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奖励污染举报,环境治理需公众参与【热点背景】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公众举报污染,既是义务,也是权利。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众广泛而有深度的参与,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量源泉。【模拟题】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对此,你怎么看?
面试热点:奖励污染举报,环境治理需公众参与
【热点背景】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公众举报污染,既是义务,也是权利。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众广泛而有深度的参与,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量源泉。
【模拟题】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背景】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公众举报污染,既是义务,也是权利。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众广泛而有深度的参与,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量源泉。
【模拟题】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解析:环境保护一直就是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可持续发展道路和践行十九大报告理念的重要举措。当下,我国在环境保护行动上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在查处污染环境企业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依然还存在较大难度,群众参与度不高,影响了治理效果。
在此情况下,对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就显得颇有意义:
1融合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增加了信息来源的渠道,扩大了治理范围,支持和鼓励公众对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也能够让污染企业警醒,进行自我调整,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环境污染问题;
2彰显了政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 真金白银的重奖污染举报,有助于激发公众举报污染的热情,提升群众的社会主人翁意识,从而有利于形成众志成城的环保防线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奖励有效举报,能够解决之前难以发现和查实大排放工业企业的难题,也有利于化解企业的隐蔽性行为,最典型的就是危险废物偷到偷埋,或者利用夜晚或节假日到隐蔽的山沟或者不易被发现的时间或地点进行违法行为;
4实行有奖举报或有奖征集线索,是结合刑事犯罪案件侦破中重要的经验,是政府进行治理中的重要手段。
但是我们也要考虑该制度实施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一方面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大多群众在举报时由于经验不够或者不够专业,在描述事实的时候不够完整,抓不到重点,加上违法企业的高智商违法,反侦察能力太强,举报就只能属于线索,加大了处理案件的难度,另一方面,重赏之下所带来的就是较大的风险,不排除存在企业报复举报人的情况,这样就加大了举报人的顾虑,让他们望而却步;与此同时由于高额回报也有可能会滋生职业举报人,或者动机不存的举报。
实际上只要问题属实,就可以通过关键词的索引,举报的人证物证各种细节进行查证,同时我们不必苛求举报者的动机,无论是出于公平正义,不良竞争,还是个人恩怨,只要举报属实,就应该按照规定予以奖励;想要打消举报人的顾虑,可以采取匿名举报,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尊重举报人意愿,坚决不对外泄露。
环境治理的道路还很长,只要干群一心,共同发力齐心治理,维护好环境,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就未来可期。
在此情况下,对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就显得颇有意义:
1融合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增加了信息来源的渠道,扩大了治理范围,支持和鼓励公众对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也能够让污染企业警醒,进行自我调整,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环境污染问题;
2彰显了政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 真金白银的重奖污染举报,有助于激发公众举报污染的热情,提升群众的社会主人翁意识,从而有利于形成众志成城的环保防线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奖励有效举报,能够解决之前难以发现和查实大排放工业企业的难题,也有利于化解企业的隐蔽性行为,最典型的就是危险废物偷到偷埋,或者利用夜晚或节假日到隐蔽的山沟或者不易被发现的时间或地点进行违法行为;
4实行有奖举报或有奖征集线索,是结合刑事犯罪案件侦破中重要的经验,是政府进行治理中的重要手段。
但是我们也要考虑该制度实施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一方面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大多群众在举报时由于经验不够或者不够专业,在描述事实的时候不够完整,抓不到重点,加上违法企业的高智商违法,反侦察能力太强,举报就只能属于线索,加大了处理案件的难度,另一方面,重赏之下所带来的就是较大的风险,不排除存在企业报复举报人的情况,这样就加大了举报人的顾虑,让他们望而却步;与此同时由于高额回报也有可能会滋生职业举报人,或者动机不存的举报。
实际上只要问题属实,就可以通过关键词的索引,举报的人证物证各种细节进行查证,同时我们不必苛求举报者的动机,无论是出于公平正义,不良竞争,还是个人恩怨,只要举报属实,就应该按照规定予以奖励;想要打消举报人的顾虑,可以采取匿名举报,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尊重举报人意愿,坚决不对外泄露。
环境治理的道路还很长,只要干群一心,共同发力齐心治理,维护好环境,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就未来可期。
相关考题:
