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华是普通的农村妇女,其丈夫没有固定工作,有酗酒的习惯,而且酒后经常对淑华施虐,甚至毒打。淑华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有一女儿,正因为淑华生下的是女儿,所以她的丈夫和婆婆都认为是她的错。淑华经常和同村的好姐妹们诉苦,但是她们都认为要顾及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大都劝她忍气吞声。淑华曾无奈之下向妇联和派出所民警求助也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帮助。有段时间,淑华因为不堪苦恼,几乎想自杀,她自己也越来越觉得这就是她的命,天生注定,不可改变,生女儿也是她的错。 问题:1.根据增能社会工作的假设,淑华的无力感是怎样形成的?2.在优势视角看来,淑华的资源主要有哪些?3.从个人、小组、社区等三个层面,分析解决淑华问题的简要策略。
淑华是普通的农村妇女,其丈夫没有固定工作,有酗酒的习惯,而且酒后经常对淑华施虐,甚至毒打。淑华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有一女儿,正因为淑华生下的是女儿,所以她的丈夫和婆婆都认为是她的错。淑华经常和同村的好姐妹们诉苦,但是她们都认为要顾及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大都劝她忍气吞声。淑华曾无奈之下向妇联和派出所民警求助也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帮助。有段时间,淑华因为不堪苦恼,几乎想自杀,她自己也越来越觉得这就是她的命,天生注定,不可改变,生女儿也是她的错。 问题:1.根据增能社会工作的假设,淑华的无力感是怎样形成的?2.在优势视角看来,淑华的资源主要有哪些?3.从个人、小组、社区等三个层面,分析解决淑华问题的简要策略。
相关考题:
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 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二人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2)“丁香园”内的住宅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3)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吴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4)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小陈的丈夫整天酗酒不务正业,而且每次酒后都会打骂小陈。小陈无法忍受丈夫的毒打于近日到社区社会工作机构求助,该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在了解她的遭遇后,决定帮助她维权。这个过程在社会工作中被称为( )。A.接案B.帮扶C.援助D.救助
案例: 淑华是普通的农村妇女,丈夫没有固定工作,有酗酒的习惯,而且酒后经常对淑华施虐,甚至毒打。淑华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有一个女儿,正因为淑华生下的是女儿,所以她的丈夫和婆婆都认为是她的错。 淑华经常向同村的好姐妹们诉苦,但是他们都认为要顾及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大都劝她忍气吞声。淑华曾在无奈之下向妇联和派出所民警求助,但是却拒绝了他们的实质帮助。有段时间,淑华因为不堪苦恼,几乎想自杀,她自己也越来越觉得这就是她的命,天生注定,不可改变,生女儿也是她的错。 问题: 1.根据增能社会工作的假设,淑华的无力感是怎样形成的? 2.在优势视角看来,淑华的资源主要有哪些? 3.从个人、小组、社区三个层面,分析解决淑华问题的简要策略。
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丁香园”内的住宅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小陈的丈夫整天酗酒不务正业,而且每次酒后都会打骂小陈。小陈无法忍受丈夫的毒打于近日到社区社会工作机构求助,该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在了解她的遭遇后,决定帮助她维权。这个过程在社会工作中被称为( )。A、接案B、帮扶C、援助D、救助
徐某和其丈夫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而诉至法院,其律师告知其婚姻法规定了离婚中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徐某于是向法院举证了下列情形,其中能够支持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有()A、徐某的丈夫与他人有婚外同居行为B、徐某的丈夫长期酗酒C、徐某的丈夫曾多次殴打徐某D、徐某的丈夫曾多次嫖娼
下列句子中,“丈夫”意为“男子”的句子是()A、丈夫亦爱怜其少子乎。B、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C、生丈夫,二壶酒,一犬。D、其丈夫官三年不归,其妻爱之;其所爱者曰:子之丈夫来,则且奈何。
问答题淑华是普通的农村妇女,丈夫没有固定工作,有酗酒的习惯,而且酒后经常对淑华施虐,甚至毒打。淑华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有一个女儿,正因为淑华生下的是女儿,所以她的丈夫和婆婆都认为是她的错。淑华经常向同村的好姐妹们诉苦,但是他们都认为要顾及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大都劝她忍气吞声。淑华曾无奈之下向妇联和派出所民警求助,但是却拒绝了他们的实质帮助。有段时间,淑华因为不堪苦恼,几乎想自杀,她自己也越来越觉得这就是她的命,天生注定,不可改变,生女儿也是她的错。从个人、小组、社区三个层面,分析解决淑华问题的简要策略。
问答题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对吴淑华提出的要李志刚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问答题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二人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问答题淑华是普通的农村妇女,丈夫没有固定工作,有酗酒的习惯,而且酒后经常对淑华施虐,甚至毒打。淑华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有一个女儿,正因为淑华生下的是女儿,所以她的丈夫和婆婆都认为是她的错。淑华经常向同村的好姐妹们诉苦,但是他们都认为要顾及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大都劝她忍气吞声。淑华曾无奈之下向妇联和派出所民警求助,但是却拒绝了他们的实质帮助。有段时间,淑华因为不堪苦恼,几乎想自杀,她自己也越来越觉得这就是她的命,天生注定,不可改变,生女儿也是她的错。根据增能社会工作的假设,淑华的无力感是怎样形成的?
问答题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吴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问答题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吴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问答题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丁香园”内的住宅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问答题淑华是普通的农村妇女,其丈夫没有固定工作,有酗酒的习惯,而且酒后经常对淑华施虐,甚至毒打。淑华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有一女儿,正因为淑华生下的是女儿,所以她的丈夫和婆婆都认为是她的错。 淑华经常和同村的好姐妹们诉苦,但是她们都认为要顾及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大都劝她忍气吞声。淑华曾无奈之下向妇联和派出所民警求助也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有段时间,淑华因为不堪苦恼,几乎想自杀,她自己也越来越觉得这就是她的命,天生注定,不可改变,生女儿也是她的错。 问题: 1.根据增能社会工作的假设,淑华的无力感是怎样形成的?2.在优势视角看来,淑华的资源主要有哪些?3.从个人、小组、社区等三个层面,分析解决淑华问题的简要策略。
单选题在凌淑华的短篇小说《酒后》当中,妻子在家庭中处于()。A和丈夫不和的境况B主导地位C和丈夫平等的地位D依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