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原告A先生与被告B女生为夫妻,他们在甲国缔结了一项合同,这项合同约定他们在乙国进行离婚诉讼时,双方如何分担责任,如规定丈夫不承担对孩子的监护义务等。审理本案的乙国法官认为:“当一个国家的法院被请求执行在另一个国家缔结的合同时,问题不仅仅在于该合同按照同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是否有效,而且还在于该合同与履行地国的法律和政策是否一致;如果该合同与履行地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抵触,法院就不能强制执行。现在,本案所涉及的合同包含两项规定……它们与我国的法律和政策相抵触,该合同第1条规定,孩子将继续在其母亲的监护之下;第3条规定,B女生应在她丈夫提起的离婚诉讼中,为取得离婚判决提供方便,第1条规定是直接与我国成文法和政策相矛盾的……而第3条规定……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一规定更违反我们的法律精神……据此,这项合同的规定是完全非法,与我国法律和政策相冲突。”请问:(1)什么叫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国际私法的这一制度的?
问答题
原告A先生与被告B女生为夫妻,他们在甲国缔结了一项合同,这项合同约定他们在乙国进行离婚诉讼时,双方如何分担责任,如规定丈夫不承担对孩子的监护义务等。审理本案的乙国法官认为:“当一个国家的法院被请求执行在另一个国家缔结的合同时,问题不仅仅在于该合同按照同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是否有效,而且还在于该合同与履行地国的法律和政策是否一致;如果该合同与履行地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抵触,法院就不能强制执行。现在,本案所涉及的合同包含两项规定……它们与我国的法律和政策相抵触,该合同第1条规定,孩子将继续在其母亲的监护之下;第3条规定,B女生应在她丈夫提起的离婚诉讼中,为取得离婚判决提供方便,第1条规定是直接与我国成文法和政策相矛盾的……而第3条规定……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一规定更违反我们的法律精神……据此,这项合同的规定是完全非法,与我国法律和政策相冲突。”请问:(1)什么叫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国际私法的这一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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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l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l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该管辖协议是否有效?(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C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请问此时就本案而言,C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为什么?(3)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4)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5)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6)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并进行了答辩,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7)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甲国是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乙国是坚持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甲国和乙国A公司缔结一项国际商事合同,甲国没有在合同中放弃主权豁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国违约,A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下列论述错误的是()A.绝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乙国法院无权对甲国行使管辖B.相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甲国无权反对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C.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违反了国际法强行规范D.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不违反国际法
我国甲公司与A国乙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一合作企业,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双方发生争议则适用第三国B国的法律。现双方已发生争议,法院在审理该案时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适用B国法律B.适用中国法律C.适用中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D.如中国法律对双方争议的问题未作规定,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共用题干 1998年7月中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2005年9月中国公司就该合同争议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英国公司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中国法院在判断该合同诉讼时效时应当根据()确定。A、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B、法院地国的法律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D、该合同关系的准据法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题:(1)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2)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甲与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甲与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管辖。后乙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且为了逃避债务将住所地迁至该市C区,双方也没有就合同或债务进行过有效沟通。甲欲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可以向A法院提起诉讼B.甲可以向B法院提起诉讼C.甲可以向C区法院提起诉讼D.由于乙住所地进行了变更,管辖协议因此无效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若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任何争议均由合同签订地A法院管辖,后甲经乙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丙在转让时不知道有管辖协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乙与丙产生争议,乙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管辖协议对丙继续有效B.管辖协议的效力待定,需要等待丙是否追认C.管辖协议对丙无效D.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A国的甲公司与我国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借贷合同,双方约定由位于B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该仲裁机构在C国进行了仲裁。关于该仲裁,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如果甲公司请求我国执行该仲裁结果,我国法院应主动审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B.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该仲裁裁决违反我国公共利益的,不能撤销该裁决 C.只要B国或C国中有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的,我国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 D.甲公司与乙公司如果约定了仲裁规则,该规则需要符合C国法律。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甲国是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乙国是坚持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甲国和乙国A公司缔结一项国际商事合同,甲国没有在合同中放弃主权豁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国违约,A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下列论述错误的是()A、绝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乙国法院无权对甲国行使管辖B、相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甲国无权反对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C、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违反了国际法强行规范D、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不违反国际法
甲国的汤姆与乙国的珍妮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汤姆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 )A、甲国B、乙国C、甲、乙两国D、丙国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那么该合同有关问题应当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双方可以约定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当事人不可以约定仅部分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D、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内容进行一定的改变
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A、甲国B、乙国C、甲、乙两国D、丙国
我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合同中并未约定争议适用法律。现在双方就该合同发生争议,则可能适用的法律是( )。A、合同签订地法律B、合同履行地法律C、争议发生地法律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单选题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A甲国B乙国C甲、乙两国D丙国
问答题营业地在中国的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C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在日本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C公司出口1万台空调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于中国法院。请问:(1)假设1: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日本法。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单选题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于该合同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那么该合同有关问题应当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双方可以约定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当事人不可以约定仅部分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D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内容进行一定的改变
多选题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如当事人选择准据法,合同一般应适用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但在某些情况下,应适用买方营业地国法律,这些情况是( )A合同主要是根据买方确定的条款并通过投标而缔结的B合同约定卖方在买方营业地国履行其义务C合同谈判在买方营业地国进行并当场签订D合同约定用买方营业地国的货币支付E合同约定买方预先支付货款
多选题依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如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应适用买方营业地国法律,这些情况是( )A合同约定卖方应在买方营业地国履行义务B合同主要是根据买方提出的条件通过投标而签订的C合同约定使用买方营业地国的货币支付货款D合同谈判在买方营业地国进行并签约E合同约定使用买方营业地国的语言文字
问答题营业地在中国的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C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在日本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C公司出口1万台空调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于中国法院。 问:(1)假设l: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日本法。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审理该合同纠纷?为什么? (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单选题甲国的汤姆与乙国的珍妮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汤姆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 )A甲国B乙国C甲、乙两国D丙国
单选题“合同自体法”学说认为,合同首先应适用().A同缔结地法律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D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