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账户资金是否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外债账户资金是否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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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收入范围的有()A、境内成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金账户、资产变现账户、再投资专业账户、外债账户划入B、理财产品的本息C、购汇存入(经常项目项下对外支付购汇所得资金、购汇对外放款或偿还外债资金)D、规定额度内由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入的从境外介入的外债和偿还的对外放款本息
跨国公司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调入资金,不得超过可集中的外债额度,该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境内成员公司外债额度-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额-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短期外债未尝余额。
问答题汇发[2014]23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成员企业归集至主办企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的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包括外汇资本金、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和境内再投资账户资金),以及来源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外债资金,是否可按照原支付结汇制支付?还是必须意愿结汇后通过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对外支付?
判断题跨国公司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调入资金,不得超过可集中的外债额度,该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境内成员公司外债额度-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额-境内成员公司已登记短期外债未尝余额。A对B错
问答题成员公司是否可将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资金下划至池内其经常项目账户后进行结汇?该资金是否也可划入他行同名账户进行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