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

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相关考题:

王某早年丧妻,留有二子,王虎和王豹。长子王虎与钟晓结婚,生育二子王青、王山。次子王豹与李玲结婚,育有一子王牛牛,一女王妞妞。1985年6月9日王虎病逝,钟晓携二子改嫁,但仍一直对公公王某尽主要赡养义务。1989年11月23日,王豹与王某驾驶汽车外出旅游,途中汽车坠入山崖,二人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先后。经查,王某有遗产18万元未立遗嘱。现钟晓与李玲为继承遗产发生争议。根据继承法原理, 李玲最终可分()A.2万元B.3万元C.4万元D.6万元

王某的生父及与王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先后死亡,王某( )。A.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C.既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继父的遗产D.可以选择其一继承

王某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下列都健在的近亲属中,不享有继承权的是( )。A.王某的父亲 B.王某的女儿 C.王某的妻子 D.王某的哥哥

被继承人王明春于1997年去世,其妻王张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春有子王繁学、王繁茂两人,有女王繁丽、王繁梅两人,其长女王繁丽于1996年死亡,留有一子李玉芬,一女李玉玲。现王繁学与王繁茂两人因继承王明春的遗产发生纠纷,王繁学以王繁茂为被告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王繁梅、李玉芬、李玉玲参加诉讼,王繁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分划的观点既不同意王繁茂的观点,也不同意王繁学观点,李玉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玉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春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哪些人?()

李某未婚,2002年收养了2岁的王某,一直共同生活。2007年,李某因病去世,2006年,王某的生父母亦相继去世、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B、王某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C、李某去世后,王某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D、李某去世后,王某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王强可否分割徐艳继承其父遗产4万元?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洼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王某因放判刑5年,现在正在监狱服刑。王某两个哥哥探监时告诉王某说:父亲病故,母亲生命垂危,你现在既不能送终又不能赌养老母亲,父母的全部遗产已由他俩平分。王某不同意,要求继承他应得的份额。一个哥哥说:“你都坐牢了,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问:(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 (2)被判刑的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为什么?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王明于1999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199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A、王学B、王梅C、李芬D、李玲

王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1年王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四间。遗产未经分割,王某的儿子暴病而死。为继承这四间房屋,王某的女婿、外孙女与王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一审法院判决由王某的外孙女和孙子各继承两间,当事人均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四间房屋应先由王某的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两间,然后,转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一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一间。问:法院的判决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判决?

如果张父于2001年去世,遗产有3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且王某对张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关于其遗产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有权继承,王某之子无权继承B.王某无权继承,王某之子有权继承C.王某和其子均有权继承D.王某和其子均无权继承

王某生父于2008年9月因病去世。同年11月,与王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因意外事故不幸身亡。王某的生父、继父均未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王某继承遗产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无权继承继父遗产B.王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C.王某有权继承继父遗产,无权继承生父遗产D.王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并可分得继父适当遗产

共用题干王明委托通达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为其购买1套二手房,并约定佣金为房价款的4%。通达公司委托派房地产经纪人小李承办该业务。小李给王明介绍了一套业主赵某的房屋,王明在小李带领下查验房屋后同意购买。随后,王明、小李、赵某共同商谈成交手续事宜。下述做法错误的为( )。A:通达公司与王明、赵某共同协商签订居间合同B:通达公司先收"看房费200元",再带王明去看赵某的房屋C:小李应为王明、赵某的个人隐私保守秘密D:通达公司应为王明、赵某的个人隐私保守秘密

共用题干王明委托通达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为其购买1套二手房,并约定佣金为房价款的4%。通达公司委托派房地产经纪人小李承办该业务。小李给王明介绍了一套业主赵某的房屋,王明在小李带领下查验房屋后同意购买。随后,王明、小李、赵某共同商谈成交手续事宜。假如王明、赵某达成买卖协议,关于佣金收取,下列做法中正确的为( )。A:小李收取佣金,可以不用开具发票B:王明可以以房价款4%的佣金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为由,拒付佣金C:通达公司可以向王明、赵某各收取房价款2%的佣金D:按事先约定,王明应当向通达公司支付房价款4%的佣金

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我国法律规定,史密斯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王某的生父及与王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先后死亡,王某()。A、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C、既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继父的遗产D、可以选择其一继承

王某兄弟五人,王自小即被张某收养,1992年王某16岁时,张某因病于5月死亡,留遗产lO万元人民币。6月王某的生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留遗产l万元人民币。王某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王某的四个哥哥不同意,认为已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要继承10万元也应共同分配。 问: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王蓉得知此案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则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钱某自2005年嫁于王某,2015年王某因出车祸而去世,但钱某一直照顾王某的父母,王某的父亲于2016年相继去世,并留下一间房,可作为王某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A、王某父亲的姐姐B、钱某C、王某母亲的弟弟D、王某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选择作者字段,输入“王明”,选择“模糊匹配”控制,系统给出的检索结果不可能包含有作者姓名为()的记录。A、王明夏B、夏王明C、王明D、王夏明

问答题王某兄弟五人,王自小即被张某收养,1992年王某16岁时,张某因病于5月死亡,留遗产10万元人民币。6月王某的生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留遗产1万元人民币。王某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王某的四个哥哥不同意,认为已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要继承10万元也应共同分配。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单选题王某为被继承人的独子,现局A市L区。为继承其父位于M市的房屋一处,与其祖父(现居A市J区)发生纠纷,现王某到法院起诉。下列对受诉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是.(  )。AA市中级人民法院BA市L区人民法院CM市人民法院DA市J区人民法院

问答题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我国法律规定,史密斯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多选题被继承人王明春于1997年去世,其妻王张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春有子王繁学、王繁茂两人,有女王繁丽、王繁梅两人,其长女王繁丽于1996年死亡,留有一子李玉芬,一女李玉玲。现王繁学与王繁茂两人因继承王明春的遗产发生纠纷,王繁学以王繁茂为被告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王繁梅、李玉芬、李玉玲参加诉讼,王繁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分划的观点既不同意王繁茂的观点,也不同意王繁学观点,李玉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玉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春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哪些人?()A王繁学B王繁梅C李玉芬D李玉玲

单选题《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选择作者字段,输入“王明”,选择“模糊匹配”控制,系统给出的检索结果不可能包含有作者姓名为()的记录。A王明夏B夏王明C王明D王夏明

单选题当事人可以就下列纠纷提起仲裁的是(  )。A未成年人张甲与其监护人陈乙间监护关系的纠纷B王义和王文间就继承其父遗产的纠纷C李一解除与其养父老李间的收养关系的纠纷D赵明与赵亮间就履行运输合同产生的纠纷

问答题王某夫妻无子女,1980年将10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8年王某的妻子死亡。 1995年孟某与张桌结婚后另居住在他处,但逢年过节来看望王某。此后王某的侄子王杰、王某的弟弟、王某的妹妹也与王某时有来往。2000年王某突然病故,王某的弟弟和妹妹继承了王某的遗产。孟某和王某的侄子王杰也提出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王某的弟妹认为孟某不是王某的亲生子女,并且旱已结婚离开,因此不能继承王某的财产,王杰不是法定继承人。于是孟某和王杰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  问:孟某和王杰有无继承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