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怎么规定?
参考解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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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办学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等。 A.按照章程自主管理B.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C.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D.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E.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采取行政处罚?()A、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B、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C、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D、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单选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采取行政处罚()A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B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C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D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单选题某大学招生办主任甲在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多次录取未达分数线的学生入学,甲的行为构成()A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B受贿罪C徇私枉法罪D单位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