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理曾妈妈的遗嘱遗物时,发现那些发黄的工资袋里,装着老人家每月省吃俭用省下的钱,在遗嘱中老人说明省下的工资全部捐献,这一情景感人至深,它会让你想到前文哪些与“省吃俭用”有关的细节?请你简要地写出其中的两处。(4分)
作者清理曾妈妈的遗嘱遗物时,发现那些发黄的工资袋里,装着老人家每月省吃俭用省下的钱,在遗嘱中老人说明省下的工资全部捐献,这一情景感人至深,它会让你想到前文哪些与“省吃俭用”有关的细节?请你简要地写出其中的两处。(4分)
相关考题:
关于遗嘱,下列( )的说法正确。A.遗嘱必须办理公证B.遗嘱可以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也可以由遗嘱人自行确定遗嘱生效的时间C.法定继承人不可以是遗嘱执行人D.遗嘱设立后,遗嘱人可以进行修订或者撤销
关于涉外遗嘱的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死亡时国籍国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B.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经常居所地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C.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死亡时所在地国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D.遗嘱方式符合遗嘱行为地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李某2007年12月5日疾病身亡,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多份遗嘱,且这些遗嘱内容是相抵触的,如果这些遗嘱均符合生效要件,应以( )遗嘱为准。A.2005年1月的公证遗嘱B.2007年11月的代书遗嘱C.2006年5月的公证遗嘱D.2007年12的录音遗嘱
严某16岁时出于好奇,写下一份遗嘱放入抽屉中,此后便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严某19岁时由于车祸去世,家人在清理其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嘱,这份遗嘱中()A、有效B、无效C、部分有效,部分无效D、其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裁定
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一份遗嘱,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其死后将5000元留给女儿乙读书用。李四死时,其妻怀有身孕四个月。问:遗嘱是否有效?
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一份遗嘱,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其死后将5000元留给女儿乙读书用。李四死时,其妻怀有身孕四个月。遗嘱是否有效?
某村钱甲之子钱乙(14岁)受同村青年钱丙唆使将钱丁家的狼狗放出,咬伤同村离休干部钱戍。钱戍在医院治疗中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屋两间留与长子,1万元存款留与次子,后觉得长子孝顺又立代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长子。长子为人忠厚,考虑弟无劳动能力,劝其父亲,钱戍再立录音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次子。临终前,钱戍又立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某小学。上述遗嘱均具形式要件。钱戍死亡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下列关于遗嘱效力说法错误的是:()A、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与录音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B、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生前行为无效或被撤销C、当各份非公证遗嘱都有效时,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效力D、在危急情形下,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但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单选题下列关于遗嘱效力说法错误的是:()A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与录音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B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生前行为无效或被撤销C当各份非公证遗嘱都有效时,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效力D在危急情形下,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但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问答题某村钱甲之子钱乙(14岁)受同村青年钱丙唆使将钱丁家的狼狗放出,咬伤同村离休干部钱戍。钱戍在医院治疗中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屋两间留与长子,1万元存款留与次子,后觉得长子孝顺又立代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长子。长子为人忠厚,考虑弟无劳动能力,劝其父亲,钱戍再立录音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次子。临终前,钱戍又立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某小学。上述遗嘱均具形式要件。上述哪份遗嘱有效?为什么?
单选题关于涉外遗嘱的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死亡时国籍国法律的,该遗嘱有效B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经常居所地法律的,该遗嘱有效C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死亡时所在地国法律的,该遗嘱有效D遗嘱方式符合遗嘱行为地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单选题严某16岁时出于好奇,写下一份遗嘱放入抽屉中,此后便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严某19岁时由于车祸去世,家人在清理其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嘱,这份遗嘱中()A有效B无效C部分有效,部分无效D其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裁定
多选题依《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的规定,对于动产的遗嘱,可以适用的法律包括( )A遗嘱人立遗嘱地法B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C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D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E遗嘱方式有效性争议案件受理的法院地法
不定项题关于遗嘱,下列说法正确韵是()。A遗嘱必须办理公证B遗嘱可以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也可以由遗嘱人自行确定遗嘱生效的时间C遗嘱是一种多方法律行为D遗嘱设立后,遗嘱人可以进行修订或者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