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行文时一般应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标注所有发文机关的发文字号
联合行文时一般应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标注所有发文机关的发文字号
参考答案和解析
A 联合行文时,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联合行文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但主办机关应排列在前。
相关考题:
某市法院作为主办机关和该市公安局联合发文,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应使用该市法院的发文字号B、应同时使用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C、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同时并用两个机关的名称D、发文机关标志能单独使用该市法院的机关名称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上行文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右下方B、上行文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左下方C、下行文的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正下方D、下行文的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正上方
判断题几个机关联合发文,应当在公文版头部分标注几个机关的发文字号。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