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汉朝的刑法原则
1、简述汉朝的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和解析
汉朝的立法思想分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为黄老学派的“无为而治”思想。 “无为而治”即政治上约法省禁,以德化民 :一是废除秦代繁多的法令;二是减轻刑罚适用。 经济上轻徭薄赋 : 一是减轻徭役,即减轻无偿为国家劳动的负担;二是减轻赋税,即减少向国家上缴的税金与税种。其目的是 与民休息。 后期为 德主刑辅:即 德主刑辅:即主张统治者应将礼仪教化与刑事惩罚两种手段结合运用,而以礼仪教化为主,以刑事惩罚为辅,以收宽猛相济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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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汉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汉朝对于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相互容隐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B.汉朝首次确立了“诬告反坐”原则,以严惩诬告犯C.汉朝确立了上请原则。对于需要上请的官员,须由廷尉作最后裁决D.汉朝是唯一以身高确立刑事责任年龄的朝代
我国刑法确立的三项基本原则是()A、(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罪刑相适应原则;(3)有罪推定原则B、(1)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2)有罪推定原则;(3)罪刑法定原则C、(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适应原则;(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D、(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适应原则;(3)无罪推定原则
问答题简述汉朝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