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相关考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准备设立一家合伙企业,现申请合伙企业登记,登记内容符合规定的是哪一项?A、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等信息B、企业名称中可以只标明“合伙”字样C、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甲、乙、丙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D、可以将有限合伙人甲登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名合伙人,经全体决定,委托甲来执行合伙事务,然而执行中各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甲认为既然他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乙和丙就不能再执行合伙事务B.乙认为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他也可以执行合伙事务C.丙认为他同样也可以执行合伙事务D.丙认为他有权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一家服装店,因是好朋友,口头约定各出资5万元,平均分配盈余。 该服装店开业后,没有订立书面的合伙协议,没有起字号,没有推荐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没 有到工商部门登记。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该服装店实质上是合伙企业,应受合伙企业法调整B.该服装店不是合伙企业C.该服装店不受合伙企业法条调整,但可以受《民法通则》的调整D.甲、乙、丙三人是合伙关系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上佳合伙企业(字号:上佳)有合伙人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现上佳合伙企业对地税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为原告。A.甲B.甲.乙.丙C.上佳合伙企业D.甲.乙.丙推选的人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A. 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B. 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C. 被告应为甲D. 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三人约定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标的额2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三人一致同意,甲无权擅自签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乙、丙有权监督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B:甲有权自行聘请丁作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C:甲的妻子不得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在不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甲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丁一律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上佳合伙企业(字号:上佳)有合伙人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现上佳合伙企业对地税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为原告。A、甲B、甲、乙、丙C、上佳合伙企业D、甲、乙、丙推选的人
甲乙丙丁设立普通合伙企业A,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合伙协议约定由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那么甲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B.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那么乙的行为对甲丙丁都产生法律效力C.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指合伙人甲乙丙丁和第三人的外部关系D.合伙协议约定甲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甲与善意的小王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 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 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 丙二人D. 甲. 乙. 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乙和丙委托甲一人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乙和丙的权利包括:()A、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B、对甲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C、撤销对甲的委托D、要求甲定期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多选题甲、乙、丙共同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各项中,关于A企业合伙事务执行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有()。A甲、乙、丙共同执行合伙事务B甲、乙、丙决定,委托甲执行合伙事务C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托丙执行合伙事务D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聘任丁执行合伙事务
多选题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乙和丙委托甲一人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乙和丙的权利包括:()A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B对甲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C撤销对甲的委托D要求甲定期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