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记录应有调度值班、交接班及安全生产情况统计等台账。()

调度记录应有调度值班、交接班及安全生产情况统计等台账。()


相关考题:

通风调度岗位操作顺序:交接班→接受指示→做好记录→组织调度→反馈汇报→填写汇报→交接班()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生产调度员负责全矿(井)日常生产、安全的协调调度和记录、统计、分析工作。()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调度管理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汇报制度、信息汇总分析制度、调度人员入井(坑)制度、业务学习制度、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文档管理制度等。()

调度记录应有产、运、销、存的统计台账,内容齐全,记录规范。()

简述通信调度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要求。

县调值班调度员接到地调职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如该调度命令有可能会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下列人员中,()有权撤销该调度命令。A、县调值班调度员B、地调值班调度员C、县调度机构负责人D、县供电企业负责人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通风专业标准要求瓦斯检查工应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 )“三对口”。A.瓦斯检查情况B.人员调度情况C.瓦斯调度台账

5.1.2 故障异常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5.1.2.1 尽快限制故障发展,消除故障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5.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主网的正常运行及对用户的正常供电。5.1.2.3 尽快使各电网、发电厂恢复并列运行。5.1.2.4 尽快对已停电地区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尽可能优先供电。5.1.2.5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5.1.3.3故障处置期间,为防止电网发生瓦解或崩溃,调控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下列调度指令:调整调度计划,包括发输电计划、设备停电计划。调整全网备用容量,必要情况下可申请西北分中心进行跨省支援。调整发电机有功或无功出力,启停发电机组。下令停运设备恢复送电或运行设备停运。采取拉限电等措施。采取其它调整系统运行方式的措施。5.1.3.4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调度自动化信息以及频率、电压、潮流等有关情况判断故障点及性质,迅速处理故障。故障处置时,必须使用标准的调控术语,接令人须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双方做好记录和录音。5.1.3.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监视管辖设备的运行情况。故障异常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扼要地向值班调度员报告故障情况,并按照调度指令进行处理。非故障异常单位应加强设备运行监视,不得在故障处置期间占用调度电话向调控机构或其它相关单位询问故障情况。5.1.3.6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通知运维人员进行现场设备检查,并尽快将检查结果汇报值班调度员。5.1.3.7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区调值班调度员应将故障情况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并按电网重大事件汇报制度,及时向上级值班调度员汇报故障简况。5.1.3.8故障处置期间,区调值班调度员命令运行单位立即拉合开关时,如情况紧急,可要求双方都不挂断电话,接令单位立即操作,立即回令。5.1.3.9紧急情况下,为防止故障范围扩大,故障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可不待区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以下紧急操作,但操作后应尽快报告区调值班调度员:将对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将故障停运已损坏的设备隔离。当厂(站)用电部分或全部停电时,恢复其电源。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以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其他情况。5.1.3.10处置故障时,各相关单位的领导有权对本单位值班人员发布指示,但其指示不得与上级调控机构值班人员的指令相抵触。5.1.3.11区调值班调度员有权要求系统运行、继电保护、调度计划、水电及新能源、通信、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配合故障处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5.1.3.12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立即暂停交接班,并由交班调度员进行处理,直到故障处置告一段落或处置完毕,方可交接班。接班调度员可按交班调度员的要求协助处置故障。交接班完毕后,系统发生故障,交班调度员亦可应接班调度员的请求协助处置故障。5.1.3.13故障处置完毕后,进行故障处置的调度员应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时填写故障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调控机构报送。5.1.3.14 故障处置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调度室。

3.1.4 操作指令3.1.4.1 调控运行人员在下达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调控术语,互报单位和姓名,调控术语包括统一设备命名、设备双重名称、规范的调度指令等。3.1.4.2 调度指令一般通过调度操作指令票和调度口头指令两种形式下达,两者具有同等效力。3.1.4.3 值班调度员在发布调度指令时,必须严格执行下令、监护、复诵、录音、记录等制度。3.1.4.4 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时,必须发出“发令时间”。“发令时间”是值班调度员正式发布操作指令的依据,运行值班人员没有接到“发令时间”不得进行操作。运行值班人员完成操作任务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操作内容及完成情况,同时汇报“完成时间”,只有当值班调度员接到操作“完成时间”的汇报后,该项操作指令才算执行完毕。3.1.4.5 值班调度员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现场运行操作人员、值班监控员接受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对其执行指令的正确性负责。3.1.4.6 受令人与值班调度员必须时刻保持通信畅通,在操作或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令人听到调度联系电话铃声,应立即暂停操作,并迅速接听电话,确认电话内容与本操作任务无关,方可继续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停止操作,待询问清楚后再进行操作。3.1.4.7 计划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下列时间进行:a)交接班时。b)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c)电网发生异常及故障时。d)电网高峰负荷时段。e)通信、自动化系统发生异常及事故,影响正常操作。 但事故处理及改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状况的操作,应及时进行,并应考虑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推迟交接班。