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李某与陈某发生经济纠纷,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1万元。陈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借据复印件,以及当时李某向陈某借款的电话录音带原件。而李某则提供了一份由双方签字的文件,该文件的内容说明双方并未发生借用关系。而且李某还提供了证人马某,马某说听到陈某承认未借钱给李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属于本证,属于间接证据,属于派生证据,属于实物证据B陈某提供的电话录音带原件属于本证,属于直接证据,属于原始证据,属于言词证据C李某提供的文件属于反证,属于直接证据,属于原始证据,属于实物证据D马某提供的证言属于反证,属于间接证据,属于派生证据,属于言词证据

单选题
李某与陈某发生经济纠纷,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1万元。陈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借据复印件,以及当时李某向陈某借款的电话录音带原件。而李某则提供了一份由双方签字的文件,该文件的内容说明双方并未发生借用关系。而且李某还提供了证人马某,马某说听到陈某承认未借钱给李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陈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属于本证,属于间接证据,属于派生证据,属于实物证据

B

陈某提供的电话录音带原件属于本证,属于直接证据,属于原始证据,属于言词证据

C

李某提供的文件属于反证,属于直接证据,属于原始证据,属于实物证据

D

马某提供的证言属于反证,属于间接证据,属于派生证据,属于言词证据


参考解析

解析: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本证,对当事人主张的待证事实具有积极的、肯定意义的证据;反证,指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待证事实具有消极的、否定意义的证据。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中间环节而得来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由原始证据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方式而来的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实物证据是指以物质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派生证据即为传来证据。
A项,因为借据复印件仍然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了借款的这一事实,因此,属于直接证据
B项,陈某的电话录音带原件属于视听资料,应归属于实物证据而非言辞证据。
D项,马某的证言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了双方并无实质的借款关系,因此,属于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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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1)本案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3)本案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1)本案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3)本案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王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很快将房屋又卖给了陈某,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不享有抵押权B、李某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要求陈某返还房屋D、王某有权要求陈某返还房屋

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世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2000年5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2001年六月离婚。2001年七月,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世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

李某经营的饭馆准备转让,其价格比较优惠。刘某有购买的想法,并与李某进行了商谈。此时,陈某也有一饭馆要转让。他得知此事后,想让刘某买自己开办的饭馆,于是故意以高价购买李某的饭馆为由向李某做出意思表示,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而陈某暗地里与刘某签订了转让协议。随后,陈某找借口不与李某签订购买饭馆合同,造成李某饭馆卖不出去,最终不得不以更低的价格卖给别人。此后,当李某得知陈某的所作所为之后,认为自己在饭馆的转让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完全是由于陈某的行为造成的,要求陈某赔偿损失,陈某不同意。在遭到陈某的拒绝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李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一辆卡车抵押给陈某。抵押期间,卡车因车祸严重受损,李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后李某无力支付2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经催告,李某在约定的合理期间内仍未支付修理费。此时,李某亦无法偿还欠陈某的到期借款,陈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依法进行拍卖,修理厂拒绝。下列关于该争议如何处理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理费只能向李某主张B、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交付卡车C、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D、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

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已知,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B、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

多选题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实现自己的债权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断题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A对B错

问答题王某向李某借款1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二人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很快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在陈某付款当天办理了过户登记。王某后来醒悟,向法院申请撤销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陈某归还房屋。问题: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说明理由。

问答题李某余早年丧妻,将儿子李某用、李某猛含辛茹苦地拉扯大。李某用与陈某世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李某余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他偏偏闲不住,在小镇上开了个小店修车,生意红红火火的。2000年5月,李某余病逝,留下修车积攒的10万元钱。李某用、李某猛未进行分割。李某用与妻子陈某世因感情不和于2001年六月离婚。2001年七月,李某用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李某娟要求继承其祖父李某余遗产中属于其父李某用应继承的分额,陈某世要求分割李某余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均遭到李某猛的拒绝。李某娟、陈某世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李某娟、陈某世要求分割遗产的请求。

问答题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仅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借据的原件已经丢失)。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被告张某否认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依据?其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单选题李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一辆卡车抵押给陈某。抵押期间,卡车因车祸严重受损,李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后李某无力支付2万元的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经催告,李某在约定的合理期间内仍未支付修理费。此时,李某亦无法偿还欠陈某的到期借款,陈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依法进行拍卖,遭到修理厂的拒绝。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理费只能向李某主张B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交付卡车C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D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