视台向甲公司支付了9 000万元,同时,甲公司向B电视台交付了母带。 (2)同一天,甲公司与C网络平台签订合约,以1 800万元的价格向C网络电台销售该电影的播放权,该电影播放权为5年。同时约定,该电影上映时间必须在B电视台上映后的一天才可以播放,即1月2以后开始播放。同时,合同约定,该电影2017年在B电视台的播放热度必须达到相应的规模,如果不能达到相应的规模,甲公司需要向C网络播放平台返回40%的销售款。甲公司在销售时,无法合理预计该电影是否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播放热度。到2017年底,该电影达到了合同约定的相关播放热度。 其他资料:该电影制作成本为9 000万元,预计向B电视台的销售占全部成本的45%,向C网络播放电台的销售占成本的15%,其他占40%。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要求:确定上述资料(1)和资料(2)中,确认收入的时点,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关于电视台播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B、电视台播放他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C、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录像制作者和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只需取得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A、广播电台、电视台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录像B、在作者声明不许播放的情况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C、为报道时事新闻,广播电台、电视台引用尚未发表的作品D、在作者声明不许播放的情况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者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下列行为中,实施哪一个行为无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A、将外国现代法学著作译成中文后,编成教学参考资料出版发行B、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上引用已发表的作品C、报纸刊登其他报社采写但尚未登出的时事新闻D、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
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的作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B、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C、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D、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可以不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下列行为中,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的是()。A、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B、将外国法学著作翻译成中文后,编成教学参考资料出版发行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上不可避免的引用已发表的作品D、表演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多选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的作品B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C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D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单选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B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复制音像载体C广播电台、电视台无权禁止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D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转播其播放的广播、电视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实施哪一个行为无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A将外国现代法学著作译成中文后,编成教学参考资料出版发行B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上引用已发表的作品C报纸刊登其他报社采写但尚未登出的时事新闻D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
多选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义务包括()。A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支付报酬B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可以不取得制片者的许可C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D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应当支付报酬E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单选题关于电视台播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B电视台播放他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C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录像制作者和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只需取得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单选题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B电视台播放他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并支付报酬C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录像制作者和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只需取得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A广播电台、电视台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录像B在作者声明不许播放的情况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C为报道时事新闻,广播电台、电视台引用尚未发表的作品D在作者声明不许播放的情况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者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