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业务的涉税政策的陈述,正确的是( )。A.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B.原木损失,进项税转出的计算,不能按成本直接计算转出进项税C.销售旧机动车,不用比较售价和原价,一律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木制一次性筷子征税范围E.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允许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
上述业务的涉税政策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
B.原木损失,进项税转出的计算,不能按成本直接计算转出进项税
C.销售旧机动车,不用比较售价和原价,一律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木制一次性筷子征税范围
E.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允许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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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业务的涉税政策的陈述,正确的有( )。A.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B.原木损失,进项税转出的计算,不能按成本48150元直接计算转出进项税C.销售旧机动车,可以按17%的税率缴纳销项税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木制一次性筷子征税范围E.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允许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
上述业务的涉税政策的陈述,正确的是( )。A.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B.原木损失,进项税转出的计算,不能按成本直接计算转出进项税C.销售旧机动车,不用比较售价和原价,—律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木制一次性筷子征税范围E.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允许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
上述业务的涉税政策的陈述,正确的有( )。A.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B.原木损失,进项税转出的金额为6850元C.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可以按17%的税率缴纳销项税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木制一次性筷子征税范围E.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允许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
某地板厂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素板,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素板销售价格)。该地板厂将收回素板的45%用于继续加工高档实木地板,本月销售高档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地板厂上述业务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6.84 B.17.48 C.18 D.18.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实木复合地板质量应符合《实木复合地板》GB/T18103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规定B.实木复合地板可分为多层复合实木地板、细木工板复合实木地板C.人造木地板按甲醛释放量分为A类(甲醛释放量≤9mg/100g),B类(甲醛释放量>9~40mg/100g),采用张拉法测试D.软木地板和软木复合地板应符合《软木类地板》LY/T1657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规定E.质量应符合《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2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规定
有关实木复合地板说法正确的是( )。A.实木复合地板安装简便B.按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C.不适用于家庭居室、客厅地面铺设D.实木复合地板可分为二层复合实木地板、多层复合实木地板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99B.3.50C.2.09D.1.80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B.1.50C.0.90D.0.77
(2019年)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99B.3.50C.2.09D.1.80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A.0B.0.77C.0.90D.1.50
(2019年)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A.0B.1.50C.0.90D.0.77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A.2.16B.2.19C.3.25D.6.58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A.2.97B.1.17C.1.20D.3.00
甲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增值税0.8万元。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万元。(3)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实际于下月20日支付该笔货款。(4)将自产的一批实木地板C作价200万元投资给某商店,该批实木地板的最低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80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5)将新生产的豪华实木地板用于本企业办公室装修,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90万元,市场上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其他相关资料: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进口关税税率为3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甲地板厂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2)计算甲地板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2015年)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业务:(1)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2)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要求:计算缴纳甲厂业务(2)应纳消费税。
位于县城的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向农民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42万元,直接将其运往位于市区的乙企业委托加工成未上漆的素板,支付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给乙企业不含税加工费9万元,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乙企业加工完毕,甲收回后领用60%继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1800箱,销售14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另将剩余的400箱用于本厂职工食堂的装修。已知乙企业无同类素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甲实木地板厂的消费税为2.52万元B.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75.61万元C.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不含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5.71万元D.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不含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7.98万元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单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目的陈述,正确的是()。A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烟的征收范围B酒类产品包含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但不包含其他酒C烟的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不含烟丝,烟丝另列税目D实木地板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但不包括未经涂饰的素板
问答题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判断业务(3)是否为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指出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