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几部分内容?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几部分内容?
相关考题:
发现监狱在提请假释、减刑活动中有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A、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提请假释的;B、对没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变现的罪犯,提请减刑的;C、提请减刑、假释没有完备手续的;D、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没有提请假释、减刑的。
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活动检察的内容不仅包括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罪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提请减刑、假释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还包括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监狱是否提请减刑、假释。()
针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A.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走私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B.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C.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D.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号项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
公安机关在办理留所服刑所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中,属于违法行为的有()。A、将不符合减刑、假释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B、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不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的C、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的D、提请对罪犯减刑的减刑幅度、超始时间、间隔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前,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提请撤回减刑、假释建议;在减刑、假释裁定生效后,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定建议。
问答题提请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几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