对严重污染环境者实行限期治理,体现了下列哪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精神?A、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原则B、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C、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面试热点:污染治理需要全民参与【热点背景】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坚持正确导向,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意见》规定,实施奖励的部门一般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对通过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形,可对举报人实施重奖。【例题展示】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此,你怎么看?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 )原则。A、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B、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C、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D、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修复、污染担责、公众参与
鼓励环保举报,维护群众环保热情背景链接 北京市新版环境违法举报奖励规定于2017年4月27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有两点引人注目:一是最低奖励金额从原来的100元增加到200元。二是对重大环境污染线索且取证有一定难度或风险的,不再硬性要求举报人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照片或影响等,只需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发生地、违法事实。经查属实的,即可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对环境违法行为举报进行奖励,北京不是第一家。安徽省2014年初出台暂行规定,对举报人给予3000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2015年2月,深圳市出台办法,将奖励的最高金额提升到10万元。各地纷纷推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重奖政策,彰显了依靠公众向环境违法行为“开刀”的坚强决心,令人倍感欣慰。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安徽省的暂行规定在试行的一年时间内,仅一人领取奖励;深圳市高达10万元的重奖,至今还无人问津。北京市此次调高举报最低奖励金额,能否走出“冷眼观潮”的尴尬,显然有待观察。 标准表述 [存在的问题] 重奖之下,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遭遇“冷眼”,凸显了其背后存在的诸多掣肘因素。 一方面,对举报人保护不力,直接令其顾虑重重而选择放弃。以安徽省的相关规定为例,举报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环保主管部门核对信息”,然后“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领取奖金。如此这般,举报人的身份必然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举报人必然心存顾虑,盘算可能遭到打击报复的风险,无奈之余只能选择放弃。 另一方面,举报人甘冒风险进行举报,领取高额奖金固然是其参与举报的动力之一,但相信更多时候,举报人不是仅仅冲着奖励,而是希望自己举报的问题能得到解决。揆诸现实,被举报的问题久拖不决并不鲜见,甚至举报后“烂尾”的情形也时有发生,这无疑令举报人心寒。 尽管新环保法赋予了公众参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利,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依法保护力度不够、公众担心被打击报复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在依法保护方面下足功夫。否则,就极有可能损伤公众参与举报的热情,不但悖离了立法的初衷,也直接抑制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正能量的有效释放。 [意义] 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离不开公众的积极举报。也正因如此,近年来各地才对此不遗余力地进行探索。只有被举报的每一起违法行为都得到依法处理,举报人才会由衷感到欣慰,也才会由此催生出更多人参与举报的“涟漪效应”。 重奖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固然重要,但有效保护其举报热情更为重要。公众参与环保举报热情的高涨,直接关系到环境治理的改进与优化。因此,保护公众的举报热情,显然至关重要。 [对策] 一方面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以北京市的改革为契机,全国各地也要修改当地的环境举报操作细则,对于群众的举报严格落实,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保护举报人的举报热情,这是打好环保“人民战争”的不竭力量源泉。 面对公众参与举报还心存风险顾虑的现实语境,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并构建起全方位呵护公众举报热情的长效机制。全方位的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允许匿名举报,只有如此,才能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群起而攻之的浓厚氛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是()。A、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B、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因地制宜、合理利用C、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D、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污染者担责
单选题对严重污染环境者实行限期治理,体现了下列哪项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精神()?A公众参与和环境管理的原则B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C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多选题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B治理为主、防治结合原则C公众参与原则D污染者付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