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患者进行液体疗法时,计算出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在伤后8小时应输注该量的A.1/3B.1/2C.2/3D.3/5E.3/4
烧伤患者进行液体疗法时,计算出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在伤后8小时应输注该量的
A.1/3
B.1/2
C.2/3
D.3/5
E.3/4
B.1/2
C.2/3
D.3/5
E.3/4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烧伤休克期,关于补液公式,正确的是A、体重单位按照斤计算B、烧伤面积的计算不包括Ⅰ度烧伤C、计算常数是10mlD、生理需要量为1500mlE、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是第一个24小时总量的3/4
下列小儿烧伤休克期的补液公式,正确的是A、体重单位按照公斤计算B、烧伤面积的计算不包括Ⅰ度烧伤C、计算常数是2.5D、生理需要量为2500mlE、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是第一个24小时总量的2/3
患者女,26岁,体重60kg。双上肢、躯干(包括会阴部)Ⅱ度烧伤。按国内通用补液公式,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一体重(kg)×烧伤面积(%)×1.5+2000ml。第1个24小时的补液量应为A.4050mlB.2050mlC.5050mlD.6050E.9050ml
按国内常用的烧伤补液公式计算补液量,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ml)=体重(kg)×Ⅱ~Ⅲ度烧伤面积(%)×5B.胶体液首选全血C.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2D.基础水分量2000mlE.胶体液和晶体液的比例是5:1,重者1:11
单选题男,45岁。不慎被烧伤,Ⅱ度、Ⅲ度面积达60%,体重60kg,其伤后按公式计算第一个8小时应补充所需的丢失液体量为()。烧伤后应积极抗休克治疗,应迅速补液,补液量常用公式计算: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度、Ⅲ度)每公斤体重应补胶体与电解质液共1.5ml,此为其伤后的丢失液体量。故该患者其丢失液体量应为5400ml,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补给总量一半,则为2700ml。本题考点为丢失量,不包括24小时常规补液量2000ml。A2400mlB2700mlC3100mlD3000mlE4000ml
单选题按国内常用的烧伤补液公式计算补液量,下列临床应用中,不正确的是()A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ml)=体重(kg)×Ⅱ~Ⅲ度烧伤面积(%)×1.5B胶体液首选全血C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2D基础水分量2000mlE胶体液和晶体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单选题烧伤休克期,关于补液公式,正确的是()。A体重单位按照斤计算B烧伤面积的计算不包括Ⅰ度烧伤C计算常数是10mlD生理需要量为1500mlE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是第一个24小时总量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