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销售一批商品,并于2008年5月31日以1 240万元价格购回。当日将这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合同约定的价格1 000万元,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该批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支付。2008年5月31日,甲公司又将该批商品购回,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则在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万元。A.1 040B.1 000C.800D.1 17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销售一批商品,并于2008年5月31日以1 240万元价格购回。当日将这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合同约定的价格1 000万元,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该批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支付。2008年5月31日,甲公司又将该批商品购回,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则在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万元。

A.1 040

B.1 000

C.800

D.1 170


相关考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9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00000元,甲公司同意给予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应收账款,合同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2009年2月6日收到该笔账款,则实际收到的金额应为( )元。A.103194B.103500C.104860D.1053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A.20638.80B.21060C.22932D.23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款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在2005年3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7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收回。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04年度因此而确认的财务费用为( )元。A.100000B.125000C.150000D.2000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7月28 日,甲公司以一项设备换人乙公司一批A材料,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105000元;乙公司A材料的公允价值为1 1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假定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甲公司向对方支付银行存款5750元。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换入A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元。A、109900B、105000C、110750D、9205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付乙公司购货款100万元。2012年3月,甲公司因出现重大财务困难,经协商,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生的成本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7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该项债务重组的重组利得为( )万元。A.30B.18.1C.29.8D.28.1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A.20 638.80B.21 060C.22 932D.23 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9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可以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9月11日付清货款。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17B.90C.105.3D.103.19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6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0,1/0,n/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A.20 638.80B.21 060C.22 932D.23 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9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600件,每件标价3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2500元。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商品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9月18日,甲公司收到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  )元。A.1879200B.1500000C.1800000D.16200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9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1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在总价法下,假定甲公司8月13日收到这笔销售的款项(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A.114660元B.105300元C.103500元D.103194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则甲公司因该笔销售业务确认的销售收入为:A、180000元B、180600元C、179320元D、200000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款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在2005年3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7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收回。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04年度因此而确认的财务费用为( )元。  A、100000           B、125000  C、150000            D、2000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6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6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后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A、190.12万元B、200万元C、192.06万元D、194万元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A、17944.44元B、17166.67元C、17000元D、17850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入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A、100000B、117000C、120000D、14040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A、18000B、14700C、16333.33D、12400

问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期初无留抵增值税税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当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20.4万元。货款已实际收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单选题甲公司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7月7日,甲公司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商品标价为3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同时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为乙公司代垫保险费1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万元。A278.8B272.2C241D349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3月4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商品标价26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同时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2/10,N/30(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为乙公司代垫保险费0.5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万元。A258.57B259.07C304.2D304.7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8月15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A210600B229320C206388D234000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A69000B72632C70000D72400

问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10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总额为2万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甲公司规定了现金折扣条件“2/10、1/20、N/30”。甲公司于5月9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销货款。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时和收到价款时的会计分录。

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3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应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3月9日付清货款,甲公司收到的款项为()万元。A226B203.4C222.4D199.8

单选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6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40元,协议价为每件68元。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甲公司在2013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 )元。A0B40 800C24 000D20 800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5/15,n/30。2012年10月5日,乙公司因为该批商品存在质量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时均不考虑增值税税额,甲公司确认财务费用的金额为()万元。A35B101.5C31.5D0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19000元(不合增值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80000元,商品未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17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元。A200000B180000C204000D1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